海难十日谈
2004-09-11    马伯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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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难十日谈

  狂暴的飓风犹如一头凶猛的巨兽一般,在起伏不定的辽阔海面上肆无忌惮地奔驰着。阴霾的乌云和同样阴霾的海水交汇在一起,动荡不定,令人几乎无法分辨哪里是天空,哪里是海洋,唯有闪电在天空一掠而过,方能从仅有的光亮中看到一丝模糊的地平线。然而,当暴风雨开始倾泻而下的时候,连这最后一点点区别天与地的痕迹都被彻底抹杀。
  这跌宕起伏的海面在狂风无情的鞭挞下激起汹涌的浪头,宛如巨龙的脊背。整个世界似乎变得失去理性,开始以豪放的步调疯狂地诠释着所谓“混沌”的真意,令人无法捉摸此情此景究竟是出自于上帝庄严神圣的愤怒,抑或是魔鬼发自内心的狂喜。
  一艘帆船此刻正置身于这片无序的世界中,彻底沦为了造物主的玩物。它从一个浪尖被抛至谷底,然后又被抛向另一个浪尖。帆船的桅杆只剩下一根尚还挺立在船上,这反而更加凸显出它的彷徨无助。在间或爆裂的电闪和雷鸣中,这艘帆船被渲染成为大自然悲剧的主角,此刻正在这舞台上上演着名为“海难”的戏剧。
  假如古代的吟游诗人们看到如此壮观景象的话,他们就会由衷地感叹道:人类相对于大自然来说,是多么的渺小!而人类相对于上帝来说,又是多么的软弱无力!
  此刻那帆船上的成员已经无暇考虑这些充满哲学意味的问题,但他们却能亲身感受到那些话所体现出的涵义。帆船就这样无可奈何地在海面上翻滚着、摆动着,任由狂风和暴雨所摆布,好象赌徒手中不断转动的骰子。
  当这出壮观的歌剧发展到最高潮的时候,一个巨大的海浪突然间从海面拔地而起,犹如徐徐合上的幕布一般,夹伴着巨大的啸声向帆船席卷而来,将船身揽入怀中,连同海浪自己一同归于那墨绿色的深渊……
  当太阳再度出现在天空的时候,大海如同哭累了的婴儿,恢复了以往的恬静,就好象昨晚的一切只是它的一个噩梦。不过,对于不幸遭遇到这场灾难的旅行者们来说,这样的比喻多少有些不负责任。如果昨天的暴风雨仅仅只是婴儿的啼哭,那么他们希望在这孩子长大成人前,自己已经回到陆地了。
  帆船此刻歪歪瘫在沙滩上,船体向右倾斜,两侧船舷遍布裂痕,有的裂缝甚至有两三米长。帆船的三个桅杆全部都被折断,木屑到处都是,侥幸没被卷走的帆布碎片挂在残存的半截桅杆上,一副颓丧彷徨的摸样。船头深深扎进泥里,美人鱼船首橡就这么被挤压变形,显得狼狈不堪。
  这艘叫做《海上飞毛腿》的船就以这样悲惨的姿势结束了它做为帆船的一生。
  “嗨!!还有其他人活着吗?”
  一个大嗓门在沙滩上响起,声音惊起了几只好奇的海鸥。在昨天那么糟糕的天气里,居然还有人存活下来,这对暴风雨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讽刺。
  声音的主人是个矮胖子,目光锐利,浓密的胡子象扇子一样铺在胸口,腰带紧紧扎在大肚子下面。那身服装虽然已经湿透,但仍旧毫不含糊地显示出这个人的身份:这是《海上飞毛腿号》的船长萨维里尼先生。
  在他身边还有两个幸存者:其中一个是位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年轻人,一双蓝眼睛冷淡而又镇静。这个人或者只是看起来很年轻而已,因为他的耳朵比起一般人要尖,这是高等精灵的典型特征,而精灵族一向是以长寿而著称的;另外一位是个老人,他全身都裹在紫黑色的袍子里,连头也被兜帽罩住,只看的见长长的银白胡须。双手枯槁如柴,不时抚弄着胸口,发出闷闷的咳嗽声。
  海上飞毛腿的确是条结实的好船,昨天风暴虽然对它百般折腾,但它居然奇迹般的没有解体,一直坚持到被潮水冲到这个小岛上来,陷进沙滩,成了乘客们临时的避风港。等到雨过天晴,这三个侥幸没被抛到海里的幸存者率先从船上跳下来,暗自庆幸自己的好运,若是这条船在海里粉碎,或者碰巧附近没有什么小岛的话,恐怕他们全都得葬身鱼腹。
  萨维里尼船长对着船喊了几声,但是没什么回应,也许只有他们三个活下来了。船长搓着手,习惯性地想从口袋里掏出烟斗,然后才想起来烟斗在风暴里已经丢了。他恨恨地拍拍口袋,嘴里低声咕哝出一连串含糊的诅咒。
  “狗屎风暴,老子航行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大的,让风暴女神那荡妇见鬼去吧……”
  “风精灵已经平静下来了。”精灵族的青年说道,同时举起右手指着一个方向,“那边,我听到了微弱的声音。”
  老人咳嗽了一声,全身都颤抖起来,这样一位虚弱的老人居然也能够幸存,连冷漠的高等精灵都略为动容。这老者把手抬起,指着同一个方向说道:“没错,我也感觉到,那边……有五个人的呼吸声……”
  船长与高等精灵对视一眼,都颇为惊讶,没想到这老头的感觉竟然比精灵还要敏锐。不过目前还有比追究这个疑问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两个人跑去老人指的方向,那是帆船右侧船舷偏后的位置,本是一个船舱,但是出口却被倒下的楼梯堵住,只能打破木墙壁进去。于是船长从另外的船舱里取出两把斧子,和精灵两个人奋力劈开沾满海藻的木扳。当船长劈断最后一块挡扳后,黑暗的船舱里忽然传来一声惊恐与喜悦交加的喊声。
  “这真的是阳光吗?那属于人间的阳光?”
  “先生,我向你保证这是货真价实的阳光。”船长把头探进缺口,大声说道,同时把手伸过去。
  “我们获救了吗?”
  “我们还活着。“
  船长简短地回答,同时感到自己的手被握住,于是用力一拉,把这个兴奋的幸存者拽出了船舱。借着阳光,萨维里尼船长看到这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浓密髯曲的金黄色卷发闪闪发亮,身上滚着金边的礼服虽然已经被海水和泥土弄的肮脏不堪,但仍可以模糊看到一个贵族纹章的标记。他一出来,就长长出了一口气。
  “我以凯茨亚姆拉德家族七百年的历史起誓,绝不要死在这种地方!”
  随后钻出来的是一个穿着青色长袍的吟游诗人,他脸色苍白,黑色的长发散落下来披在肩上,手里紧紧抱着一把七弦琴。
  “下一个!”船长把一言不发的吟游诗人拉出来,冲缺口喊道。
  “外面的人请接一下,这位神官先生已经快不行了。”缺口里有人回答。一双腿从缺口里伸出来,船长小心地抱住腿,慢慢地往外扯,本来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高等精灵凑过来帮船长托住那人的腰,两个人谨慎地把这位神官抬了出来。
  这是一个头顶心剃秃了的瘦小神官,眼窝深陷,下巴尖削,两只眼睛紧闭,发紫的嘴唇微微颤抖,全身蜷缩起来,象是痛苦至极。萨维里尼船长认识他,《海上飞毛腿号》一出港,司务长就告诉他说有一个西方来的神官晕了船,上吐下泻。昨天那一场天翻地覆的折腾,可以想象这个脆弱的神职人员有多么痛苦。
  船长把神官平放在地上,抬头对那个贵族命令道:
  “快,去船上的厨房拿些烈酒来,如果那里还没被毁的话!”
  那个贵族犹豫了一下,看到高等精灵一副带搭不理的摸样,吟游诗人又靠着墙壁动弹不得,只好耸耸肩,转身朝厨房走去。幸运的很,厨房虽然乱七八糟,但是东西都还在,他在一大堆滚在一起的食物里拣出两瓶烈酒,又揣了三片熏肉,然后走回来。
  这时候船舱里的另外两个人也都被拉了出来。一个是带着宽边眼睛的女学者,还有一个是佣兵摸样的壮汉,身上还挎着一把木制大弓。两个人虽然也是神色委顿,但精神都还好。
  等到五个人都被救出来,船长从贵族手里接过烈酒,托起神官的头,撬开牙齿把酒灌了下去。烈酒的辛辣效果立竿见影,神官立刻大声咳嗽了几下,恢复了神智,睁开眼睛局促地向四周张望。
  “神圣的大地女神是可赞美的!”
  这是神官清醒后说出的第一句话。
  这八个幸存者在船上又找了一圈,结果一无所获,看来其他的乘客和水手都已经遇难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船上还剩下很多食物与工具。这个小岛实在太小了,人的视线从岛的一端足可以看到另外一端。岛上也没有树与其他生物,只是一片沙土地而已。若是船上没有吃的,恐怕这些逃过海神魔爪的幸运者还是会成为饥饿之神的祭品。
  众人从船舱里取出一些食物,坐在沙滩上分吃。等到大家都恢复了些精神,日头已经到了正午。萨维里尼船长把吃完的火腿骨头吐到地上,仰脖咕咚咕咚喝了一气酒,然后走到其他七个人面前,轻咳一声,示意大家注意。
  “各位,发生了这样不幸的事我也很遗憾,你们损失了你们的财产和同伴,而我也损失了一条船和几十名好部下。不过天灾就是天灾,我们水手有句谚语:海船是死神最喜欢的棺材。不过说实话,我当水手四十多年,这么大的风暴还是第一次见到。所以我就说,别指望那婊子养的……呃……我说的是那该死的大海能给咱们什么好脸色。”船长注意到听众里有女性与神官,硬把脏话咽回到肚子里,对着酒瓶又喝了两口,掩饰自己的失言。
  听众们发出了一阵嗡嗡声,神官在胸口划了个十字。
  “所以我奉劝各位最好别太难过……也别太高兴,我们还没脱险哩。我刚才看了一下,我的船恐怕彻底完蛋了,桅杆断了,龙骨也开裂,总之靠它是别想回到陆地上。这个小岛大家也看到了,只有这么大,既没树也没动物,大家只能靠船上的食物过活。救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到,我认为在等待期间,必须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做为头头来管理这一切才好,我做了四十多年水手……”
  “你是说你想做我们的首领?”那个卷发贵族手里握着一截黑面包,有些不满地问。
  “不,不是首领,而是向导。”船长直盯着那个贵族。“这位老爷您知道如何用太阳确定自己位置吗?知道如何利用云与海风的变化预报风暴吗?知道被水母蛰到和被海蛇咬到,该如何处理伤口吗?
  贵族被问的哑口无言,于是低头狠狠咬了一口面包,面包里的海腥味几乎要让他呕吐出来。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趁涨潮之前把那艘船上有价值的东西都保存下来。然后我来设法找出这个小岛……真他妈的是个‘小’岛……在海图中的位置,看看到底咱们是做一条小艇,还是等待航线上的其他船只。”
  船长说完环顾一下四周,见众人都没什么异议,拍了拍硕大的巴掌,刚要接着说什么,就听那个女学者对着他的身后张大了嘴。
  船长连忙回身去看,他看到了一副令人大吃一惊的景象:一个浑身湿淋淋的魔法师和一个同样湿淋淋的矮人互相搀扶着蹒跚走上海滩,一大块木扳丢在他们身后。矮人的胡子拖到膝盖,上面沾满了水草和贝壳,而那个二十岁不到的魔法师脸色苍白,神情疲乏至极,却有遮掩不住的兴奋。
  很显然他们是被浪卷下船,然后抱着船舷碎片漂流过来的。他们比那些幸存者更幸运,因为无论是海里的危险生物、夜晚的低温或者是偏离小岛的洋流,都足以致他们于死地,但是他们现在居然活下来了。
  最初的幸存者们见到他们,都不禁有些同病相怜,连忙将魔法师与矮人搀到陆地上,给了些酒与肉。
  “是海难!是真正的海难呀!我盼望了好久!”
  魔法师兴奋地说道,但是体力透支的太厉害,所以声音极小。他说完话,只吃了一点东西,就昏沉沉睡了过去,倒是那个矮人一边毫不客气地大嚼大饮,一边发着鼻音极重的牢骚,酒水顺着他的胡子流到沙滩上。这让搀扶他们上来的人面面相觑。
  “人类的手工太粗糙,若是我们山地矮人的船,绝对不会如此经不起折腾……这肉实在太咸了……喔!原来你们都还活着……你说什么?我们怎么挨过来的?我俩一起掉到海里,那个魔法师弱不禁风,全靠我一手拉着他,一只手划水,他就用魔法为我们取暖,驱赶鲨鱼啦,海妖啦什么的……恩,这孩子的魔力还不错……”
  这个插曲为这个小小的幸存者小队增添了新的人手。两个小时以后,十个人都挣扎着起来,从帆船残骸里将食品啦,工具啦,日常用品啦什么的搬到小岛的中间。女学者和神官还偷偷拿了几本已经湿透了的书,滩在沙滩上晒。船长本打算取些焰火或者火药好用来求救,但是发现全部都湿透了,于是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贵族和吟游诗人搭伴,他一边干活一边喋喋不休地向后者介绍自己的系谱;而佣兵与精灵则完全保持沉默。唯一没参与劳动的紫袍老人坐在一大堆箱子之间,默默地注视着干活的人们。
  船长从船长室里找到一张海图,经过一番测量与勘察,发现这个小岛居然靠近一条很繁忙的航线。只要挨过了今晚,明天早上就可能有船路过这里,把这些幸存者都接回到最近的港口去。这个好消息让所有的人都精神一振。不过为了预防万一,工作仍旧持续着。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帆船里的东西终于都搬空了。幸存者们还用船体的材料搭起了一间简陋的小屋子。十个人就挤进这个小屋子里,在中央烧起一堆火来,围坐在火中间吃自己的晚饭。
  带着咸味的海风吹来,当夕阳最后一抹光辉消失后,小屋周围又变的漆黑一团。围成一圈的人们大概是又回想起昨夜的惊心动魄,屋子里弥漫着难以忍受的沉寂,只听见木柴燃烧的劈啪声。
  “喂,大家不要这么苦着脸嘛。”那个贵族忽然站起来对其他人说,“一个真正的贵族,应该是可以享受最好的,也能承受最差的。既然大家都活下来了,那么就该高兴一点才对。”贵族兴奋十足,沉船的阴影好象已经彻底从他身上消失了。
  “对啊,这个可是真正的冒险呢。”魔法师附和道,他已经清醒,脸色重新开始红润起来。
  听到他们这么讲,船长居然没动气,他随手拿起一块舷板,仔细看了看,上面还标着“海上飞毛腿”的名字。他叹了口气,摇摇头,把舷板丢进火里。
  “既然我们现在都是同舟共济的伙伴,那么大家都自我介绍一下好了,我第一个。”那个贵族捏捏胡须,带着一丝可笑的矜持说:“我叫霍卡奇里·德·凯茨亚姆拉德子爵,那个著名的凯茨亚姆拉德家族的长子。这次我之所以要搭乘这条船,就是想要赶去我在大陆另一端的采邑去,你们知道,那地方从一端走去另外一端需要一整天时间,盛产葡萄酒与丝绸,当年皇帝陛下因为凯茨亚姆拉德侯爵——他是我的叔父——的功绩,特意决定将这块地方赐……”
  “好了好了,不要罗嗦!”船长打断他的长篇大论,在座的人因此都松了一口气。“我不需要特别介绍了吧,大家都称呼我为萨维里尼船长,这谁都知道。”
  “在下是一名在大陆四处游历的诗人,名字叫做朗泰斯,希望幸运女神永远眷顾着诸位的灵魂。”吟游诗人拨弄了一下七弦琴,琴弦发出优美悦耳的声音,做为吟游诗人,他看来是新手,因为不够饶舌。
  他身旁的魔法师站起来,指着自己长袍胸口的徽章,笑着说:“大家看到啦,我是大陆圣·安东尼魔法学院的魔法学徒约克·兰德洛斯。秋天是令人感伤的季节,因为那是我们学院的考试季。我实在懒得参加,就决定一个人跑出来冒险,嘿嘿,果然……比乏味的学院生活有趣多了。”
  “阿瑟。”
  高等精灵的介绍干巴巴的,极其简短。他所节省下来的时间,全部都被矮人用光了,因为矮人家族的姓名一般都非常长,而且按照习俗,还要加上父亲、祖父、曾祖父……的名字,鼻音又重,所以大家只听清楚了矮人名字最后的一个发音:“拉”。据他自己介绍,他是在矿坑里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掉在矿石堆里,然后被粗心大意的同事连同矿石一同卖给了人类商人,转运到外地。现在他在找回家的路。
  “恩,我是鲁夏安王国鲁丝丹女王陛下的女史官,卓娅·史华茨。我这次出来是为女王陛下搜集一些其他国家的风土人情。”女学者说到这里,转过头去对诗人朗泰斯笑道,“我们的工作有些类似呢,朗泰斯先生。”
  朗泰斯脸一红,急忙回答:“哪里,女性担任史官这个职位,这才真是相当少见呢。”
  一直沉默着的佣兵这时站起来,声音沉稳洪亮:“我是白翼佣兵团的成员,我叫瑞安,这次本来是应团长的召唤去执行任务,这次看来要耽误了。”说罢他懊恼地搔搔头,粗大的手臂阴影面积几乎盖过屋子的一半。
  “神圣的大地女神是可赞美的!”神官虔诚地抬头赞美了一句神诋,然后才说:“我是大地女神谦卑的仆人毕拉克瑞斯神官,我想这次灾难是因为神因我不够虔诚而降下的责罚,或者是测验我信仰坚贞的一次试炼。愿神保佑你们!”
  最后轮到那位紫袍子的老者,他一动都不动,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兜帽里飘出来:
  “我是一名隐居的……咳……咳……博物学家,恩,对,博物学家黎恩济。这次我本来是希望能搜集到一些新物种的第一手资料,不过现在的情势……咳……看来如何维持我们这些旧物种的存续更为必要。”
  谁都没料到这个紫袍老人会端着一本正经的腔调开玩笑,先是女史官,然后其他人都纷纷笑了起来,气氛登时变的融洽宽和,屋外的风声也不再如刚才那么令人恐惧了。
  凯茨亚姆拉德子爵举起一个水晶杯子——这是他在船上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向其他九个人说:“各位先生与小姐们,既然我们都已经彼此熟识,也可以用名字亲切地称呼对方。那么,我亲爱的朋友们,就让我们为劫后余生的宝贵生命而干杯吧。”
  “子爵先生,您的诗歌天赋比我还要好哩。”吟游诗人朗泰斯对他说,同时露出友善的笑容,让人琢磨不清他是在讽刺还是真心赞赏。
  “在这个漫长无聊的夜里,我有一个小小的提议,不知道诸位是否有兴趣听一下呢?”大家都知道子爵还有下文,于是都看着他的嘴不说话。“天色这么黑,风又很大,这里既没有书籍也没有纸牌,舞会也不和时宜。救援的船只明天才会到,为了打发这个无聊的长夜,我提议我们大家轮流为其他人讲一个故事。”
  “讲故事?就象古代那些哲学家的聚会一样?”女史官卓娅饶有兴趣地问道。
  “是的,既然我们找不到其他可以消遣的方式。大家都是旅行者,一定都碰到过很多奇闻趣事,何妨拿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呢?什么故事都无妨,悲伤的、幽默的、感人的,什么故事都欢迎。”
  “还有悬疑的、诡异的,关于龙与魔族的!你知道,这样的气氛讲鬼故事再适合不过。”少年魔法师约克对这个提议大为赞同,“比如一个吸血鬼男爵……对不起,他比子爵您高了一等……如何在夜里与拿着镰刀的死神争夺一位美女的灵魂。”他的矮人朋友这时候傻里傻气地纠正说死神应该是拿着战锤,于是约克一脸无奈地放弃了说话。
  每个人都表示赞同子爵的建议,只有高等精灵不置可否,于是子爵说道:
  “那么,大家都不介意从诗人朗泰斯先生的琴声里开始我们的聚会吧。”
  “啊,从吟游诗人的吟唱开始的故事,这越来越有古典的味道了。”女史官卓娅扶扶眼镜。
  佣兵瑞安大着嗓门嚷:“怎么都好,别说些深奥的玩意就成,兄弟我是个粗人。”
  朗泰斯也不推辞,在这些人里,他可以算做是讲故事的专业人士。他曾经无数次地在大陆的城市、乡村里,为各种各样的听众传唱美妙的故事与诗歌。于是他习惯性地把垂到额头的长发甩到一边,纤细的手指开始娴熟地拨弄起七弦琴来。

第一章 吟游诗人朗泰斯的故事

第一章 吟游诗人朗泰斯的故事

  勇敢的骑士啊,宛如那飞翔的雄鹰
  长矛是如此的尖锐
  长剑是何等的锋利
  那镌刻在黄金盔甲上的百合
  闪耀着圣洁的光辉
  代表着他高贵的灵魂
  当恶龙苏醒,生灵涂炭的时候
  圣骑士挺身而出,他是神的爱子
  那被囚禁在邪恶之塔上的公主
  正期待着她心上人的到来
  岩浆喷涌,黑云翻动
  即使面对的是巨大的黑龙啊
  骑士的勇气也如花岗岩般坚韧
  他头顶的星斗
  是神永恒的眷顾
  ……
  我亲爱的朋友,这是一首赞颂屠龙英雄马克西米利安的诗歌,名字叫做《神之骑士》,记述的是圣骑士马克西米利安如何击败恶龙,拯救他的爱人的故事。我想你们都曾经在乡间的小路、都市的街头或者贵族们华丽的宴会上欣赏过这篇杰作。并且深深为其所感动吧。今天的故事,就是关于一个崇拜这位英雄的青年的事迹。
  很久以前,在横断大山脉西侧山麓下,有一座名字叫勒芒的城市,这个城市规模不大,但是历史颇为悠久,据说早在神话时代就有这个城市的记录,大陆战争时代也出过几个有名的将军与魔法师,所以当地居民跟外乡人聊天的时候,都或多或少带些骄傲的派头。“我们勒芒”这句口头禅经常被市民们挂在嘴边。
  在勒芒城里,有一家名声显赫的贵族,家主法尔斯贝格伯爵年近七十,是个性格温和的老头子,除了养花与下棋以外没什么其他嗜好,家里的一切事务都交给他忠心的管家帕普去打理。伯爵没什么亲戚,妻子在他六十岁那年病死了,剩下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独子于连·德·法尔斯贝格。
  于连·德·法尔斯贝格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注定是要继承这个家族以及他父亲的贵族头衔的。所以每当勒芒的居民们谈论起他时,总会谨慎地措辞,表现出他们对贵族们“为尊者讳”的良好品德。按照居民们的标准,这个未来的法尔斯贝格家的主人实在是一个“奇特”的人。
  一般的贵族子弟,比较喜欢的运动无外乎骑马、打猎、跳舞或者玩玩纸牌什么的,也有人偏好文学或者绘画之类的高雅艺术,学习剑技与魔法的人也有。只要这些纨绔子弟没胡来的太过分,人们对他们的行为往往抱着宽容的态度。“嗨,那些公子哥哟!”大家最多耸耸肩,然后各自去做该做的事情。
  但是这位于连·德·法尔斯贝格先生却不同,他最喜欢做的事,既不是学时髦的踢踏舞,也不是练习在马上射箭的技巧,他的兴趣——是做一名屠龙的勇者!
  “我要做一个拯救世界的勇者!”
  这是小法尔斯贝格经常说的一句话。他对大陆的各类冒险传说了如指掌。在家里他收藏了数量惊人的冒险小说,诗歌以及历史记录。大多数都是关于一个英勇的骑士或者一个伟大的剑士如何击败恶魔的过程,再不就是神秘的魔法师与巨龙的传说。他还不惜重金去购买英雄穿过的靴子、勇者的鼻烟壶之类的古董。于连整天痴迷在这些华丽宏大的传说中,对这世界上其他的一切都毫不关心。他最崇拜的就是《神之骑士——马克西米利安》,还专门给自己订作了一个“百合圣骑士”的徽章,整天挂在胸口神气地走来走去。
  在务实的勒芒人的眼里,这实在是不折不扣的怪人。只不过这样的爱好并不给别人惹麻烦,于是他们也就把这当做贵族青年的新花样,不去理睬。
  老法尔斯贝格伯爵毕竟老了,生了一场大病,病情日渐沉重起来。这一日,他把管家帕普叫到床边,对他说:“我的儿子于连在哪里?”忠心的管家回答说:“少爷在书房画地图,他说要将大陆的魔物分布区域重新勘测一遍。”老伯爵叹了一口气,管家以为他要生气,做到了为少爷说情的准备。结果过了半天,老伯爵才缓缓吐出一句话来:“这么安稳地过一辈子,也算不错,请帮我照顾他吧。”
  当天晚上,老伯爵就去世了,家产与爵位理所当然地由于连·德·小法尔斯贝格继承。当律师宣布遗产分配的时候,他却表现的很焦虑,别人都以为是父亲去世对他的打击太大,只有管家帕普知道其实那是因为浪费了他写作冒险故事的时间。
  小法尔斯贝格在葬礼上只露了一次面,就立刻回到自己的书房,葬礼全都靠管家帕普一个人主持。这在勒芒城里引起一些议论,居民们本来对这个既没有遗产纠纷也没有死因悬疑的葬礼没什么兴趣,但小法尔斯贝格的举动让他们有了新的谈资。
  老伯爵死后的第三天,小法尔斯贝格把管家叫到房里,表情痛苦地对他说:“啊,帕普,我现在遇到困难了。”
  “少爷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了呢?”管家恭敬地回答。小法尔斯贝格接着说:“你知道的,我一直致力于创作一部宏大的冒险史诗作品,现在我却发现我写不下去了。”
  管家心里十分清楚主人的“冒险史诗作品”是什么,那是一些拥有华丽夸张的背景设定与贫瘠故事情节的草稿。他的主人热中于设计宏大的故事背景,但实际上连一封致谢信都写不好。他的那些手稿虽然煞有其事地标记着“第一部之第一卷之第一册之第一章之第一节”,但是实际上写出来的只是字数廖廖无几的开头。这样的开头草稿有十多篇,没有一篇能够完成哪怕是序章的部分。
  “少爷如果需要,我可以为您找一位文学方面的家庭教师来。”管家这样说。小法尔斯贝格摇摇头:“不,不,重点不在这里,我反复痛苦地思考过,发现我之所以无法写出可以媲美那些大师作品,不是因为我缺乏艺术的感悟,而是缺乏真实的经历。艺术是来源于真实的生活呀。”
  聪明的管家大概已经猜到自己的主人想要做什么了,于是他问道:“少爷是不是想出去散散心,我这就去安排马车。”
  “喔!不,我亲爱的帕普,我所希望的不是一次普通的远足或者野餐。我需要的是一次真正的冒险,这将有助我完成我的史诗。史诗中的英雄亲自撰些史诗,这多美妙!”
  小法尔斯贝格似乎对自己的想法非常着迷,但是管家却皱起眉头,在他看来少爷的想法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那么,少爷您想要什么样的真正冒险呢?”管家又问,小法尔斯贝格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地图端详一阵,然后说:“当然是要去有危害人类的魔物或者龙出没的地方,然后打败他们,救出公主。”
  “您怎么能确定一定有公主被龙囚禁了呢?”
  “这是当然的呀,所有的冒险故事,都是从恶龙抢走了美丽的公主开始的,所以有龙的地方必然有公主在等候着勇者。”小法尔斯贝格耐心地解释。管家很想提醒自己的主人,这块大陆已经确认了的龙的数量,在两千头左右,而大陆诸国有资格称为公主的女性则不超过五十位,他的等式是不成立的。
  “请您慎重考虑一下,这件事很危险,也许您会象吉尔斯或者瓦拉克拉斯坦那样战死。”吉尔斯与瓦拉克拉斯坦都是著名冒险故事中的人物,他们在主角之前去挑战魔王,然后都战死了。管家也对冒险故事略有了解,否则的话,简直无法同主人交谈。
  “怎么可能呢,我是被神加护的百合骑士。”小法尔斯贝格得意地拍拍胸口的百合徽章。“你去准备一下我的盔甲武器和坐骑,我明天告诉你我们该去哪个地方。”
  管家忧心忡忡地退出书房,对于主人异想天开的主意他实在是非常地头疼。姑且不论大陆现在是否真的有被龙囚禁的公主,就算真的存在魔王,以他主人的能力,也绝对打不过——小法尔斯贝格恐怕连只地精都打不死。但是,忤逆主人也是管家帕普的自尊心所绝不允许的,老人在自己的房间了思考了很久。这实在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第二天清晨,小法尔斯贝格早早起了床,发现床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套银色的锁子甲和一把黄金剑柄的阔剑。他很高兴地把这套装备穿起来,发觉自己穿上这么重的装备,居然还是能够行走自如,这让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有自信,显然他没注意到这些东西都是空心的。虽然他觉得这盔甲与剑对于救世的勇者来说有些寒酸,但是“圣剑”与“神之甲胄”这样的东西往往要到最后的战斗前才会得到,所以他不急。
  小法尔斯贝格走到正门的庭院,发现那里已经有两匹上等的马匹与一辆四轮马车,管家帕普正在指挥仆人们往马车上搬运东西,看到主人出来了,管家恭敬地行了个礼,然后说道:“主人,我已经准备好了您的坐骑,公主的马车也装修好了。我将做为扈从跟随着您,去实践这场真正的冒险。”
  “太好了,帕普,你做的太棒了,那么我们就去……”
  管家打断了小法尔斯贝格的话,抢先说道:“我刚刚听到一个传闻,听说在距离勒芒几十里以外的蓝山上,有一只恶魔绑架了一位公主,出于对您声望与功绩的考虑,我想这是个好机会。”
  “好呀!”小法尔斯贝格喜气洋洋地大喊:“这是天赐的良机!看来神有意让我成就一番大事业。”于是这主仆二人迫不及待地上了路,一个仆人在前面举着法尔斯贝格家族的纹章旗帜,还有几名仆人赶着马车与辎重跟在后面。这样一支队伍走在勒芒的街头,居民们看到法尔斯贝格家的少爷全副武装的摸样,都大吃一惊,不禁议论纷纷,以为又发生了战争。小孩子跟着花哨的马车一边跑一边喊叫,也有人拉住队伍里的仆人询问,那些仆人老老实实地回答:“俺不知道,可能主人是去哪里旅游吧。”听到这个回答的人有些气绥,觉得实在不够威风,不具备传播的价值,于是不明就里的居民都带着些莫名的敬意与嘲笑凑过来围观。
  小法尔斯贝格把群众这一切反应都当成一位勇者骑士的崇拜,骑在马上飘飘欲然,感觉就好象是所有的冒险故事开头一样:在欢呼声中出发的勇士。等他们走到城门,当地的治安长官闻讯赶来,恭敬地称呼他为“正直的法尔斯贝格爵士”,然后问他打扮的如此正式,是要去哪里。小法尔斯贝格把头仰起,右手握成拳放在左胸,大声说:“我听说一位高贵的公主被邪恶所囚禁,我的正义之心不容许我象女人一样躲在家里发抖,神赐予了我圣洁的精神,有鉴于此,我有义务去维护这个世界的和平,就象伟大的马克西米利安一样!”
  治安长官早就听过这个勇者狂的传闻,所以并没表现出太大的惊讶,只是赞美了一番,然后代表勒芒的全体市民祝福他一切顺利。两个人的对话被旁边的人听到一清二楚,随即以极快的速度传遍街道两旁,大家全都知道那位骑士是想去救被恶魔绑架的公主。有四分之一的人信以为真,开始由衷地赞美小法尔斯贝格爵士的勇气;也有四分之一的人不屑一顾,认为这又是贵族公子哥儿的妄想;还有四分之一的人——大多是商人——听到这与自己的铺子无关,也没什么商业价值,就不再围观。剩下的四分之一则对治安长官的讲话不满,质问他这个外地人凭什么代表勒芒的全体市民。
  这些事小法尔斯贝格都没去管,他迫不及待地想赶去蓝山,并且深信自己就是那个可以拯救公主的勇士。这一行人出了勒芒城,顺着驿路向蓝山的方向走去。这一路上天气晴朗,气候湿润,除了沿途偶尔有几个目瞪口呆的农夫与旅行者以外,非常地平静。
  这一天只走了二十里,因为小法尔斯贝格坚持要穿着甲胄,挺着长枪骑马,这让他的马有些不堪重负。于是这一支勇者的队伍就来到附近的小村子,在一家小旅馆里住下。管家说这样比较安全,小法尔斯贝格很赞同这个说法,并且做了补充:“所有的勇者都是在酒店里结识到伙伴,获取关于恶魔的情报的。”
  旅店老板对这些奇怪的旅客很是热情,因为他觉得即使这些人没带够钱,也可以拿那身盔甲和武器来抵帐。他为爵士准备了丰盛的食物,包括一整只烤乳猪,几只烤的恰到好处的鹌鹑,上等的白面包,涂满奶油的草莓甜点和一瓶在储藏室里存放了二十年的葡萄酒。
  小法尔斯贝格酒足饭饱以后,就问老板是否了解一些关于蓝山恶魔的事情。老板听到后连连摇头:“这位爵爷,咱们这个小地方一向都与世无争,平静的很,托您的福,怎么会有恶魔这种东西。”小法尔斯贝格一楞,刚要继续问,就听到身后有一个人爽朗地大笑道:“怎么又有勇士要去挑战那该死的魔兽了吗?”
  小法尔斯贝格听到以后非常高兴,转过身去,一个身穿剑士服装的大汉坐在他后面的桌子旁,他身边还有一个穿黑袍的魔法师和一个年轻的女祭司。
  “请问这几位尊敬的朋友,你们也知道蓝山上居住的那个大魔头吗?”小法尔斯贝格凑过去,尽量用一种正直的语气询问。那个大汉点点头,一举手里的大剑,说:这个魔兽多恶多端,前几天居然将我国的露西雅公主抢走!我们三个人受国王的差遣,前去营救公主。”
  “哎呀,多么邪恶肮脏的东西啊,我以神的权仗起誓,我一定要打败那家伙!”魔法师也激动地嚷道。而女祭司则面带忧色地继续说道:“可惜的是,我们的力量不够,寻常的刀剑都无法伤害到那个恶魔。只有被神祝福过的,拥有圣洁血统的骑士才能给予它致命的一击。”
  小法尔斯贝格听到这里,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挺胸骄傲地大声对他们三个说:“那么我需要向你们三位说声恭喜,因为你们所要找的人,此刻就站在你们面前!”
  三个人楞住了,小法尔斯贝格以为他们不信,急忙把胸口的百合徽章给他们看,并且说这是继承自马克西米利安的遗物。那三个人大喜过望,连忙说他们昨天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老人告诉他们说这一天会遇到一位勇者,那将是他们的希望,想不到这个梦居然真的实现了。于是他们向小法尔斯贝格行礼,并且做了自我介绍,那个剑士是宫廷卫队的队长巴顿,魔法师则是宫廷魔法顾问米莱加,而那个女祭司则是神殿的一名高阶神官莱娅。
  这时候管家恰好从马厩回来,小法尔斯贝格爵士给他们做了介绍,彼此已经开始用你来称呼。于是小法尔斯贝格又让老板多上些酒,嘴里不停地唠叨着“这都是神的眷顾,冒险队伍应有的伙伴这下子全都齐了。“而管家则耐心地在一旁为他们四个人斟酒,那三个人放开胃口大嚼一通,吃的非常痛快,并没显露出多少公主被虏走的悲伤。旅店老板有些莫名其妙,觉得这些都是怪人,不过好在钱都已经付清,所以怪就让他们怪去好了。
  次日那三位新加入的伙伴也加入了小法尔斯贝格的队伍,一起朝蓝山走去。当他们路过一个湖边的时候,管家帕普说要去探望一位老朋友,要离开几个小时,于是队伍就停在湖边休息,宫廷卫队长巴顿忽然对小法尔斯贝格说:“我尊敬的法尔斯贝格爵士,我忽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对我们的旅程将会有很大意义,只是我不好启齿。”
  小法尔斯贝格让他说下去,于是巴顿接着说:“据说那个魔鬼的身体异常坚硬,即使是圣骑士,没有好的刀剑,也无法伤害到他。一般的铁匠根本无法铸造出足够锋利的武器,我认识一位神秘的隐者,他可以帮助我们打造出最强的圣剑,只是他的价钱开的非常之高,我恐怕您……”
  小法尔斯贝格一听到有圣剑可以拿,立刻睁圆了眼睛,哪里管什么价钱,连声问道:“钱不成问题,我来付好了,那个隐者在哪里!”巴顿回答:“那位隐者除了米莱加不见任何人。您可以写一封信,让米莱加用移动魔法赶回勒芒,取出钱来再去隐者那里铸剑,我想应该刚好等我们到达蓝山的时候,他就能带着剑赶回来了。”
  “这太好了,圣剑是无价的宝物,我想那个自大的魔王现在一定不知道我们的计划。”小法尔斯贝格接过米莱加递过来的信纸,填写了一个数额接近三分之一家产的数字。女祭司莱娅建议在圣剑里融合进一些宝石,那会增加神圣的力量,于是小法尔斯贝格爵士又多写了一行,允许他们从自己家里提取十几枚收藏的宝石首饰出来。最后他拿起印泥,在信上盖上了家族的印记。“您真是个慷慨的人。”其他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赞美道。
  米莱加把信折好,行过礼后,念了一段咒语,整个人立刻消失了。巴顿又对小法尔斯贝格说:这件事情请对帕普先生保密,因为无关的人恐怕会泄露这个秘密计划。“小法尔斯贝格连连点头称是。等到管家帕普回来,他果然只字不提,只说米莱加有些事情要先处理,约定好大家在蓝山山脚下碰头。
  于是这一行人再次上路,一路上他们看到几只大地精出没,四个人漂亮地解决掉它们,并且将功劳都归功于小法尔斯贝格。小法尔斯贝格非常得意,于是就为他们朗诵了一段《神之骑士》,并且告诫自己的伙伴,地精的出现意味着他们越来越靠近恶魔的巢穴了。
  第三天的中午,他们终于来到了蓝山的山脚下,米莱加早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小法尔斯贝格看到他之后,特别地兴奋,总想迫不及待地把他怀里用布包着的那把圣剑取出来挥舞几下。但是他提醒自己,这个秘密是要留到最后对付恶魔的,于是强忍住这个念头,免得管家起了疑心。米莱加悄悄告诉他,这个圣剑有神奇的效果,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看得到。
  管家帕普并没注意到这件事,这位老人一路上似乎都非常地忙碌,经常与一些奇怪的人交谈,还总是能收到没注明发信人的信件。小法尔斯贝格本打算直接一口气冲到山上去,但是帕普和巴顿几个人都劝他在山下多休息几天。本来小法尔斯贝格还坚持要立刻上山,但是半路却碰到一个路人,那个路人告诉他们,恶魔出门不在,要到三天后才回来,他与公主的婚礼将在他回来后立即举行。“要赶在婚礼的时机出现,这不仅对于恶魔是一个打击,并且对于后世的诗人来说,勇者在最后关头出现也会因为极富戏剧性而大受欢迎。”女祭司是这么说的,于是小法尔斯贝格不再坚持,一行人就在山脚下的村子里住下。
  等到第三天的凌晨,小法尔斯贝格那越燃越烈的正义感再也无法抑制,他不顾同伴的劝阻,一定要立刻上山。于是,管家和宫廷卫队长,宫廷魔法师和女祭司也只要随着他朝山上走去。蓝山并不是特别高,但是路却非常曲折,这五个人绕来两个多小时,仍旧还是在半山腰转悠。
  忽然,小法尔斯贝格指着远处山麓里的一个东西问道:“那好象是个房子。”大家全都精神一震,朝那个方向走去。当快接近那个房子时,小法尔斯贝格谨慎地让大家藏在草丛里,从近处观察。
  那栋房子非常简陋,只能说是一个粗坯,墙壁上的油漆涂抹的漫不经心,似乎还没干透,而房子周围散落着许多好象是建筑材料的材料。在房子的前面,站着一个女子与一只身材高大的可怕半兽人。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那只半兽人的可怕之处全在于他的装束,他戴着两只巨大的牛角与茅草帽子,脸上与身体上画满花纹,背后还不伦不类地披着一个白色的披风。而那名女子则是简单地穿着一袭白色长裙。两个人站在门口,那神情好象在等候着谁。
  “没错,爵士,这个恶魔的巢穴,那就是抢走公主的恶魔!”巴顿悄声对小法尔斯贝格说。后者点点头,轻轻咳嗽了一声,突然之间从草丛里跳出来,拔出长剑对着半兽人大喝一声:
  “你这无礼的恶魔!!今天就让我小法尔斯贝格爵士来主持正义!”
  半兽人与公主被他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半兽人走到小法尔斯贝格跟前,大吼一声:
  “你这小小的人类,也敢与我们伟大的魔族抗衡,太可笑了!”而公主在一旁尖叫起来:“勇者!快快来救我!”这个场景,小法尔斯贝格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多少勇者、恶魔与公主都是这样会面的。于是小法尔斯贝格轻车熟路地摆出斩击的姿势,半兽人则象所有的恶魔一样,咆哮着向勇者冲来。
  两个人你来我往地打了几个回合,旁边管家与宫廷的三个人围着他们两个呐喊,却都不上前助阵。大概持续了八分钟左右,小法尔斯贝格的体力有些不支了,他感到自己喘息的厉害,虽然不断提醒自己正义必胜,但缺乏锻炼的身体却拒绝对过度的运动产生回应。他想到手边还有圣剑,认为这是使用这把神圣武器的最好机会了,于是他把罩布扯掉,用尽全里大叫一声:
  “神啊,赐予我力量吧!”
  但是小法尔斯贝格却楞住了,因为他手里握着的圣剑,居然只有一个没有剑身的剑柄。还没等他发出疑问,旁边一直掠阵的巴顿对他大喊:“不要被虚假蒙蔽,这是把真正的勇者才能使用的武器,所以只有真正的勇者才看的到!”
  “难道我不是真正的勇者?”小法尔斯贝格无论如何都看不到那根本不存在的圣剑剑身。半兽人这时候惊恐地叫道:“天啊,你居然拥有这把唯一能克制我的圣器!”这个叫喊更让小法尔斯贝格坚信圣剑是确实存在的。
  这是不可能的,我怎么会不是真正的勇者!小法尔斯贝格心想,也许这只是恶魔的障眼法。于是他握着剑柄,摆出斩击的姿势,向半兽人冲去,他深信自己一定可以在这个勇敢的冲刺中达到真正的勇者境界。
  就在一瞬间,剑柄前端居然顶住了半兽人的小腹,半兽人惨叫一声,捂住肚子,倒在地上。这个结果大出小法尔斯贝格的意料,他没想到最终的大魔头居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他甚至还没将圣剑拔出来呢。不过这结局已经很令他欣喜了,因为管家与宫廷的三个人都在欢呼:“看呐,他居然打败了魔王!这个勇者,他打败了魔王!”这句话是《神之骑士》里,当主角马克西米利安击败巨龙后,他的伙伴们所喊出的台词。这时候使用这句话再适合不过,小法尔斯贝格的惊诧与遗憾全都转化为极度的自豪,他终于完成了一件伟业。
  他快步走到那女子身旁,单腿跪下,亲吻公主的手背,并且恭敬地说道:“贞洁的公主陛下啊,你谦卑的仆人听到了您的召唤,过来履行他应尽的职责。邪恶已被彻底的铲除,现在您已经自由了。”
  说完这番话他抬头望去,发觉这位公主并不象那些被恶魔掳走的公主们那样美丽,倒有些农家少女的神采与身材。小法尔斯贝格觉得有些失望,他在“尊重女性”与“诚实”这两个骑士的美好品德之间显的踌躇不定。最后他还是决定秉持骑士精神比较好,因为在一些冒险故事里,美丽的公主也有可能会被邪恶的法师诅咒成为丑陋的蟾蜍或者其他什么低级生物。
  当他重新站起身来后,宫廷里的三个人和管家都凑过来,一起大声称赞这个新的英雄,并且声称他们从来没见过一个骑士如他一般武勇。而公主也点头向他致谢,他看到了公主满脸的雀斑。
  “主人,您居然创造出如此伟大的业绩,我建议您应该立刻回到自己的宅邸,趁正义的热情还没消退的时候,把它记录下来。”
  “你说的对,然后我会去你们的国家,向你们的公主求婚。”小法尔斯贝格喜气洋洋地对巴顿与公主说,后者只是敷衍了事地点了点头,回答说他们尊敬的国王一定不会拒绝。
  正当他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忽然一阵阴冷的风吹过,随即一个巨大的身影落在那间屋子的上面,那是一条有着黄玉色瞳孔与紫色肉翼的大龙!公主尖叫一声,晕倒过去。
  “哦?看看这是什么?一队勇者?”
  龙的声音好象是炸雷从喉咙里滚出,那几个人全都吓呆了。龙张开嘴喷出硫磺,拍动巨大的肉翼:“正巧我飞过这里,据说勇者的肉对龙族来说很有营养。”说完龙转头去问巴顿:“请问您是勇者吗?”
  “不,不,我不是!”巴顿吓的脸都白了。
  小法尔斯贝格忍不住问道:“巴顿先生,您难道不是我,一位真正的勇者的同伴吗?”巴顿连连后退,看到龙又张开了嘴,以为要吃掉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歇斯底里的大喊:“我……我才不是什么勇者!也不是什么卫队长!”
  “您说什么?”小法尔斯贝格大为惊奇。龙则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巴顿指着管家帕普:“是他,是这个人给我们一袋钱,让我们三个和其他几个人陪这个贵族小子玩勇者游戏!!真的,我以我祖母的名义发誓。”同样脸色苍白的米莱加与莱娅连连点头。
  “你们不是真的勇者呀。”龙有些失望地说,挥了挥尾巴,“那你们走吧,普通人类的肉我已经吃厌了。”巴顿等三个人听到龙这么说,连掉在地上的武器也来不及捡,转身跌跌撞撞地朝山下跑,惟恐龙改变主意。刚刚跑出几米,原本躺在地上死去的半兽人突然翻身爬起来,把身上的牛角与披风甩在地上,一边悲鸣:“别让我一个人留在这鬼地方!”一边朝巴顿他们的方向慌张地跑过去,头也不敢回,那个勇者的圣剑柄就丢在地上。
  “那么你呢?”龙转过来问小法尔斯贝格,管家惟恐他的妄想症又发作,自称是什么勇者,最后葬身龙腹,急忙在一旁嚷道:“您还看不出来吗?这只是一个被人骗的傻瓜罢了!”小法尔斯贝格搔搔头,很有勇气地直视着龙说:“也许他们是骗子,但我确实是被神加护的百合勇者。”
  龙摇摇头
  “不象,看起来一点都不象。你知道,在我们龙族里面,一直很流行恶龙吃勇者的故事,恩……让我想想,那个最有名的被吃掉的勇者叫什么来着?哦,对了,马克西米利安。我喜欢听这故事,所以我也想模仿一下这类英雄业绩,飞到大陆各地,希望找到真正的勇者吃掉,这样我就会被承认是真正的恶龙了。不过很遗憾的是,到现在我都饿着肚子,人类的英雄似乎不如传闻中多哩,我是在浪费时间。”
  说完这番话,龙伸出爪子拍拍小法尔斯贝格的脑袋,小法尔斯贝格失望地问:
  “这么说你不认为我是勇者?”
  “你是个可爱的人类哩!”
  然后龙鼓动双翼飞到天空,变成一个小点消失不见了。这主仆二人面面相觑,也都转身走下山去。
  回到勒芒的时候,管家所担心的那种辱没法尔斯贝格家族的嘲笑并没有出现,因为人们早就淡忘了这件事。城里两个富商分别花重金买来了一个八音盒与一只夜莺,居民们如今的话题是到底哪一个的音色更加美妙。这让管家松了一口气,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高兴的太早了,因为他发现家里三分之一的金币和几乎全部的珠宝都被那三个扮演宫廷卫队的骗子在几天前提走,出示的凭据有他主人小法尔斯贝格亲笔签名与印章,而所有这些损失换来的,就只是一柄“只有真正的勇者才可以看到的”圣剑,小法尔斯贝格甚至打算佩着它去街上巡游。可怜的老管家一急之下生了病,再也没从床上起来过。
  在这之后,于连·德小法尔斯贝格先生是否收敛了他的冒险精神,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假如您有幸去勒芒旅行的话,说不定就会在某一家贵族的宅邸前面看到那一把剑柄。热情的当地人会告诉您:这是属于百合骑士法尔斯贝格爵士的圣剑。如果法尔斯贝格爵士没有再次出去冒险的话,那么那把圣剑现在一定还挂在那里。
  ※        ※        ※        ※        ※
  “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朗泰斯说完,用手指将七弦琴从低音区到高音区拨弄了一遍。听的入神的听众们都笑了起来,有的称赞吟游诗人的才艺,也有的回味法尔斯贝格爵士的笑话。只有凯茨亚姆拉德子爵显得闷闷不乐,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有些亵渎贵族的名誉。
  “要知道,我们从小就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冒险故事这样的读物可不会被允许阅读。”
  他一本正经地跟旁边的人解释,更引得大家一阵窃笑,好象他的清白值得怀疑似的。为了摆脱尴尬,子爵连忙说:“那么,下一个故事就由佣兵瑞安先生来讲吧。”
  “不,不,不。”瑞安涨红着脸,连连摆手,“我哪里会讲故事呀。”子爵拉着他的手,极力撺掇:“没关系,每个人都要讲一个故事的嘛。不一定要好笑,随便什么故事都可以呀。”
  “比如凄美的爱情悲剧。”魔法师约克故意开玩笑,这个粗壮的佣兵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与“凄美的爱情悲剧”沾不上关系。但是,瑞安听到约克这么说,露出一副忧郁的沉思表情,他搔搔头,用一种略带痛楚的低沉嗓音说道:
  “既然说到这个,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个故事吧。啊,不,这不是故事,而是我亲身经历到的一件事。”

第二章 佣兵瑞安的故事

第二章 佣兵瑞安的故事

  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不过,象这样的事情是怎么也叫人忘不了的。
  我是一名佣兵,就是那种拿自己的性命换钱的职业,要么把别人杀死,要么被别人杀死,反正随时都得面对着死亡,就好象把头伸到断头台里生活一样。这样的血腥日子过的久了,心理也就麻木了,最初看到血都会吐,现在即使敌人的脑袋在眼前粉碎,眉头也不会皱一皱。这与残酷呀,冷血呀什么的没关系,就是单纯的麻木了而已。所以做我们这一行的人,大多数都是单身,一来免得有拖累,二来也实在没有正常的心态去面对感情生活那东西。用我们佣兵团团长的话说就是,“爱神的情夫就是死神”。
  和我一起在一个团里的,曾经有一个叫做莫依加的同伴。他和我是同乡,是从大陆北方平原的一个小村子莫申里来的,而我就在邻近的村子居住,所以我们是非常好的朋友。这个人体格并不是很健壮,脸孔象是一个羞涩的青年,但是头脑特别好使,和我这个粗线条的家伙不一样,打起仗来很有办法。唯一的缺点是性格上有点柔弱,怎么说哩?就是有点多愁善感,好象一个吟游诗人——我不是讽刺朗泰斯先生您——不过这也算不上毛病,按一般人看,我们这些大老粗的性格其实才最有问题。
  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彼此都引为知己,经常一杯黄汤下肚,我们两个就开始话多起来,从团里谁的武器最锋利,到帝国和其他什么敌对联盟的战争,无所不谈。不过一旦涉及到“女人”这个佣兵之间永恒的话题,谈话内容就没那么有趣了。因为我和一般佣兵一样,只有寂寞的时候才去找找妓女或者酒吧女郎解闷,对我们来说,女人的意义就是上床。但是莫依加却和我们不一样,他在家乡莫申有一个爱人,那女孩子我也认识,名字叫阿尔蒂,很漂亮,和莫依加同龄,两个人是青梅竹马。只要聊到这个话题,莫依加就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容光焕发,脸上的表情洋溢着幸福,酒开始喝的少起来,话却变的很多,全是回忆他和阿尔蒂如何相识啊,阿尔蒂都喜欢什么啊,两个人第一次约会的情景啊什么的。
  有时候我还会问他,既然他如此地爱阿尔蒂,为什么还要跑出来做这么危险的工作。莫依加的回答总是:“我希望多挣些钱,好让她过幸福的生活。”说到这里,他还会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口琴,吹上一曲《夏季的草莓饼》,这是我们家乡的小调,很好听。据他说,这个口琴是临走前阿尔蒂送给他的,莫依加总是带着他,没事就吹上几首。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他有点柔弱的原因。
  “阿尔蒂是个好女孩子,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孩子象她那样淳朴,既可爱又正派,真的,就好象天使一样贞洁。你只要注视一会她的眼睛,就会心悦诚服地爱上她……谁要是娶了她,那可真是幸福到家了。”
  每当莫依加这么说的时候,我就会故意反问他说“不过她想嫁的人就只有一个吧?”这时候莫依加就会搔搔头,呵呵地傻笑起来。一涉及爱情,他就会变的很白痴,一边也不象平时头脑冷静的他。对于这一点,我们团里的人都私下里感叹“这么好的小伙子,居然也会被爱情烧晕了头”。不过说归说,大伙还是真心为他高兴,毕竟一个佣兵能够找到真正的爱人并不容易,我们都为他祝福。
  前面我说过了,佣兵生活很艰苦,每天都在刀刃下讨生活,而且经常一走就是上千里的路,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和完全陌生的敌人打仗——你们看看,我胸口和脖子这里的几道伤痕,就是分别从大陆彼此相距几千里远的国家留下了——在冰雪天或者沙漠里跋涉,几天都吃不到东西,这些更是常有的事情。所以我们身边的同伴经常更换,因为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人会死,有的是被敌人的弓箭射穿,也有的是在行军途中掉进峡谷,被魔兽吃掉。
  我和莫依加一直并肩作战,他在战场上的求生欲望特别强烈,大概心里有牵挂的人都是如此吧。我有的时候也会尽量不让他处于比较危险的境地,总不能让阿尔蒂做未亡人啊。分酬金的时候,我也会多分他一份,反正我是单身一条汉子,只要在下次打仗前身上有足够的钱喝酒就够了,他可不同。
  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有三年,其中虽然也有几次险情,但总算我们两个人都活了下来,很幸运,我们身边的同伴大部分都换过新人了。后来我们参与了一次特别大的战役,这战役是两个国家为争夺一位公主而打起来的,动员了特别多的军队,甚至连魔法师和精灵兽都出现了。这场仗打了整整三天,双方都损失惨重,最后我们所在的一方侥幸胜利,但我们佣兵团就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人。
  我们的雇主倒也慷慨,战后给了我们很多酬劳,佣兵团每个幸存者的口袋都变的沉甸甸。莫依加在当天晚上的兵团宴会上,忽然向团长提出辞职。大家都非常惊讶,连忙问他原因,他回答说现在已经攒了足够的钱,现在准备回家与阿尔蒂结婚了。
  团长是很开通的人,虽然对他的离开很惋惜,但也没多加阻拦,还额外给了他几件缴获的首饰做为结婚礼物。我那时候忽然想,反正兵团在大战后肯定要休整一段时间的,于是也向团长请假,我打算陪莫依加回去,一来代表兵团出席他的婚礼,二来我也好久没回家看看去了。团长都同意了。
  本来我想休息几天再走,但莫依加第二天早上就迫不及待地要上路。于是我们就朝着家乡莫申走去,一路上他都特别兴奋,不停地跟我讨论婚礼该如何举办,都该请谁,还有就是阿尔蒂会穿什么衣服,就算是不说话的时候,也经常情不自禁地自己偷笑。我对此只能耸耸肩,说一句“这个傻瓜!”,然后继续走我的路。
  什么也挡不住如此兴奋的旅客,只花了半个月时间我们居然就到达了村子。他一进村口,就一溜烟跑掉了,只来得及回到冲我喊声再见。我也冲他说声再见,然后回到我的村子,探望我的父母。不用说,我父母看到我回家,都特别高兴,我也难得在平静的家里享受几天与死亡与杀戮无缘的温馨生活,说实话,我真有点眷恋这样的生活。
  我在家里一边休假,一边等着莫依加的婚礼邀请。但是过了三四天,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很奇怪,以为他是想筹备的隆重一点,但是一周时间过去,仍旧毫无消息。我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决定去莫申村亲自看一看。
  我们这两个村子,同属于一个叫费舍的当地贵族的采邑。那个贵族家族的城堡就在我们两个村子的中间,是去他们村子的必经之路。当我到达那个城堡附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路上还下着雨,道路泥泞。于是我打算去城堡里借住一晚,第二天再继续赶路。按理说我这样身份的人是没什么机会住进去的,但开门的管家看我身材魁梧,一脸横肉,可能是有点忌惮,就给我安排到了大门附近的马房去住,我想这也好,总比在外面淋雨强,当佣兵的什么地方没睡过。
  当天晚上,我躺在稻草堆里刚合上眼,就听到外面一阵吵闹声。我起身跑出去看,发现大门半开着,管家和几个仆人提着油灯,手拿武器骂骂咧咧,外面似乎还有人在大喊。我再一听,发现外面大喊的声音居然是莫依加!
  我当然大吃一惊,赶紧凑过去,问管家什么事。那管家冷哼一说,说外面一个穷小子喝醉了酒在胡闹。我说我认识他,让我去劝住他。于是管家把门打开一点,让我走了出去。我出去这么一看,心里一阵难过,原本很干净利落的他,如今却象个落魄的醉汉,满脸的胡子碴,衣服肮脏不堪,嘴里还喷着酒气,两只眼睛好象是罩着一层纱布,完全没有以往的神采。
  他似乎没认出是我,还在含含糊糊地叫嚷,我把他扶起来,大声叫他冷静,他也不听。我们两个这么互相扯了一会,城堡的大门忽然开了。我和莫依加都扭头看去,发现一个美丽少女穿着丝绸长裙走了出来。
  “阿尔蒂,阿尔蒂……”莫依加忽然平静下来,望着她嘴里喃喃说道。我这才知道,原来眼前的这个女子,就是莫依加的爱人阿尔蒂。阿尔蒂的脸真漂亮,但却毫无表情,被夜里的油灯一照,白色的肌肤显得特别冷酷。
  她看了看莫依加,只说了一句话“你以后别再来纠缠我,这对我们都没好处。”莫依加的情绪似乎激动不已,他半天才喊道:“那么我们的约定呢?”那个阿尔蒂只是冷冷地回答说:“你就把它忘掉吧。”莫依加听到这句话,好象是中了闪电魔法,全身都颤抖起来,想上前几步,脚下却一滑,整个人一下子跌到泥泞里。
  我扶起他,他嘴里还喃喃说道:“我不怪你,我不怪你,你也是被逼的。”阿尔蒂丢了一句话:“没人逼你,只有你自己在逼自己。”说完她丢过来一个钱袋,然后转身在仆人们的簇拥下走进城堡,大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我把那个钱袋踢的远远的,搀起莫依加,冒着雨离开城堡,朝最近的村子走去,莫依加一路上就象个孩子般抽噎。刚才他与她的对话,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进了村子,我们来到唯一一家还开店的酒馆,我叫了一瓶酒和解酒的小菜,为他和我各自斟了一杯。看到莫依加变的略为清醒一点,我才开口问他是怎么回事。原来,当他回到村子,兴致勃勃地去找阿尔蒂的时候,却发现她的房子却是空的。经过多方打听,他才知道就从去年开始,费舍家的少爷就一直在追求阿尔蒂。在他回村的前几天,阿尔蒂刚刚答应了费舍家少爷的求婚。于是愤怒的他跑去质问,费舍家的仆人过来传话说阿尔蒂不想见他。结果悲愤之余,莫依加就灌了一顿烈酒,然后跑来这城堡前生事。
  我听完他的叙述,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居然会上这样的结果,我实在觉得莫依加很可怜。不过我见过我的父母后,心里倒稍微有些理解阿尔蒂。爱人去当一个整天脑袋朝不保夕的佣兵。三年都渺无信讯,自己总不能一直等下去,何况求婚的是位贵族子弟。吟游诗人故事里那些一等几十年的痴情女主角,在现实中哪里那么容易做啊。
  这些话我当然不能说出口,我只是不断徒劳地安慰他,而他一边絮絮叨叨,一边用手握着口琴想吹那首《夏季的草莓饼》,但只吹了第一个音符,就泣不成声。
  事情到了这样的田地,我也没什么好主意,让我卖力气砍杀还可以,这样考验脑子的东西我可不成,这本是莫依加的强项,但是现在他的状态……唉,总之是一塌糊涂。次日我收到那费舍家的口信,让我尽快带莫依加离开这里,否则他们家就把我们当盗贼抓起来绞死。
  那贵族家有私兵五十多人,我们两个佣兵是绝无胜算的。我也想让莫依加远离这个伤心之地。于是我们连夜就起程,回到兵团的驻扎地去,两个人一路上都没说话,他就只是低头快走。
  回到兵团,我将事情大概说了一下,团里的人都大骂阿尔蒂的负心和那贵族子弟的横刀夺爱,有人要给莫依加介绍漂亮的酒吧女郎,也有人对他如此痴情表示不理解。最后大家的结论是:“女人哪里有兵团兄弟们可靠。”不过发表评论的都是我们这些局外人,莫依加本人却始终保持着沉默,只是不停地摩挲那把口琴。
  接下来莫依加就理所当然地留在兵团里和我们一起过从前的日子,他的还是一如既往地能干,很快就升任到兵团独挡一面的人物。只是那个爱说爱笑的人再也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整天郁闷着脸的阴沉青年,打起仗来一改以往的风格,好象完全不要命了似的,又好象是想靠打仗来忘却自己的痛苦。
  我和他再也没喝过酒,因为他整天忙于兵团事务,没事的时候他就去没人的地方一个人吹他的口琴,原本《夏日草莓饼》欢快的曲调从他嘴里吹出来也平添一份悲伤。兵团的新人们都称呼他为“冷面人”,只有我才知道在那张冷冷的脸孔下是条多么大的伤痕。
  那件事过去之后大概一年半,大陆上的两个强国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几乎所有的佣兵都参与了这场战争。我们的兵团被分配到边境地区,负责扫荡敌国的后方领地。那些当地的贵族私兵和民兵哪里会是我们这些身经百战的佣兵的对手,没有正规军的支援,我们很快就将那个地区扫荡一空,将当地的贵族们包围在他们坚固的城堡里。
  那个城堡相当坚固,而敌人大概也觉悟到城破后必然是无情的杀掠,所以抵抗的也异常顽强。连续三天的激战未果,我们的兵团不得不暂停了攻击。在作战会议上,莫依加——那时候他已经升任了作战参谋——提议将包围放开一角,等敌人从那里出逃的时候再予以伏击。这个计划得到了军官们的一致赞同,并且立即展开。
  莫依加做为计划的发起人,被分配到这个计划的关键一环——负责在城外伏击的部队,而我也以他的副手身份同行。按照这个计划,包围城堡的部队将让开南方的防线,并且故意泄露己方将在通往南方的大路设下伏兵,而真正的伏兵则在莫依加的率领下隐藏在另外一条通往南方的峡谷两侧。敌人在获悉我军在大路设伏的消息,必然会以为有机可趁,从峡谷突围。
  那个峡谷非常适合来一场伏击战,峡谷道路很狭窄,地形险要,仿佛就是为了打伏击战而生的。而且两侧都长满了一人多高的茅草,将几百人的伏击部队埋伏进去绰绰有余。
  我和莫依加率领部队隐藏好,整个峡谷看起来就象是空无一人,但其实在两侧的山头都潜伏着三百多名弓箭手与同等数量的步兵。只要敌人进了峡谷,峡谷口立刻就会被巨石封死,接着他们的命运就交给上帝与我们了。
  莫依加半跪在草丛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他,所以只是蹲在他后面保持沉默。很快,远处就传来敌人上钩的暗号,所有的战士都睁大了眼睛从草丛里向下面的峡谷望去。这种战斗前的安静气氛,我再熟悉不过了,每到这时候我就嗅到一股血腥的味道。前面说过,我对此已经麻木了。
  先是几个敌人的前哨骑兵飞驰而来,我们放他们过去。随即跟过来的却是几辆笨重的牛车与马车,上面坐满了衣着华贵的妇女,有几个还抱着孩子,她们后面的车子上则放满了各种尺寸的大箱子。周围几十名贵族私兵手持长矛与长剑谨慎地护卫车队前进。
  看的出,这是贵族们的家眷和细软,想不到最先从这里企图出逃的居然是这样一群人。我真不知道该称赞贵族们讲究人道呢?还是该嘲笑他们的没有战争常识。
  这支队伍逐渐接近埋伏圈,只要莫依加一声令下,战士们就会一跃而出,将这些毫无心理准备的妇孺送进地狱。当他们已经彻底走进我们的范围,我看了看莫依加,等待他发出信号的一瞬间。
  但是我突然发现莫依加的身体莫名地颤抖起来,我小心翼翼地靠近他,以为附近有蛇。但是当我看到莫依加的侧面时候,发觉情况有点不对。莫依加的脸色变的比以前更加苍白,嘴唇不住地颤抖,原本无神的眼睛也开始发射出奇特的光芒。我不知道怎么描述这种光芒,那好象是混杂了愤怒、悲伤、喜悦和惊讶的光芒。
  我很快发现他的目光始终盯着峡谷里的一处不放,我顺着目光向下看去,也惊呆了。在其中的一辆马车里,一位女子正坐在车子的边缘,焦虑不安地四处张望。没有错,那是阿尔蒂!虽然我只见过她几面,但是她的美貌令我印象极深,绝对不会看错。想不到居然会在这里看到她!这一年来,阿尔蒂变的更加有成熟风韵,看起来生活是无忧无虑的,她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里面应该是她和那个贵族公子生的孩子吧,我猜。
  我们围困的城堡距离费舍家族的领地并不十分遥远,也许她是随丈夫来参加宴会或者来旅游,却赶上了这场兵灾。现在马车上的她看去来非常不安,不时还拍拍手里的孩子,大概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在她上面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她吧。
  我可以想象莫依加此刻的震惊,也可以理解他始终犹豫不决不下令攻击的原因,老实说,如果我处在他的位置,恐怕也会非常为难。一方面是整个战局,一方面则是自己昔日的爱人,对他来说,这选择起来太难了。但是,我是他的副手,我有责任去提醒他去做该做的事。于是我悄悄拉了拉他的手臂,示意他该行动了。
  莫依加转过身去,我只看得见他的背影,他的肩膀抖的厉害,不过在下一瞬间,他全身突然绷紧,象是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松了口气,看到他从怀里摸出一个铜簧哨,放到嘴边。这是我们兵团专用的信号,只要短促地吹上三声,那意思就是“全体冲锋“,对峡谷里的人来说,这是死神的呼唤。
  哨声终于响起,无论我们还是峡谷里的人全都被哨声所惊呆。峡谷里的逃难者惊奇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遭到了埋伏,而我们埋伏的战士吃惊却是因为这哨音属于“两短一长”,那是“全军撤退”的讯号。战士们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同样的信号又坚定地在空气里又响过一遍,他们有些失望地把拉圆的弓重新放下,把剑插回刀鞘,遗憾地看着峡谷里的人惊恐地乱做一团。
  我不顾是否有可能被逃难者发现,一把拉住莫依加叫道:“你疯了吗?现在改变还来的及。”不过他立刻回敬给了我一个极其锐利的眼神,他说:“我是这里的最高指挥官。”
  虽然我们是佣兵,但是非常强调纪律性,命令是铁律,,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此刻的峡谷,莫依加是最高指挥官,他的命令绝对不可以违反。于是战士们虽然一万个不情愿,但不得不停止了攻击,一个一个悄悄地利用茅草的掩护撤退了。
  峡谷里的人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逃过了一劫,以为敌人即将发动攻击,吓的人仰马翻,女眷们大呼小叫,队伍一片混乱,过了好久才走出峡谷。我一直目送着阿尔蒂乘坐的车消失在峡谷口,我想另外还有一个人也是这么做的。
  当逃难者全部逃光了,而我军的战士也都撤离了峡谷后,我和莫依加两个人站起来,他转过身面对着我。我惊异地发现,刚才短短二十几分钟,这个人居然苍老了足足二十岁。原来斥责他的话,我一时间都无法说出来。过了很久,我才问他:“你打算怎么办?违抗命令是大罪。”莫依加摇摇头,笑了笑,那是一种属于老人的笑容,却出现在他的脸上。对我的问题,他回答说:“我辜负了团长和大家的期望,你认为我还有回去的价值吗?”
  如果别人说这句话,我一定会认为他会逃走,但莫依加说出这句话来,我立刻嗅到了一丝不祥的味道。不过我反应还是晚了,一阵山风吹过,我浑身发凉,再仔细一看,一把匕首就插在他自己的胸前。
  我急忙扑过去,经验告诉我,一旦拔出匕首,他就立刻活不成了,所以我只能把他小心地放平到地上,握住他的右手。
  “你还好吧!你还好吧。”我连声问道。
  莫依加只是虚弱地笑了笑,目光看了看自己的口袋。我知道他的意思,从他怀里掏出那个口琴放到他的唇边。他抬了抬头,很努力地把嘴凑过去,想吹出些什么,但是一张嘴,鲜血就立刻喷涌出来。我手忙脚乱地帮他止血,但是已经回天乏术……
  莫依加就这么死掉了,口琴上还沾满了他临死前喷出的血,但是他的表情却很安详,似乎找回些昔日的影子。我按照佣兵的习俗,就地将他掩埋,简单里立了一块木碑,上面歪歪扭扭刻着我写的几个字:“这里沉睡着一个人,他为了他的爱人而死。”也许诗人们会有更华丽的辞藻来描写,不过我只能想到这么简陋的悼词。
  我把那把口琴也埋在他的身边,希望到了地狱(我们佣兵一向认为自己是该下地狱的),他也能够吹上一曲《夏日的草莓饼》。最后,我向着他的坟墓想说点什么,但是脑子里是一片空白,最后只说了一句:“你这个傻瓜啊。”然后转身离开了。
  我回到总部,如实汇报了情况,团里虽然很恼火但是也没办法,莫依加都已经自裁了,而那个城堡最后也献城投降,这件事也就被不了了之,被大家淡忘了。现在除了我,恐怕也没有什么人还能想起还有这么一个人和这么一段事。
  ※        ※        ※        ※        ※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凄美的爱情故事,爱情这东西实在是不可思议。”佣兵瑞安终于讲完了他的故事,嗓音沙哑,不知道是因为说话太多还是悲伤过度。“我这次赶去大陆那边,也是想去探望一下他的坟墓,帮他锄一下周围的草……”
  大家都安静下来,人群中响起小小的叹息声。吟游诗人朗泰斯拨了拨琴弦,说道:
  “一个因爱而生的人,一个因爱而亡的人。瑞安先生,如果您有机会再去他的墓地,请帮我把这句祝福带给他。”
  “一定,一定,您的说法实在是太好了。”瑞安回答。他身旁的女史官卓娅扶了扶眼镜,也感叹道:“爱情永远是以玫瑰色与蓝色装点的两面镜子啊……我这次出来,就是要搜集这类感人的故事。瑞安先生,您不介意我把这个收录到我的集子里去吧。”
  “随您的便,不过希望名字能换一换,我不想莫依加在地下还有什么不安。”
  几个人正在聊,旁边的凯茨亚姆拉得子爵却有点觉得恼火,先前这两个故事,虽然一喜一悲,但无论揶揄还是谴责,都针对着贵族来的。他很想为贵族辩解解释一下,但是怕又引来大家更多的嘲笑。
  大家又发了一轮食物,都低头吃起来,只有子爵还在琢磨,觉得如果自己再不挺身而出去维护贵族名誉,讲个体面的故事的话,那么就不配佩带胸前的这枚尊贵的纹章。
  于是,当大家吃的差不多了,子爵举起酒杯,再次为在座每一位的健康祝福,然后说道:
  “刚才我们都听到了两个非常动听的故事,我对两位演讲者怀有深深的敬意。不过,鉴于一切众所周知的原因,我觉得有一个小小的事实需要澄清一下:刚才故事中的贵族们,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贵族。我说的不是所谓‘经过皇家册封’这种事,而是指他们并不具备那种优雅深沉的气质。一个真正的贵族,是受过良好教育,有着强烈的自尊心与深沉气质的人。为了能够让我的观点更有说服力,请允许我也来为大家讲一个小小的故事,一个关于真正贵族的小故事。”

第三章 凯茨亚姆拉德子爵的故事

第三章 凯茨亚姆拉德子爵的故事

  我曾经从我父亲的书房里翻到一本相当陈旧的回忆录,封面印有“双月”纹章,满是灰尘,纸张也已经泛黄。回忆录的作者是一位叫华尔特·冯·温德的伯爵,他是一位旅行家,里面记载了他在大陆旅游的一些见闻与经历,那种优雅的风格我很喜欢。在四十二岁的条目下,温德爵士记录了他在安德森堡所遭遇的一件事,里面记录了几位贵族在面对危机的时候,是如何表现出冷静、果断以及明辨是非的高贵品质。这一整章我都可以背诵的出。下面我就将温德爵士的这部分回忆录转述给各位。
  我来到安德森堡的时候,正是深秋时节,道路两旁巨大的梧桐树好象是群悲哀的守卫,枯槁的枝条在阳光下里无奈地挺立着。眼前的大路被枯黄的树叶盖满,每当风吹过的时候,这些已经没有生命的小东西就会翩然起舞,不禁让人想起那首著名的诗歌:
  树叶飘零,多么奇妙啊
  这些死后还再跳舞的精灵
  安德森堡是座充满古典气息的城市,市区里保留着相当多的古代建筑与雕塑,它们是这城市的灵魂。我善解人意的朋友马维尔勋爵士上个月写信给我,邀请我来哈德森堡做客,我欣然接受了他的好意。我还在帝都大学里求学的时候,就一直对这个地方充满了憧憬,现在是实现我青年时代梦想的良机。于是我简单地给家里交代一下,随后雇佣了一辆马车,向安德森堡而来。
  进城以后,一路上类似的古朴建筑与雕像比比皆是,让我目不暇接,深深被这样的厚重历史感所感动,甚至想教车夫赶的慢一点,好教我慢慢欣赏这浸透人文主义精神的美景。这样的塑像,在别的地方可能会被视做珍品而存放在皇家的库房里,而在安德森堡,它却安详地耸立在街道中心,和整个城市融在一起,行人在它身边走来走去。
  马车到达马维尔勋爵宅邸的时候,恰好是下午三点零七分。出来迎接我的是马维尔家的管家。他恭敬地告诉我,他的主人每天下午都会去一个叫“银手杖”的贵族俱乐部打牌,现在不在家。于是我把行李与马车交给管家,决定亲自去那个俱乐部拜访。管家派了一个小孩子,把我带到位于城西的“银手杖”俱乐部。这是一间老式两层建筑,色调发暗,阴郁中显出一种绅士般的沉稳。我给了那孩子一枚铜币打发他走,然后走进这间俱乐部。
  “我来拜访我的朋友马维尔勋爵,请问他在这里吗”
  门房立刻回答道:“马维尔先生正在吸烟室聊天,他的牌局通常在三点半开始。”
  我点点头,门房殷勤地接过我的大衣,然后向我指明吸烟室的方向。我走过一条两侧挂满油画的走廊——其中几幅我还叫得出作者名字——走廊的尽头就是吸烟室,我注意到两扇镶着金边的大门上刻着这样的铭文:
  “自由不仅在于实行自己的意愿,也在于不屈从于别人的意愿。”
  我推开大门,带着强烈烟草味的白色烟雾立刻扑面而来,房间里只有两个人,都坐在沙发上安详地叼着烟斗。
  其中一个人见到我,先是楞了一下,然后站起来伸开双手高兴地喊道:啊,我亲爱的华尔特,你到的真快呀。”这就是我的朋友马维尔勋爵,我和他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彼此都感觉到旧友重逢的喜悦。两人都热情地拍拍对方的后背,马维尔勋爵随后向我介绍另外一位坐在沙发上的先生。
  “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一位是华尔特·冯·温德爵士,大陆的著名旅行家,这位是奥斯卡·冯·艾舍斯特爵士,我们俱乐部最引以为豪的牌手。”
  这位先生站起身来,伸过手来,原来他一直在等待马维尔爵士在做正式的介绍。我们简单地握了一下手,我借机仔细地观察了一下眼前的这位艾舍斯特爵士:这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脸部棱角分明,线条异常严谨,仿佛天生就是要被铸成青铜胸像似的,浓眉下的两只眼睛如同猎鹰一样的锐利。也许猎鹰这个比喻太过平凡了,但是我实在想不出其他能够准确表达我感觉的词汇。
  “非常荣幸能够认识您。”我们两个人同时说道,又同时笑了笑。马维尔叫侍者送过来一把精致的烟斗,我把它叼到嘴里,加入到这群吞云吐雾的人中。我们寒暄了一阵安德森堡天气的话题,等到墙上的钟表走到三点半,马维尔邀请我去娱乐室跟他们打几局牌,因为他们固定的一个牌友今天并没有来。
  于是我们三个人来到娱乐室,我和马维尔爵士做了对家,而艾舍斯特爵士则跟另外一位绅士搭档。我们一边打牌,一边谈论各自听来的趣事,我兴致勃勃地将在大陆旅游的见闻讲给他们听。
  “你知道,费拉那个地方的绅士和当地的火山一样,都有一股火暴的性子。在那个地方,如果说话稍有不慎,就会有一只手套砸在你身上,然后一位绅士就会对你大吼:“您竟然说牛排最佳口感是在七分熟,我认为您在侮辱我的饮食习惯,我要和您决斗。”
  “哈哈哈哈,看来那地方的人洗澡也得带着剑与匕首。”马维尔爵士大笑着说。
  “如果那位先生不幸是位魔法师的话,恐怕还要准备好蝙蝠粪与卷轴哩。”另外一位牌友也揶揄费拉的贵族们。只有艾舍斯特爵士什么也没说,从手里抽出一张黑桃A,丢到桌子上。
  “噢,真该死,这局又输了。”我无奈地嚷道,“本地的幸运女神看来并不好客。”
  艾舍斯特爵士笑了笑,对我说:“如果您将第五轮出的牌与第七轮出的牌调换一下,并且把您一直留在手里的大鬼拿去配合马维尔爵士在第四轮的攻击,那么也是有胜利的希望。”
  “天呐,您居然把这些记得清清楚楚,包括我现在手上的牌!”我下意识地挡住手牌,觉得这真不可思议。
  “呵呵,我可不会魔法……其实只要通过一些简单的逻辑推理,就能计算出对手的情况,这再简单不过,纸牌就是这么精密的游戏。”艾舍斯特爵士平静地回答。马维尔一边洗牌一边说:“这位先生可是我们俱乐部的骄傲,算牌的技巧天下无双,对手的牌对他来说就如同自己口袋里的零钱一样清楚。”
  我们又玩了几局,一直到晚上六点才结束。我和马维尔一败涂地,输掉了六枚银币,艾舍斯特把他们一枚一枚放到自己口袋里。另外一位牌友先行离开,马维尔则邀请艾舍斯特去他家里参加欢迎我的宴会,后者掏出怀表看了看,欣然同意,但表示要在九点以前离开。
  走出俱乐部的大门,我才发现天色已经全黑了,街道一片漆黑,只有俱乐部门口还亮着昏暗的油灯。风一吹过,即使穿着大衣我也感觉到寒意袭人,这就是深秋呀。我们三人同上了一辆马车,朝着马维尔爵士的宅邸而去,一路上艾舍斯特给我们介绍了一些打牌的技巧。
  “不,这可不单单是打牌的技巧,这个是世界上一切规律的根源。”艾舍斯特认真地更正我的说法,“一切事情,背后都隐藏着一条理性的逻辑环,只要你掌握住一个小点,就可以推论出整个世界。”
  “这个理论倒是很新奇,不够学起来很难吧。”我随着马车的颠簸而摇晃。
  “一点都不难,我们每个人都在不自觉地运用着推理。您在觐见皇帝陛下的时候,不也从他的表情去揣测他的心情么?当您游历到陌生的城市,不也是从当地人的衣着去猜测当地的富裕程度与风俗么?推理是无处不在的。”
  “这听起来倒真的很玄。”我回答,心里有些不以为然,艾舍斯特笑了笑,把烟斗放回到嘴里。
  忽然,马车猛地停了下来,我们三个人同时向前倾去,几道强烈的提灯光线闪过车窗。马维尔爵士刚要呵斥车夫,一个身穿黑色罩衫,头戴尖顶宽帽的高个子出现在车门前。
  “对不起,各位先生,由于一些迫不得已的理由,希望各位能下车让我们检查一下。”
  高个子的声音充满了公务性的冰冷。
  “噢!您不是治安官文森特先生吗?马维尔爵士忽然喊道,同时那个高个子也认出了马维尔。“您是马维尔爵士,哦,那位是艾舍斯特爵士,那么这位是?”
  “这位是我的朋友温德爵士,今天刚刚来到本城拜访。”马维尔解释说,文森特治安官抬抬他的宽檐帽,怀疑地看了看我,终于什么也没说。
  我们三个走下车来,文森特治安官让手下“尽量绅士地”对我们进行了检查。检查完以后,马维尔爵士问他为什么会忽然在路上对行人进行搜查。文森特治安官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希望你们用绅士的名义保证,不要泄露出去,否则会造成本城大恐慌。从五天前开始,本城内就不断有人在夜里神秘死亡,算上今天刚刚发现的死者,已经有五名受害者,我们治安官不得不在全城秘密戒备,盘查每一个在晚上出没的行人。”
  没想到在这个古典气息如此浓厚的城里,会发生这样的惨案,我们三个人都惊呆了,我只觉得这个秋天的夜里更加阴冷,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蝉。艾舍斯特爵士沉着脸思索了一阵,开口问道:
  “文森特治安官,这几名受害者是否是同一个凶手所杀呢?”
  “这个……我们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但是一名连环杀手的目标,一般来说都具备某种相同的特质,这是构成动机的主要原因。但是从已知的四名受害者身上,我们很难归纳出这样的相同特质,事实上他们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有着广泛的不同。”
  文森特治安官看起来很信任艾舍斯特爵士,有问必答。马维尔爵士悄悄告诉我,艾舍斯特以前曾经跟这位治安官搭档打过牌,两个人的合作相当精彩,有几副牌局至今还被牌友们津津乐道。
  “广泛的不同……”艾舍斯特爵士用中指抵住前额,皱着眉头。文森特治安官还是一副面无表情:“奥斯卡,我知道你的习惯,需要我以治安官的名义请求你的协助吗?”
  “哎,这样比较合乎程序。”艾舍斯特爵士难得地露出戏谑的笑容。“不过我现在还没什么头绪。”
  马维尔爵士不满地“哎”了一声,“奥斯卡,你又开始屈服于你那颗狂热的心了。”他转头对我说:“华尔特,你知道么?这位文质彬彬的绅士除了打牌以外,最大的嗜好就是研究各种犯罪,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这不奇怪,我还曾经见过喜欢饲养蟑螂的家伙呢。”我耸耸肩。
  “我尊重他个人的兴趣,不过我想我得回去了,华尔特我们走吧。”马维尔看起来是有点害怕呆在外面。艾舍斯特笑着对他说:“看来岁月的消磨让您变怯懦了……“
  “不知道我是否可以随行?“我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我天生喜欢冒险的血液促使我急欲参与到这个事件中来。”您知道,我是一名旅行家,所以这对我来说是难得的经历。”艾舍斯特很爽快地答应了,本来有些不情愿的文森特治安官也点了点头,毕竟有两位爵士陪同,办起案来也有光彩的多。
  于是无奈的老马维尔只好先行离去,我、艾舍斯特还有文森特治安官一同回到哈德森堡的治安公所。在途中文森特治安官大概介绍了一下五位受害者的基本情况。
  第一位是一名年轻的本地圣骑士,男性,名字是佩莱蒙·索尔仁尼琴,21岁,他刚刚参加完加护典礼回到本城。他的尸体是五天前的夜间11点左右,在市立公证人办事处的后门被发现。
  第二位是本城的一名铁匠汉斯,45岁。他的尸体是四天前夜间九点被发现,地点在他的铁匠作坊门口。
  第三位是来自邻城夏伽魔法工会的黑袍见习法师,男性,年龄是17岁,名字是菲尔纳·金。三天前他的尸体被发现在接近西城门的一个偏僻胡同里,时间是夜间十点。
  第四位是一位妓女,名字是莎莎,年龄29岁,她死在红灯区隔壁两条街的街道中央。
  第五位是刚刚被发现,这是一个半兽人,名字还不知道,尸体被发现在东区的“银手杖”俱乐部附近,他来到本城的目的不清楚,但从遗留的物品来看,可能是来贩卖火蜥蜴皮的。
  “这些人几乎没有相同的特性,我们甚至把他们的姓氏字母排列过一遍。”
  听完文森特治安官的介绍,艾舍斯特思索了一下,什么也没说。我问道:“那么这些受害者以前都没互相见过面或者有共同的熟人?”
  “第五位受害者还不清楚,前四位几乎可以肯定生活上没什么交集。”文森特治安官回答。
  说话间马车到了治安公所,艾舍斯特爵士首先要求去停尸房验尸,于是我们三个叫醒打瞌睡的侏儒守卫,拿着钥匙走到位于公所下方阴冷潮湿的地下室。地下室只亮着两把火炬,五具大小不等的尸体并排躺在停尸床上,看起来格外阴森。
  我和文森特治安官站在门口,艾舍斯特爵士一个人举着烛台弯下腰去观察每一具尸体。大概过了二十分钟,他示意叫我们过去。
  “有什么收获吗?”文森特问。艾舍斯特爵士回答:“比我预料中的收获要大了些。你来看这些尸体,比如这一具……”
  他掀开见习法师身上的被单,我看到这个瘦弱的孩子一动不动地平躺在床上,面孔被多处刺伤,胸口和四肢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口,令人触目惊心。
  “尸体上却到处都是凌乱不堪的伤口,而且有些伤口的部位毫无必要。”艾舍斯特缓慢有致地说,“我不知道就医学角度而言这意味着什么,但是……温德爵士,假如你要潜入一个人的家里寻找东西,而又不希望被人察觉你找什么,你该怎么做?”
  “呃……”我想了想,“大概会把屋子里弄的乱七八糟吧,这样别人就不知道我到底在找什么了。”
  “聪明!”艾舍斯特满意地点点头,“隐藏树叶最好的地方就在森林。凶手似乎是通过伤口去掩盖什么……我想这个应该就是他们想要掩盖的东西了。”他指着孩子的左胸,我们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那里有一条似乎被火焰烧炙过的痕迹。
  “医学方面我并不是很擅长,不过我想比较这个和其他身体上的伤口,应该能看的出凶手在对待这两种伤口时的认真态度有什么不同。”
  文森特治安官掀开身旁的圣骑士的被单,也发现了同样的伤痕,其他三具也是一样。
  “难道这才是他们真正的死因?”我怀疑地问道。
  “或许吧,这种伤口的性质……”
  “会不会只是单纯的谋财害命呢?”文森特治安官补充道,“五名死者身上的财物都不见了。”
  艾舍斯特爵士摇摇头,把见习法师的身体重新覆盖上床单。
  “一般的抢劫总会尽量寻找适合的目标,有钱,而且不易反抗。哪个强盗在有其他选择的时候,去袭击一名全副武装圣骑士或者魁梧的半兽人?我想那只是凶手另外一个障眼法。也许几天后你就会在护城河里找到那些丢失的财物。”
  我们三个人从地下室出来,来到公所的会客室,我很高兴我不用一直呆在那么阴冷的地方,那地方的寒气似乎直射进我的身体里面。现在的我,甚至看到治安公所大厅里的壁炉燃烧的火焰都相当亲切。真不敢想象,此刻我是与一位凶残的连环杀手同处一个城市。”
  文森特治安官端来三杯热果茶,我和艾舍斯特爵士每人拿了一杯,艾舍斯特爵士的眼睛始终放射着光芒,就好象他在牌桌上算牌的时候一样。
  “凶手是想用这些小花样干扰我们的视线,那么只要反推回去,就能知道凶手到底想隐瞒些什么。”
  我和文森特治安官都没说话。静待他下面的话。
  “通过伪造的谋财害命迹象,凶手努力让我们产生的错觉就是:动机是谋财害命,所以被害者的挑选并无规律性,或者说凶手在暗示“财物才是杀人的动机所在”。这个恰恰证明了,凶手攻击的这些人,是精心挑选过的,他们身上都拥有别人所无法拥有的特质。还有第二点,就是凶手所掩盖的那个伤口,我现在不能确认,不过可以把我的推测告诉你们,那个伤口很有可能是用极度灼热的元素魔法造成的。”
  “元素魔法!?“我和文森特同时从椅子上跳起来,“你是说凶手很有可能是一位法师?!”
  “很有可能,应该请法师公会来做近一步的验证。不过,想想看,也只有当凶手是一位不愿意暴露身份的法师时,对尸体的那些掩饰性伤害才有意义,因为需要掩饰的只有法师才能造成的伤口。”
  文森特治安官的脸色开始变的难看了,本来一位圣骑士和一位魔法工会的法师遇害就已经牵扯极大,现在涉案人又有可能是一名法师,这已经超越了一个小城治安官的能力范围以外。我在大陆也见过不少的奇闻异事,但这件事恐怕是我见过最诡异的了,不是那种感官层次的诡异,而是来自人类内心最深处的未知恐惧
  “哦,请别担心,我这些只是推测而已,还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也许真相会是完全相反的结果也说不定。”
  “看来我得向首都的法师公会要求支援了。”文森特治安官擦擦额头的汗水,这终究是一件不名誉的事情。艾舍斯特爵士从桌子上拿起四位发现尸体的目击者口供,开始仔细地翻阅。我努力地想象一个身穿黑袍子的法师在暗夜的街道上穿行,随着诵唱声一位年轻的圣骑士胸口被火焰所笼罩…………
  “还有一点我还想不通的地方是凶手的杀人时机……”艾舍斯特爵士打断了我的故事,“这五起谋杀案件发生的地点彼此都非常远,而且,比如说第二位受害者,铁匠汉斯,他死在自己的作坊前面。按照常识来判断,如果要袭击一个人,应该要尾随其到没人的安全地带以后再下手。凶手在他离开作坊后就立刻把他杀害,这太仓促了。还是说凶手有什么不得以的理由?”
  “那个半兽人也是。”我受到他的启发,也试着推断说。“凶手为什么要挑选在银手杖俱乐部这个经常有人进出的场所附近下手呢?还有那个妓女,居然死在了街道中央!”
  艾舍斯特爵士点点头,把手里的果茶一饮而尽,顺手向旁边的壁炉添了根柴火。“作案的范围遍及整个城市,不知道是凶手对自己一击必杀的手段非常有自信,还是藐视本城治安官的能力。”
  “或许他只是弄丢了地图而已吧……哈哈。”我笑着说,此刻墙上的发条钟刚刚敲过八点。
  “地图……”艾舍斯特爵士忽然一怔,随即猛拍大腿大叫道:“温德先生,您真是天才!文森特,快把哈德森堡的地图拿来!”
  文森特立刻取来地图,艾舍斯特象是见到面包的饥民一样扑到地图上,一面拿起尺子和红笔在上面涂抹,一边嘴里念念有词。我和文森特治安官面面相觑,看着他象着魔一样。
  大概持续了五分钟,艾舍斯特爵士终于停止了工作,我看到他的脸色却变的很苍白,呼吸也急促起来,好象他刚刚创造出了一个恶魔一般,只有那一双眼睛保持着锋利的目光。
  “文森特,我有一个好消息,还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艾舍斯特的语气里丝毫感觉不到玩笑成分的存在。
  “哦?”
  “好消息是,这个案子,或许在明天就可以解决了;坏消息是,本城恐怕会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
  三个人都沉默不语,外面的夜风呼呼吹过,似乎预示着什么。
  “你们过来看……”艾舍斯特把地图挂在墙壁上,端来一个烛台为我们照明,“就如同文森特说的,这个案件的关键就在于找出五位受害者共同拥有的特质,我们过于一直关注的是他们本人的情况。但是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我们刚才也在讨论,为什么凶手甘愿冒被发现的风险,去选择那么醒目的地方去进行谋杀?刚才温德先生给了我启示,没错,是地点,凶手挑选这几个人的理由不是在于被害者本人的素质,而是在于被害人所在的地点!”
  艾舍斯特爵士依次把五名受害者遇害的地点标记来地图上,然后问我们:“你们能看出什么吗?”
  我们两个摇摇头,于是艾舍斯特爵士抄起尺子,把这五个点连接起来,又问:那么现在你们看到什么?”
  “这个……好象是……”文森特的脸色也变的阴沉起来。
  “好象是一个缺少了一角的六芒星!”我终于意识到艾舍斯特爵士想要表达什么了。
  “温德先生,您是旅行家,一定知道这个六芒星代表的意思吧。”艾舍斯特爵士不是疑问,只是想确认。
  “据我所知,六芒星是邪恶力量的象征,据说那是将灵魂出卖给恶魔的契约。这个未完成的哈德森堡六芒星,恐怕是某一种不祥的结界。我记得以前有本书里提到,六芒星的每一角都要人的鲜血来唤醒。”我回答。
  文森特治安官也意识到了,我想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和这些东西牵扯到一起。他脸色苍白地说道:“看来是有人在策划一场与恶魔签定契约的阴谋,我想我得立刻派人去保护六芒星结界的第六个点才行!”
  艾舍斯特爵士严肃地点点头,拿起尺把六芒星的轮廓在地图上勾勒完整,两个线段交叉出第六个点的所在,那是位于城东的一座建筑。
  “天呐,这不是巧合吧。”文森特治安官低声呻吟,“那个地方正好是白袍法师基诺拿斯先生的寓所啊,得立刻派人去保护他。”
  文森特治安官立刻召回来二十名身强力壮的治安官,连同我和艾舍斯特爵士朝白袍法师基诺拿斯的寓所火速赶去,寂静的街道上只听见马车的奔驰声与治安官靴子敲击地面的橐橐声。
  白袍法师基诺拿斯的寓所是一座高大的三层建筑,整个建筑呈黑色,造型内敛,而让人有非常压抑的感觉。文森特治安官第一个跳下车,飞跑到门口粗暴地猛敲门。敲了五分钟都没人回应,于是两名治安官合力把门撞开,二十个人一拥而尽,我和艾舍斯特跑在最后。
  屋子里的陈设都很简单,既朴素又干净。一楼和二楼都空无一人,我和艾舍斯特爵士在三楼碰到了文森特治安官,他面无血色地站在书房门口,原本坚毅的脸孔也露出极度失望的沮丧。
  我向里面看去,一瞬间也被眼前的景色石化了。这是间典型的法师的书房,书架上摆满了厚重的大书,一个地球仪放在窗户下,窗台上摆满了各种颜色的容器。一个穿白袍的中年人仰在书桌后的椅子上,双手握着一把匕首,胸口正潺潺流着鲜血。桌子上放着一本黑皮的书和一张信纸。
  文森特治安官冲过去扶住基诺拿斯,随即摇了摇头,表示已经回天乏术了。艾舍斯特爵士拿起桌子上的信纸,而我注意到那本书的名字叫做《论黑魔术的伟大》,封面还有市立图书馆的漆引与“绝对禁止阅读”的标记。
  “这封信写了什么?”我和文森特治安官问道,于是艾舍斯特把这封信念了出来。这封信是基诺拿斯所写。在信里,他承认那五起凶杀案都是他用自己得意的火系魔法所为,目的是用鲜血完成六芒星的结界,好让自己获得暗黑的力量。这些都是他从图书馆里的那本《论黑魔术的伟大》中看来的。但是当他快要完成自己的阴谋时,却忽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的行为亵渎了圣洁的白袍,于是就选择了自杀,向神忏悔。
  “这会是真的吗?”我怀疑地问道。
  “当然是假的!”艾舍斯特爵士毫不犹豫地说,“这封信是伪造的,基诺拿斯是被杀的!”
  “为什么?”
  艾舍斯特爵士把那本讲述黑魔术的书翻开,指着书页上崭新的折痕迹说:“一个即将自杀的人,会把看到一半的书折上一角,等到下次再看么?”
  “这么说来,真凶另有其人?”
  “是的,而且很有可能已经进入结界的中央,开始发动结界了。”
  “天啊,那么我们要赶快!”文森特喊道。
  六芒星中央在地图上的位置,正好是哈德森堡的市立大图书馆。我们一行人赶到那里,已经快午夜十二点了,图书馆早就已经关闭。文森特治安官把值班的门卫喊醒,让他把门打开,然后二话不说冲了进去。
  “那么我们该从哪里找起呢?一间一间搜根本来不及。”我对文森特喊。艾舍斯特爵士挥了挥那本黑书,沉着地回答:“没关系,这本书可以为我们指路。”原来这本书的背面标记着它在图书馆的存放位置,这书居然是从图书馆借去的!
  “你想想看,有谁能够把标记为‘绝对禁止阅读’的书借出去,而且还有能力在午夜的图书馆逗留?”艾舍斯特爵士对文森特治安官说,我们三个人正顺着螺旋的楼梯向着图书馆的最底层跑去。
  “难道……是图书馆的馆长莫里斯大人?!不可能,他不会魔法啊!”文森特大喊,同时又向下迈了几阶。
  “智慧与魔法能力是无关的……这个人的智慧足以和恶魔媲美了……”艾舍斯特爵士居然带着赞美的腔调评价说。
  “希望我们赶到的时候,他还没变成真正的恶魔。”我不希望这是我这可怜的异乡人到达哈德森堡第一天遭遇的事情。
  图书馆的底层有一扇巨大的青铜大门,此刻却微微开启,里面有黄色的光芒从门缝泄露出来。我们三个人对视一眼,一起推开了门。
  一瞬间我们被耀眼的黄色光芒所刺激,不得不眯上眼睛,当我们再度睁开的时候,发现眼前是一个巨大的书库,一个六芒星形状的结界就画在书库中央的地板上,六盏诡秘的蜡烛分别立在结界的每一个支点上。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正面对着我们,高鼻子,眼窝深陷,两只眼睛血红地望着我们,一种无可名状的气息在他身边流动着。
  “哈,欢迎来到哈德森堡图书馆,我尊贵的客人们,你们是专程来为我庆贺的吗?”莫里斯馆长的声音异常尖利。
  文森特治安官上前一步,拔出了腰间的长剑:“我奉命来逮捕你这个杀死六位无辜市民的凶手!”
  “哦?六个人?我想你是误会了。”莫里斯嘴角露出一丝邪恶的微笑,“那几个小家伙是基诺拿斯那个可怜的笨蛋杀死的,只有他本人才是我干掉的。”
  “我得向您表示祝贺。”艾舍斯特爵士此刻居然还能冷静地掏出烟斗,点上火,“您的计划太完美了,借基诺拿斯法师的手完成结界,而他则成为结界的第六枚棋子。一个普通人居然能够将一位以智慧著称的法师玩弄于股掌之中,这太值得称赞了。
  莫里斯似乎很满意艾舍斯特爵士的说法,他哈哈大笑道:“那个人一直到死还以为是在为自己服务,呵呵呵呵!!!”
  随着他的笑声书库里的空气陡然寒冷起来,无端地刮起大风,到处都是书页被翻动的哗哗声,莫里斯高举双手,屋顶隐约传来雷声,白发疯狂地飘动起来。“好了,我的主人就将到来,你们三个就准备成为我的祭品吧,你们该感到荣幸。”
  文森特治安官大怒,拿起剑就刺了过去,但是只听到“碰”的一声,就被一道黄光弹射了回来,跌倒在地。
  “不要反抗,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莫里斯大吼。
  我下意识地挡住脸,这时候艾舍斯特的冷静声音再度响起。
  “啊,我并非想阻挠您的理想,但是有件事我不得不提醒您。”
  “是什么!?别指望靠这个来拖延你们的时间!”
  艾舍斯特爵士从嘴里取下烟斗,笔直地站在那里,冷静的表情完全没有变化,甚至烟斗冒出的烟雾,都没随着风飘散。“您和基诺拿斯都是几年以前才来到哈德森堡吧。”
  “没错……那又如何?”莫里斯对他的问题大惑不解。
  “五年以前,哈德森堡市曾经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改建,这点想必您是不了解的。”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摸不清艾舍斯特爵士的意图,只在等他的下文,包括莫里斯。“
  “也就是说,如果您按照那本古书的记载,那么六芒星的结界会少许有些变形,因为古代城区和现在城区是不同的。”
  “你胡说!!”。
  “结界变形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这个不需要我向您说明了吧。”
  莫利斯怒吼着,同时双手向前伸去,想要去扼住艾舍斯特爵士的脖子。我看的出,他已经因为艾舍斯特的话而动摇了,结界也开始不稳起来,黄色的光芒时隐时现。我看到莫利斯把全部注意力放到了艾舍斯特爵士身上,趁机跑到结界那里,随手拿起一本书来,将烛台全都打灭,用脚把地板上的图形擦掉。我虽然不会魔法,但是也大概了解其形成原理,结界非常讲求平衡,一旦遭到破坏,哪怕是主持者微小的一点心理波动,都会导致相当严重的结果。
  莫利斯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结界本来就因为他的愤怒而不稳定,现在经过我这么一干扰,平衡便被彻底打破。这老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随即被艾舍斯特爵士一拳结结实实地打倒在地,击拳者的动作既迅速又利落,我没想到他对拳术也有造诣。
  文森特治安官这时恢复了行动能力,跑过将莫利斯反剪双手,大声说道:“我现在以一项谋杀与五项教唆谋杀的罪名拒捕你!”老人什么也没说,双手痉挛,全身颤抖的象是这深秋里的枯黄叶子。
  “一个人若是被野心侵吞了心智,那么也就丧失了智慧。本来这样的圈套是骗不过他的。”
  艾舍斯特爵士和我此刻正坐在马维尔爵士家的客厅里享用马维尔爵士的大餐。这是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
  “……这是一个圈套?哈德森堡根本没改建过城区?”我放下叉子,惊讶地问。
  “或许改建过吧,不过这跟六光星结界一点关系也没有,可怜的莫利斯过于紧张了。”艾舍斯特爵士平静地切了有块牛排放到口中。
  我和马维尔撇撇嘴,都大笑起来。笑过以后,我又问道:“那么,那本《论黑魔术的伟大》如何处置呢?”
  “我们忠诚的朋友文森特治安官——哦,他现在已经容升治安总长了——暗示说,这本书将被转移到首都的大图书馆去,彻底封印起来。”
  “对了,等一下马维尔爵士将带我去城里参观,请问你要随行么?”
  艾舍斯特爵士摇摇头,拒绝了我的邀请,他说道:“参观这样的事情我没有兴趣,不过,下午三点半的牌局我一定在俱乐部恭候。”
  说完他对我笑了笑,目光就好象是赢了一次大牌,锐利中带着一丝得意的矜持。
  ※        ※        ※        ※        ※
  凯茨亚姆拉德子爵讲完他的故事,心满意足地向四下望去,相当满意这个故事的效果,听众们都聚精会神地听着,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口才好,还是因为温德爵士的叙述吸引人。
  “如此精彩的故事,我倒真想看看阁下说的这本回忆录呢。”魔法师约克兴奋地说,“多美妙的故事啊。”
  “这样的书,怎么会被埋没在故纸堆里,实在是遗憾。”女史官卓娅也感叹起来。
  “所以说,只有这样的贵族,才是真正的贵族呀。”子爵最后把开头的结论又重复了一遍。“这是一群散发着高贵光芒的人。”
  大家都还没有说话,人群中忽然冒出一个虚弱却坚定的声音:“
  “这个世界上,高贵的只有神,一切生物都是神谦卑的仆人。”
  “您……您在说什么?”
  子爵有点恼火地向发出声音的方向望去,却发现是那位大地女神的神官毕拉克瑞斯。此刻他已经恢复了精神,身体半靠着墙壁,矮人好心地递过一杯酒和一只羊腿,他礼貌而坚决地谢绝了,矮人不满地嘟囔几句,把食物放到自己面前大嚼起来。
  “为什么会有向恶魔屈服的人,为什么会被邪恶的力量所诱惑呢?这是因为他们不能专心侍奉尊贵的真神。缺乏虔诚之心的人是很难得到神的庇护。”大神官认真地说道,并没注意到除他以外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呵欠。
  “哼,把你拖出船舱的是我,不是你那位大地女神哟。”船长把一把木柴丢进火里,嘴里没有烟斗让他感觉十分地不习惯。魔法师约克笑呵呵地对毕拉克瑞斯说:“我说神官大人,有时候也要讲究一下传道的技巧才可以,可不要跟我们魔法学院的那些古董教授一样,讲什么都象是施展催眠魔法似的。”
  “哦?您的意思是?”
  “比如讲个故事啦,就象那位子爵一样。”
  “讲个故事啊……”大神官陷入沉思,瘦小的身躯在火光影射下格外孱弱。“那么我为大家讲一个我见过的真正的神迹吧。”
  “也好,也好。”佣兵瑞安最先同意,生怕他一会反悔又去做冗长的布道。

第四章 大神官毕拉克瑞斯的故事

第四章 大神官毕拉克瑞斯的故事

  每当我们眺望繁星满布的夜空,看到万千的星星闪耀,你岂不叹为奇观吗?你认为这些星体是怎么诞生的?地上的各种生物又怎样呢?缤纷的花朵、歌声美妙的云雀、地下神秘的黑暗精灵和在雪山之颠巡游的火龙,都令人称奇不已。我们可以举出的东西实在数不胜数。这一切当然不可能是碰巧产生的。这一切奇观,根源就只有一句话:伟大的、全能的神创造了天地。”
  关于神,不同的种族有不同的看法,有的种族认为神是不具人格的神秘力量,也有的种族崇拜自己死去的祖先。他们都相信神是十分遥远的,是人无法亲近的。但是,这些都是肤浅的、错误的凡俗看法。真实的神,是个实在的个体,他对我们每个人都怀有热切的关注。《教典》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他距离我们每个人都不远”。
  神是如此的伟大,如有必要,他不吝向我们每个人展示他全能的力量,我们称这种奇迹叫做神迹,那是彰显他至高无上的旨意的途径之一。虔诚的义人们,会让神喜悦,而不敬神的异教徒则必会承受神的苛责。神容许万国万族的人成为他的崇拜者,但惟独遵从他正义的人,才能蒙他悦纳。
  我就曾经见到过一次真正的神迹,这奇迹是发生在一位全心侍奉真神的弟兄身上,这件事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感受到神那无处不在的灵行,进而更加谦恭、更加恭顺的崇拜那一位宇宙唯一的存在。
  那还是我刚刚就任大神官的时候,按照神殿的规定,刚刚就任大神官的人必须要去大陆各地游历,向世人宣传教义,好让自己的灵魂粹炼的更加纯洁。于是,我在接受过同伴们的祝福后,向着我选择的北方而去。
  一路上,我路过无数的城镇乡村,见到了无数的人类、精灵、矮人、食尸魔以及所有具有智慧的种族。在他们那里,有的向我表示敬意,有的和我一起赞颂真神,也有的对我进行嘲笑、唾骂或者侮辱。这对我来说,只是试练而已,肉体的痛楚带来的却是心灵的愉悦。只要经由我的口,让神的精神哪怕是在一个乞丐心里绽放出一棵小小的绿娅,我也已经满足了。
  在我游历的第二个年头,我来到了一个位于丛林中的小村落。这个小村子尚未被大陆中心的高等文明所影响,所以看上去异常地简陋。但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这里的村民灵魂未受世俗的污染,还保持着相对纯洁的心灵。
  令我大为惊讶的是,在村子里我居然看到了一栋神殿!是的,一座真神的神殿,虽然不及教廷的大神殿辉煌,但也确实是一座神殿。我大为激动,因为真神的精神居然连如此偏僻的小村子也恩及,这是何等的动人呐。
  当我走到神殿前的时候,我碰到一位村民。噢,不,我该称呼他为一位义人,一位弟兄,他的名字叫做费索,我们进行了简短的对话。从对话和他的表情中,我了解到,他的心灵永远在激动兴奋之中,他具有狂热的信仰,并且坚定不移,从来没有动摇过分毫。
  当他听到我是来自中央大神殿的大神官,兴奋极了,立刻要求我去他的家里住上几天,为他和他的妻子孩子祝福。面对这样诚挚的邀请,我能说什么呢?于是我就随他来到了他的家里。
  他的妻子和五个孩子都走出门来迎接我,用洁净的水洒我的头。我也向他们施福,在祈祷的过程,我无意中发现那五个可爱的孩子中,有一个与众不同。费索和他的妻子都是浓密的卷黑发,其他四个孩子的头发也是同样质地,但是最后一个孩子却有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那种略带暗红的金色。这使得他在这个家庭里显得格外不同。
  “费索弟兄,请问这个孩子也是您的公子?”
  “哦,是的,没错。”费索弟兄一提到这个孩子,就容光焕发,“来,来,来,我们进屋,我来跟您这位长老说说,这是件多么奇妙的事情。”
  于是我们进了屋子,孩子们跳着笑着跑出去玩,他的妻子端来一瓶淡酒与几块糕点。费索兄弟和我先闭上眼睛感谢神让我们相遇。然后他为我斟满酒杯,开始叙说这件奇迹。
  “您知道,我们这里是个非常小的地方,既没出过什么大人物,也不曾被魔族觊觎。这里的村民也很无知,不知道敬神,以为自己可以灵活地掌握自己的生活。这样的情况,在五年前得到了改善,一位和您一样尊贵的神官米诺斯来到我们这个小村子,并且开始向我们宣传真神的信仰。很快的,我们就全受了神的灵,开始体会到一条通往永恒快乐的道路。”
  “赞美神和他的仆人。”我回答说。
  “是的,这是应该赞美的。在他的建议下,我们全村的男子每个周末晚上都会去神殿里祈祷,为村子和自己家人的幸福祷告。这样过了九个月,奇迹出现了。神听到了我们的祈祷,并且向我们展示了他的慈悲:天空中的星斗开始变动,宇宙中弥漫的神奇的力量开始按照新的规律变动,我们村子的守护之星,也开始变的耀眼起来。真神听到了他谦卑的仆人的呼声,开始透过那守护星辰,把他的力量投射下来。神的用意是刻意创造出一些神迹,这既是对我们虔诚之心的褒奖,也教我们的信仰之心更加坚定。”
  “那么这个神迹是什么呢?”
  “就是我的这个儿子阿加西呀。”费索略带得意地对我说,“我对神对我的恩宠感到惶恐,因为我和其他的弟兄一样的虔诚,神却将神迹降落在我的家里。您知道,我的父亲、祖父、还有曾祖父,还有我妻子的父亲,祖父,曾祖父等等……我们两个的家族,从来就是一头黑亮的头发,但是,我的妻子却忽然生下了我亲爱的阿加西,当他开始长头发的时候,我们都惊喜地发现,他竟然是满头的金发!把阿加西的生日向前推十个月,恰好就是村子的守护星座被神推动的日子。这难道不是神迹么?这是确确实实发生在我眼前的奇迹呀。”
  “是的,这是何等的神迹,这位兄弟,请允许我向您表示由衷的喜悦与羡慕,您比我们更接近神的领域。”我也满怀激动地对他说,要知道,只有通过在中央神殿由大神官主持的加护仪式,神官或者骑士才能够运用神圣的光之力量,去使用白魔法或者做占星师。而这样一位从未受过圣灵力量加护的村民,他居然也能感受到天体的微妙运行,我真是非常地惊讶。
  “您是自己感受到守护星座的移动以及随之产生的神迹么?”我问道。
  “哦,那倒不是,不过那又有什么分别呢?”费索望望窗外,忽然提高声音喊道:“呶,就是那位圣洁的米诺斯大神官告诉我这一切的。”我也急忙向窗外望去,窗外有很多人走来走去。
  “我的视力不是很好,请问是哪一位?”
  “就是那一位啊,那个长着一头金发的中年人,他就是米诺斯大神官……”
  ※        ※        ※        ※        ※
  毕拉克瑞斯大神官还没讲完,听众们就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大笑。船长、矮人和佣兵毫不吝惜地从喉咙里滚出如雷般的笑声,魔法师笑的从座位上滚下去,女史官与吟游诗人拼命捂住嘴,子爵觉得这样实在是对神职人员的不敬,但是在憋了两秒钟后终于放弃了抵抗,转过身去按住肚子弯下腰去,甚至精灵都用大拇指压住了自己向上挑起的嘴唇,唯一没反应的只有紫袍老人。
  大神官被这阵完全没有预兆的笑声弄的莫名其妙,他结结巴巴地问道:“这……这件事哪里好笑?你们不觉得这是多么伟大的一个神迹么?”
  大家看到大神官瞪着眼睛一副迷惑不解的天真摸样,笑声更是抑制不住。
  “听我说……长老。”魔法师约克一边喘气一边拍拍这个可怜的大神官。“您真是个讲笑话的天才……我不行了……”
  “神呐,您怎么能容许他们如此地亵渎您的奇迹!”
  大神官可怜巴巴的叫喊将气氛推到高潮,屋外的暴风雨完全失去了威慑力,整个世界完全被喜剧气氛所感染。
  “啊,真是好兴致!”船长咕咚咕咚将手里的酒一口气喝干,满意地打了个嗝,等大家的笑声稍歇,大声说道。“既然如此,那么我也来讲一个我所见过的事情。当然喽,肯定不如我们这位尊贵的长老幽默,甚至不是笑话,我拿《海上飞毛腿号》的船锚打赌,这故事确实值得一听。”

第五章 萨费里尼船长的故事

第五章 萨费里尼船长的故事

  象我们这些靠大海过活的水手,经常在海上一过就是大半年。别以为总是一成不变的蓝色海洋不比陆地景色变化丰富,其实里面各样的诡异风景和生物可比大陆上见到的更频繁。一个当过三年水手的人,见过的奇观异景恐怕比一个在陆地上生活三十年的农夫还要多。
  比如说龙吧。在陆地上,你们若是想去见那东西,就得翻山越岭费尽力气去找,那些东西都藏在什么熔岩洞雪山顶啥的,但是在海上,说不定什么时候,海龙就会从你的船底钻出来,用它那条青色的尾巴连船带人砸的粉碎;还有大水母,嘿嘿,据说那是海神的床垫子,个头特别大,能铺满十几里海面,到处都是它白色的触手,还有剧毒,若是船被那玩意缠住,就别想动了;这还算好的,最可怕的是蜃气怪,那个怪物究竟什么长相谁也没见过,会吐蜃气,能让人产生不远就是陆地的幻觉,凑过去之后就被它吃了。所以每条出海的船都装备着大炮,港口也安放着大炮。快接近港口的时候海船会发上几炮,如果港口也用炮声回答,那就是真的,否则水手是绝对不敢靠岸。
  至于人鱼啦、海精灵啦之类的更是司空见惯。不是吹牛,我见过的人鱼只怕比见过的人类还多。不过这些东西里面,最可怕的还是人面鲨。这家伙长着鲨鱼身体,背鳍的花纹象一张人脸,性格凶残又狡猾,一口能咬断一个小舢板,要是出海的船被他们盯住,他们能一直追咬船底,直到大船沉没,再去吃落水的人。水手们都叫它“婊子养的暗黑海狼”。据说那背上的花纹表示它吃过多少人,吃的人越多,那人面花纹越清晰。
  所幸这狗杂种数量不多,碰到一只也不容易,别说碰到一群。我们水手都恨它恨的咬牙切齿,都向把它置于死地而后快。但是几乎没有人成功地抓住过,因为人面鲨实在太狡猾了,往往去捕猎它的人反中了它的圈套,被它吃掉。水手都说,人面鲨一定是连人的智慧也一并消化了。海上流传这么一个笑话,说一个魔法师和一个牧师在海上遭遇了两条人面鲨,结果都被吃掉。过了三天,吃了魔导师的人面鲨变的更加厉害,因为它能从嘴里放出魔法,而那条吃了牧师的人面鲨则活活饿死了,因为它吃了牧师后就不停地唱着圣歌。
  在我三十几岁的时候,我做为一条船的大副出海。我们在海上航行了三个月,中途虽然有些小灾,但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后来船上补给不够了,就决定靠岸去进行一下补给。很幸运,我们船的附近海岸就有一个叫托古拉格的小港口。
  这港口不大,沿着码头停靠着各种各样的船只,乱七八糟,样式不同,装备也不同,在这个过于狭小的港湾里就象一盆钝沙丁鱼,船壳就在这个臭水湾里碰来撞去。港口的工人们忙着往船上搬补给物资,我则和几个水手到码头的酒店去喝一杯。那酒店叫“白蜡锅”,条件还算不错,也还干净————按照我们水手的标准来说的话。
  最令我惊讶的是,这个酒店的大厅墙壁上居然挂着一具人面鲨的标本。那条人面鲨有两米多长,通体黑色,模样比生前还凶残,背鳍上的人面花纹很清晰,是张美女的脸,看的出这鲨吃了不少人。
  我们坐到位子上以后,就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标本。要知道,极少有人能抓到人面鲨,想不到这么一个小港口的酒店里却悬挂着这么个玩意。正当我们看的入神,一个本地人走过来友好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们说:
  “先生们,怎么样,这样的景象是不是让你们感到很惊奇呀。”
  “是呀,这可很叫人佩服,我还从来没在安全的地方如此靠近地观察一只人面鲨。”
  “哈哈哈,是呀,说起来这杂种也费了我不少力气呢。”
  我听到这句话,连忙转过头去观察这个人,这人是个老头,一脸被海风侵蚀的皱纹,双手满是老茧,衣服散发着海风的腥味,袖子卷起,露出结实的胳膊,一看便知道是航海的老手。我的同伴给他倒了杯酒,请他坐下来,他也不客气,拿起杯子先喝了一大口,然后用袖口擦擦嘴。
  “您刚才的意思,这是您的杰作?“
  “唉,怎么说呢,其实最大的功劳该归功于我的哥哥,不过他已经死了,就在抓这个小东西的时候。”
  一杯黄汤下肚,他的话也开始多了起来,开始给我们讲起怎么捉住这条人面鲨的。
  “那还是我年轻的时候,我的父亲在一次出海的时候被人面鲨吃掉,据逃回来的水手说,凶手是一条面纹是美女脸的鲨鱼。于是我便和我的哥哥决定为父亲报仇,两个人悄悄开着一条小船到海上去寻找那条人面鲨。经过一个多月的搜寻,我们听到一处海域又有人遭到美女脸特征的鲨鱼袭击,就立刻赶了过去,并十分幸运地找到了那条人面鲨的踪迹。
  我们早就想好了对付人面鲨的办法,准备了鱼叉、挂着尖刀的渔网,还特意从矮人族那里买来火药,总之是武装到了牙齿。我们兄弟二人整整跟那条人面鲨艰苦地僵持了二十天,都疲乏极了,身上的装备也丢失了大半,而人面鲨仍旧生龙活虎,铁了心要吃掉我们。又过了三天,食物也吃光了,我哥哥对我说,这样下去两个人都会死,这里有一瓶毒药,我把它抹到身上跳到海里去,那条鲨鱼吃了我以后就会全身麻痹,你趁这个机会为父亲和我报仇!说完没等我回答,哥哥就纵身跳进海里,当然一口就被人面鲨叼住,三两下吃进肚子里。很快毒药起了效果,那条该死的鲨鱼漂在海里动弹不得,我便一刀结果了它,然后裹到网里拖回到托古拉格。”
  “若不是我哥哥的牺牲,当时我们一定全都被那鲨鱼吃掉了。”当地人的眼圈有些红了,说话也哽咽起来。我又给他倒了杯酒,他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来说:“对不起,我又想起我的父亲和我的哥哥了,我还有事要做,再见了。”
  说完他就走了,我们来没来得及感叹他哥哥的献身精神,就听到旁边桌子有人哈哈大笑。我们扭过头看去一个男子坐在那里,身上穿着法师袍,但是却遮掩不住他健硕的体格,这样怪异的组合说明他是一位海法师————海上的魔法师,性格粗犷如同一个水手。
  这位海法师大大咧咧地走到我们身旁边,用很不屑地口气对我们说道:“你们是异乡人吧……切……总是很容易去上那些本地的老流氓的当。”他说话的口音里总是搀杂着“切切”的粗鲁单词,让我们这些习惯海上生活的人感觉特别亲切。
  “那个家伙,总是靠这点故事骗你们这样的异乡人的酒喝,什么他和他哥哥去追杀人面鲨,彻头底尾的鬼话……切……那家伙也只是在浅海打打渔,深海的玩意他连头海猪都没见过。人面鲨哪里是那么容易就逮到了,真可笑,他不知道人面鲨对有毒物质免疫吗?切!”
  我们这才明白上了当,海法师又自顾说道:“人面鲨这种东西,哪里是普通人可以打败的。要知道,那可是神在创世时被邪恶侵蚀的原生物。平常的武器根本就没有效果,一定要用魔法才能够做到。”
  “您是说,一定要一位魔法师才能制服它?”
  “是的,我在打败这个家伙的时候……呃……”
  “等一下……您是说……是您打败了它?”
  海法师很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对自己的嘴巴很不满意:“切……我本来不想说,很容易被人家认为是吹嘘。”
  “那么您就是象刚才说的一样,用魔法?”
  “恩,是的,没错。”海法师恢复一脸严肃,“我是一位学习水元素的法师,经常在海上旅行。一年前我旅行到托古拉格这个港口附近的时候,我乘坐的船被一条人面鲨攻击,情况万分紧急,于是我不得不仓促地施展了一个中级的冰冻术,将船附近的海水全部牢牢地冻住,当然,那条人面鲨也被冻到了冰中,但我却无法杀死它。于是,这块冰就裹着船朝港口漂来。为了防止途中它脱逃,我只能一直尽力让那块冰冻结着,人面鲨拼命挣扎,把冰破坏的四分五裂,而我则全力把冰重新冻在一起。我们拉锯了一个多小时,一直到了船坞,这场战斗才告一段落。港口的人把船坞闸门关紧,海水排空,我才解除了魔法。那条人面鲨在无水的船坞里挣扎了足足三天,才算死……切……我也耗尽了我全部的法力,只好在这里休息到恢复为止……切。”
  我和我的同伴听到这里,不由自主地向墙壁上看去,想象这条人面鲨在船坞里挣扎的凶狠模样,想象如果这位魔法师不在场,那条倒霉的船该是多么凄惨的下场。
  海法师跟我们一起干了两杯,然后说他还得赶回去研习魔法,于是就告辞了。我和同伴又喝了几杯,有人进来说船上的货物已经装好了。于是我起身去柜台找老板结帐。
  “一共六枚铜子,谢谢惠顾。“
  在酒吧柜台内擦拭杯子的老板漫不经心地说,我掏出六枚铜子给他,随口问道:“有这个海法师抓的人面鲨的标本在你们酒店里,一定能招徕不少顾客吧。”老板听到以后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停止了擦拭。“您在说什么?什么海法师?”
  “这只人面鲨,不是那位海法师捉住的吗?”
  老板楞了楞,随即撇撇嘴,一脸无奈地看着我们几个。
  “我说远方的客人们哟,不是我说你们,出门在外,有点常识是必要的,否则被人耍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不懂你的意思。”
  “那家伙根本就不是什么海法师,也许以前他是吧,不过据说他触犯了魔法公会的戒条,被封住了魔法,赶到这个小港口来了苟且余生。”老板的口气里丝毫没有同情心。
  “那么他说的用冰块抓住那条人面鲨,也是谎言喽。”我很失望地说,把那个故事对老板讲了一遍。
  “也不算谎言,如果把名字换一换的话,那就是真事了。”老板把桌子上的六枚铜子一一收起来,慢条斯理地说。“他当时在那条船上,但只不过是个乘客而已,真正冻住那条船的是我们海格尔家族的长子,他是个红袍法师,这次恰好回家探亲,赶上了这件事。哼哼,结果就总是有些沽名钓誉之辈冒充英雄去糊弄别人。记得,那可是我们海格尔家的长子的业绩,这鱼是他送给我家的酒店做礼品的。”
  “原来是这样啊。”
  连续上了两次当的我有些沮丧地谢过老板,转身走出酒店。
  我刚刚走到门口,就听到码头上一声巨响,随即一阵剧烈地震动。听声音,好象是码头的大炮在回应进港船只的时候爆炸了,这是常有的事情,因为我年轻的时候大炮远不如现在这么精致可靠,就好象是矮人发明的一样。不过我在同时,也听到背后一声“哗啦”,好象是什么东西碎掉了。
  我下意识地转回头去看,结果我看到的东西令我哑口无言。那条狰狞的人面鲨在刚才的震动中被摔到了地上,摔的粉碎。是的,碎成一片一片的,这时候我才看清楚它的质地,其实任何一个人都能看清楚,因为那只是普通的石膏碎块而已。
  这就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托古拉格之港,多么淳朴的小港口。若是人面鲨有幸吃掉来自那个港口里的人,那么那条可怜的鲨鱼恐怕会开始吹嘘自己吃掉过一条货真价实的海龙。
  ※        ※        ※        ※        ※
  “真是有趣的港口,连我都想去转一转了。”魔法师约克听完以后,第一个拍手笑道。
  “嗨!等你长大就知道了,所谓的社会,也不过是是把这个托古拉格港放大几倍而已。”船长又喝了一口酒,用袖子擦了擦嘴。“对了,你还是个学生吧”
  “没错,圣·安东尼魔法学院,一个充满了老糊涂虫的无聊地方。”约克不屑地挥挥手。他的矮人朋友有些奇怪地揪着自己的胡子:“但是你的魔法能力很不错呀!”
  “如果我从一开始就自学,那么恐怕会比现在还强,我就可以拉着你们大家用瞬移魔法回去了。”
  子爵说自己从来都是接受家庭教师的高级教育,但没人理睬。女史官卓娅并不赞同约克的观点,因为她从小就是学校的优等生。
  “起码来说,学校总能给人留下些美好的回忆吧。”
  约克露出冷笑:“美好回忆?我的学校恐怕是相对于这个词而存在的……恩,其实也不能说没有,起码在我的前辈里,曾经有过这么一位大姐,至今她都是我的偶像,她的故事激励着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事实上,我这次出走,也多少是受了她的影响。”
  “既然如此,那么就讲来听听吧。”说话的是朗泰斯,每一个故事他都用心去听,恐怕这次回到陆地之后,这些故事就会经由他的嘴传到大陆的各个地方去。
  反学校的先锋约克把自己的黑袍掀高,两条腿大方地搭到一根圆木上,摆住一个舒服的姿势,然后才兴奋地讲起他那位学姐的英雄事迹。

第六章 魔法师约克的故事

第六章 魔法师约克的故事

  齐秋娅揉了揉酸痛的眼睛,长长地打了个哈欠,习惯性地抬头看了看桌子上的沙漏,发现沙漏上层的沙子已经所剩无几了。她回头看看窗外,一片漆黑。
  “已经这么晚了……”
  齐秋娅合上漆着《魔法算理》几个金字的厚重大书,似乎很感动地自言自语道:“即使是《魔法算理》这等无聊的东西我都可以认真复习到这么晚,简直就是连神都要被感动的功勋啊!”
  就这么一边说着这种有渎神嫌疑的唠叨,齐秋娅一边手脚麻利地将沙漏、课本、算尺、水晶球之类的一古脑放回抽屉里去。这时一阵风从打开的窗子吹进来,令她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战。
  秋天终于到了!
  秋天是容易令人感伤的季节,对于这所圣·安东尼魔法学院的学生来说尤为如此。因为这个学校一年一度的毕业考试就是在秋天的第二个星期里举行的,考试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魔法学徒们的前途与名望,因此平时再如何贪玩的学生此刻也得捧起书本背诵起无聊枯燥的咒文来。即使是齐秋娅这样身兼翘课社和睡觉社两个社团部长之位的巨头,也不得不将自己全学年缺席制霸的野心收敛起来,不情愿地罩上“用功学习”的外套。
  齐秋娅摇了摇头,把抽屉关上,在手心施了一个小小的禁锢术,然后把它贴到了抽屉上面。在这个学院里,学生是不能拥有锁这种东西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法力来保护。按照院长的论调就是:“东西被偷只能说明你学习不够认真,法术能力不够,被盗是神对你的惩罚!”
  “哼,节约预算的借口!”齐秋娅想到这句话时,不由得从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转身走出教室。秉承院长的论调,所有的走廊也都没有灯,因此齐秋娅不得不再施了一个持续时间较长的光明法术,一边举着光球一边往宿舍走去。下摆拖到地上的黑袍校服裹在身上,她走起路来感觉非常不舒服,不是物理上的不适,而是精神上的厌恶,这服装实在太没创意了,看起来就象是只黑色的大蟑螂!齐秋娅如此想到。
  此刻校园里一片寂静,看不到一丝光亮,只有首任院长特留尼西特大法师的巨大塑像下的校训兀自闪着荧光:唯有强大的魔法才是通往真理之途!
  “嗯?那是什么?”
  齐秋娅忽然发现前方的树林里有些奇怪的东西在闪动,绝对不会死于好奇心衰竭的她暗自将光明魔法熄灭,悄悄地凑了过去。当齐秋娅贴近树林时,她看到树林里是两个同样穿着黑袍校服的人,他们面对面,双手都高举过头,两人之间的地面闪闪发光,顺着夜风齐秋娅可以勉强听见念动咒文的声音。
  “耶?复习的话也不至于来这种地方啊!”齐秋娅有点诧异,往前靠了靠,一不留神脚下,“啪”的一声一根树枝被她踩断了。
  “谁!谁在那里!”
  喊声虽然努力装出凶恶的样子,但语调却惊慌失措,同时还传来鞋子在土地上擦来擦去的声音,那奇怪的光芒随即消失了。
  “噢,是我呀,齐秋娅!”齐秋娅满不在乎地从树林阴影里走出来,完全无视周遭设下的魔法结界。对于一位在宿舍门限后还可以突破学院设下的结界偷偷回自己房间的人来说,这种程度的魔法根本不值一提。
  两个人看到齐秋娅现身了,不由得面面相觑,结结巴巴地问候道:“是……齐……齐大姐呀,你好……”
  “你们这么晚了,在这里干什么?复习吗?”齐秋娅重新打起光明魔法,仔细端详眼前的两个人,发现都是同年级的学徒。一个叫法塔赫,一个叫塔利班,都是成绩跟齐秋娅相似却远没她那么潇洒,连课都不敢旷的胆小鬼。
  “是的!是的!我们在复习有关结界的章节!”法塔赫听到齐秋娅这么问,连忙拼命点头称是,旁边塔利班也随声附和,看看齐秋娅没什么反应,塔利班拉拉法塔赫的袖子,递了个眼色,两人异口同声的对她鞠了一躬,大声说:“如果大姐没什么事情的话,我们想回去休息了。”
  “哦,那你们去吧!”齐秋娅在学生里是公认的领袖人物,虽然是女性,其能力却远在任何男性学徒之上,再加上她过人的美貌,甚至有低年级的崇拜者直呼其为女王陛下。要知道,在鲁安尼亚只有最高女王才有权利被如此称呼。
  待法塔赫跟塔利班走后,齐秋娅来到两人刚刚站过的地方,发现地上全是来回拖擦的鞋印,根据痕迹还能勉强看出一个圆形的魔法阵的样子,重要的部分已经被鞋印擦掉,因此连齐秋娅也辨别不出这是哪一种魔法阵。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可不是为了施结界而画的。
  “管他呢,反正都是些无聊玩意!”齐秋娅耸耸肩,不再去想它。说起结界,每晚11点门限后,学院都会在宿舍周围布起结界,而突破它则是齐秋娅的乐趣之一。所以齐秋娅不是那么着急回去,而是悠闲地穿过小树林,不慌不忙地在池塘边踱着步子,静等值班法师前来布阵,至于刚才那两个家伙,已经彻底被她放进可以遗忘的精神回路里去了。
  次日
  “大家看,语调的构成,一定要采用精神上的某种制约,请看这段咒语的结构……”
  齐秋娅无精打采地看着讲台上正兴致勃勃地讲解着语法的讲师,对她来说,这个老师所讲解的任何咒语都是催眠咒语,她趴在桌子上一脸无奈地看着讲师上下翻动的嘴唇,眼睛一片茫然。
  “我为什么要来听这等乏味的课程?”
  “没办法啊,再多旷课一节的话,就要被开除啦!”
  “我不记得我有翘那么多啊!”
  “这就是命呀!”
  “这句话等我皈依了教再说吧!”
  齐秋娅内心中两个声音如此地交谈着,而外在的她已经合上双眼,完全被讲师的“催眠咒语”所笼罩。
  “喂!你们两个!”
  齐秋娅猛然被一声吼叫所惊醒,她一下子抬起头来,向四周望去,发现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第五排的两个人身上。齐秋娅再一看,发现正是昨天晚上在树林里搞什么魔法阵的法塔赫跟塔利班。
  那两人缓缓站起来,惊惶地向前面望着,发现素以严厉而著称的训导法师小怀特拉斯正站在门口,表情严肃地盯着他俩。齐秋娅则连忙掏出课本,装做一副认真听讲却被忽然打断的不愉快表情。
  小怀特拉斯示意那两个倒霉鬼跟他走,然后语法课程继续。齐秋娅只嘟囔了一句:“不幸的少年!”紧接着就又被老师的“催眠魔法”打中,变成只有下课钟才可以将其吻醒的睡美人。
  过不多久,又是那声熟悉的吼叫,这次的目标非常明确:
  “齐秋娅!跟我来办公室!”
  两度被打断梦境的齐秋娅心情变得非常之差,她一脸愠怒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一万个不情愿地跟着小怀特拉斯走出教室,心里琢磨难道是昨晚破解门限结界时被发现了?
  小怀特拉斯的办公室和其他强调与自然和谐的法师不同,整间屋子呈暗灰色调,里面任何东西都透着暗淡的光泽,各种被称为“学徒们恶梦”的反魔法制约器摆得到处都是,就连校训“唯有强大的魔法才是通往真理之途”旁边都挂着一把用于侦破学徒用传音入密交谈的法仗。
  齐秋娅站在办公室中央,坦然地看着小怀特拉斯,这地方她不是第一次来了,而且说不定也不是最后一次。
  “请问大法师先生有什么事吗?就要考试了,我还得回去复习呢。”一般的学徒来到这地方,早就被这声势吓得魂不附体,遑论对小怀特拉斯提问。全学院敢如此的学徒,也只有齐秋娅一个人而已。
  小怀特拉斯也知道这个学生不是那么好对付,索性换成相对比较温和的口气对她说:
  “你昨天晚上去哪里啦?”
  “在教室温习功课!”齐秋娅回答,这倒不是假话。
  小怀特拉斯的眼睛闪出嘲弄的光芒:“哦?我还以为温习这两个字是相对于你而存在的呢。”
  “承让,这全赖法师阁下平日来的关照与教导!”
  毒舌在齐秋娅和小怀特拉斯之间掀起了小小的浪潮,都不是善茬的两人都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
  “有人可以证明你在教室吗?”
  “没有,因为当时很晚,他们惧怕门限时间,所以回去睡觉了。”
  “那么你为什么不回去睡觉呢?不怕门限吗?”
  “突破门限结界并不是件困难的事情。”齐秋娅的口气一直淡淡的,还透着一丝不耐烦。
  “看来你似乎将非法突破结界视为一种荣誉啊!”
  “如果值班法师将被突破视为一种耻辱的话!”
  小怀特拉斯摇了摇已经半谢顶的脑袋,右手突然直直指向齐秋娅,大声喝道:
  “你在撒谎!昨天晚上,你明明是和塔利班以及法塔赫三个人企图用传送魔法进入资料室,偷取毕业考试的卷子!”
  小怀特拉斯对于这种突发制人的效果很满意,以往的犯事的学徒一下子被突然大声喝出做案——小怀特拉斯称之为做案——的实情,他们的精神防线就会立即崩溃,之后的审问——小怀特拉斯称之为审问——就会非常容易进行。这次的对象是女生,他期望能更容易达到以往的效果,但是他只听到了冷冷地、丝毫没受其影响的回答:
  “毕业考试?那是什么?”齐秋娅的声音完全没有波动,甚至连些须的迟疑都没有。
  “……”
  小怀特拉斯一时间语塞,停顿了一下子,才决定无视齐秋娅的回答,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说下去:
  “你们三个昨天夜间在校园的树林里悄悄画了一个魔法阵,企图传送到资料室里窃取考试的卷子。幸亏事先我们在那里施下了反弹的结界和追踪咒语,才没让你们得逞。”
  “哦?然后呢……”齐秋娅歪着头,眯着眼睛饶有兴趣地听着小怀特拉斯的叙述。心里知道他说的也不完全错,看来法塔赫与塔利班昨天晚上的确想这么做,难怪看到她时那么紧张。
  “然后?哼哼哼,然后我们就顺着追踪咒语追查到树林里的魔法来源,还捕捉到了三个人的残像:法塔赫、塔利班,还有你!”
  “我只是路过!”
  “真是没创意的借口!”小怀特拉斯得意洋洋地坐到皮椅上向后仰去,“我终于捉到你的小辫子了,齐秋娅小姐!”
  齐秋娅心里清楚跟小怀特拉斯辩解没有用处,目前的证据都对她不利,那两个白痴学徒也会多咬一个人下水,指望他们的证词是不可能的,形势似乎变得严峻起来,齐秋娅沉思不语。
  “如何?你还有什么话说?乖乖接受神对不诚实者的制裁吧!”
  “不要随便拿神来当幌子。”这句话齐秋娅并没说出口,她只是盯着小怀特拉斯,仍旧不动声色,在小怀特拉斯眼中,这是掩饰心虚的伪装。
  “伟大的特留尼西特大法师曾经说过,宽容是魔法师的美德。虽然盗窃试卷罪不能宽衍,但我们还是给你们一次机会,让你们参加毕业考试。”
  “哦……”齐秋娅知道小怀特拉斯下面一定还有条件,所以没说话。
  “不过呢……我要先在你们的考试成绩中扣掉四十分。”
  齐秋娅点点头,又一次令希望看到她惊慌摸样的小怀特拉斯失望了。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学生对这么严重的条件一点都没反应。他真想大喝一声:你应该表现出惊慌!这是受惩罚者应有的义务吧!
  扣掉四十分,而学院及格的分数是六十分。换言之齐秋娅只有在毕业考试中取得满分,才能勉强达到及格线,这对于齐秋娅或者其他任何一名学生来说,都近乎于不可能。但是齐秋娅有自己的逻辑,近乎不可能,并不代表着不可能。
  “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把握,我也要去努力争取!”
  如果是热血的学徒,一定会如此豪情万丈地激励自己。齐秋娅却没有,从办公室出来之后,她还是那副倦怠中带着几丝满不在乎地样子,黑色长发下的黑色眼眸里不知道又闪着什么样子的诡异光芒。
  “哼,我看她能耍什么花招!”小怀特拉斯在背后看着齐秋娅,恨恨地说到。
  ……
  齐秋娅深深吸了口气,一贯以冷静著称的她此刻手也有些略略发颤,阴冷的空气围绕在她身边,如同鬼魅般在耳边轻诉着莫名的声音。望着眼前有些腐烂痕迹的班驳墙壁和潮湿地面,她感受到甬道的那一边有一种强大且令人恐惧的力量涌动着,感受到压力的心脏跳动速率也比平时要快许多。她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是干的。
  这是学院图书馆最底层的某个最阴暗的角落,齐秋娅刚入学院时,在这里发现了一道暗门,后面是一条甬道。当时她打开暗门走进甬道后,发现墙壁上刻着“予吾灵魂者,吾予其世界”,里面散发的气息极其诡异邪恶,还带着无形的压力,于是齐秋娅马上就退出来了,但这个秘密除了她谁也不知道。
  而今天,面临满分陷阱的齐秋娅终于鼓足勇气,再度踏入这条甬道。经过四年学院生涯淬炼的齐秋娅这次感觉邪恶诡异的气息不如上次浓烈,反而有种不算强烈的归属感。
  “也许是四年时光令我更加邪恶了吧!”齐秋娅自我解嘲道,同时打起光明魔法钻进甬道。很快她就再度看到了那行字:“予我灵魂者,吾予其世界”,齐秋娅注视了那行字半天,义无返顾地继续向前走去。鞋子踩在潮湿的青苔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而因为颤动而掉落的灰白墙灰也不时落在齐秋娅的黑袍肩头。越往里走,那种力量的涌动就越强,有几次齐秋娅甚至怀疑是否能够继续往前走去,因为那力量的压力实在太大了,超出了任何想象。
  终于,甬道到了尽头,齐秋娅发现有一扇快要朽烂掉了的木门,那股力量正是从门缝中流出,散发到整个甬道里来。齐秋娅定了定神,思虑再三,把自己手里的光亮熄灭,甩了甩头发,拉开木门走了进去。
  “欢迎你来,怀着仇恨的年轻人!”一个沙哑但是欢愉的声音传进齐秋娅的耳朵里。
  话音刚落,整个屋子亮了起来,这光亮不同于金黄色的照明魔法,而是一种充斥着惨绿和蓝黑色泽的光芒,将屋子渲染成为光怪陆离的怪异之地,就如同魔王的舞厅。
  “你是谁?”齐秋娅习惯性地问了一句,当她环顾四周时,却发现没有任何“人”的存在,整个屋子里只有一个书架,书架上只有一本大部头的古书,翻开的地方被锡焊住了。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来这里做什么?”那声音又传来,似乎是整间屋子在说话。
  “寻求强大的力量!”齐秋娅的回答简洁明了。
  “呵呵呵,真是率直的人啊!我欣赏你!”
  “多谢夸奖!”
  “我看到了,你的心里装满了仇恨,这样的灵魂是我的最爱。”
  齐秋娅脸色有些苍白,手指不自觉地在黑袍下搓动了几次。
  “拿起那本书,打开第一页,将看到的句子大声地念出来!”
  齐秋娅觉得自己没什么选择,于是便走过去,扯开焊锡,将古书翻开,一股书的霉味扑鼻而来,同时那股力量也随之出现。她忍住这股味道,把书翻到第一页,大声地朗诵道:
  “我谨以地狱最底层的狱火之湖起誓,我愿献出我的灵魂,做伟大的、邪恶的、黑暗势力之母塔比奥拉的忠实奴仆……”
  齐秋娅忽然停住了,自己可是正在向究极的魔王订契约,出卖灵魂,以后可以后悔吗?
  略有迟疑的齐秋娅想起了小怀特拉斯得意的胖脸,终于最后下定了决心,继续念道:
  “愿鲜血降临这个世界,愿黑暗笼罩整个天空,我将用如此的华丽仪式来迎接您的降临……”
  “比起校训还要蹩脚的誓词!”齐秋娅内心这样说,却怕那声音知道了她的想法而专心念起咒文。当誓词念完的一瞬间,齐秋娅感到书里的那股力量忽然聚在一起,挟带着无比的高高压,未及她躲避,就笼罩了她的全身,彻底融入到她的精神里。
  当齐秋娅再度起身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双手充盈着力量,无比强大的可怕力量。
  “呵呵,很好,你已经和魔王陛下订下契约了,年轻人。”那声音再度出现,“向学院复仇吧!向所有看不起你的人复仇吧!运用这股力量,去发泄你的仇恨吧!”
  “……”齐秋娅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的双手,一言不发。
  “去呀!我的仆人,我的力量是你的,去享受毁灭的快感吧!你可以征服世界!”
  “我只是想通过毕业考试而已,做那么多麻烦事做什么?”
  “……你召唤魔王出来就是想通过毕业考试?!”那声音变得古怪起来,这件事委实让人难以置信。
  齐秋娅笑了笑,把手插进兜里,晃晃头说:“我对征服世界这种事情没兴趣,比起来还是取消上课点名更合我意。”
  “可是,每个召唤魔王的人都应该有怀着统治世界的野心呀!”
  “统治世界?那是什么?”齐秋娅听不到那声音讲话了,看来它受的刺激不小。
  “魔王降临……只为了毕业考试……我以地狱看门狗的项圈起誓……从来没见过这种事……‘声音听起来象是呻吟,充斥着失望的强调,’一个只为了毕业考试而召唤魔王的无聊年轻人……呜……”
  齐秋娅没理睬它,径直走出了屋子,临走前还回头对它说道:“没关系,考完试我会把力量还给你的!”
  声音没吱声,如果语言可以具象化的话,那么此刻屋子里一定充斥着省略号。
  接下来就是毕业考试,齐秋娅凭借魔王的可怕力量,轻而易举地拿到了满分。小怀特拉斯将试卷递给她时的表情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齐秋娅没有食言,一考完试她就回到了图书馆的秘密甬道,把力量交还给了寄寓魔王灵魂的古书,声音在一旁不停地哀叹着魔王沦为无聊人道具的不幸命运。
  “把你的成绩单给我看看,让我看看这点魔王复活所创下的可怜的业绩吧!”
  齐秋娅把毕业证书拿出来展开,上面“齐秋娅”“六十分”以及学院长的签名分外醒目。齐秋娅握着证书,又想起了小怀特拉斯那张气瘪了的红脸,再也忍不住了,得意之情自然流露,不由得发出“哦呵呵呵呵!”的笑声,响彻整间屋子。

责任编辑: dexter_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