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 FAQ -- 种族与职业部分
2004-08-21    Astinus    WOTC Dnd Main FAQ 11/22/2002版(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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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FAQ -- 种族与职业部分
 

角色的种族与职业

种族

Q:为什么半兽人初始属性掷骰的调整总值为净-2?
A:我想你指的是半兽人属性的种族调整值为力量+2,智力-2,魅力-2(这些数值加起来确实其总值净-2).游戏设计者认为力量+2带来的好处要超过智力或魅力-2带来的不利,尤其还要考虑到半兽人的60尺黑暗视觉和天赋职业野蛮人.数值不能说明一切.

Q:我发现某些种族的力量,敏捷,或者体质可以达到20,但我找不到对应此属性值的修正值,这几个属性为20时,其修正值分别是多少?
A:属性值为20或21时,其修正值为+5(参看表2-1).注意现行规则中所有属性都适用这张表来计算加值或减值.(*Astinus注:此处云表2-1,疑应为表1-1).

Q: 使用DMG中列出的可选规则:标准点数购点法(比如DMG21页的25点购点法)时,我应该在购点之前还是之后做种族属性调整?种族调整先做还是后做会导致不同的购点花费.例如,若你先将某属性买到16,再做种族调整+2,你该属性值将达到18,比诸直接购点达到18要省下6个点.
A:先后顺序确实很重要.应该先购点,后做种族调整.

一般职业

Q:一些职业一开始就熟练某异种武器,而某些这样的武器既可以用作军用武器,又可以用作异种武器.例如,OA中的日本武士对武士刀熟练.那么使用武士刀的角色一开始是以军用武器还是异种武器来熟练武士刀的呢?
A:除非职业描述中有特别的说明,否则应作为异种武器来熟练.要注意在OA中,武士职业并非自动对武士刀熟练,而是只有简易和军用武器熟练.武士须学习异种武器熟练(武士刀)专长才能用单手持用武士刀.

野蛮人

Q:规则中提到野蛮人须花费两个技能点来获取他所操语言的读写能力.是为每门语言分别花费两个技能点,还是一次花费两个技能点就可以获得他全部语言的读写能力?如果野蛮人兼职会怎样?
A:当野蛮人花费两个技能点,他即获得他现在所操全部语言的读写能力,如果他未来学会新的语言,他将也能读写此新语言.
如果野蛮人兼职其它职业,他自动获得他现在所操全部语言的读写能力,如果他未来学会新的语言,他将也能读写此新语言.

Q: PHB提到野蛮人是唯一不懂如何读写的职业.野蛮人需要花费2点技能点数来得到自己所操语言的读写能力.而兼职规则中提到,兼职人物可得到所有兼职职业的职业特性,但也具有所有职业的特殊限制(例外:兼职野蛮人不会因此变成文盲).这是否意味着野蛮人兼职其它职业就会自动获得读写能力?如果不是的话,读写算本职技能还是跨职技能?如果是的话,若这野蛮人从前已经花费了两个技能点来学习读写该怎么办?无论怎样,学会读写的野蛮人能读写多少种语言?
A:受过读写训练的野蛮人可以读写他所能讲的任何语言,和其他有文化的角色没什么两样.如果野蛮人学会读写以后又学习了新的语言,他也可以读写新的语言.这一点对于其他能读写的角色也适用.
如果某野蛮人提升了非野蛮人的职业等级,他自动获得读写能力.如果此前他已经花费了两个技能点来学习读写,此时也不会有额外的好处,他也不能得回这两个技能点.

Q:当野蛮人狂暴结束后,在此次遭遇的剩余时间内,会进入疲累状态.这状态究竟持续多久?
A:此种情况下,"遭遇"将一直持续,直到DM停止用回合制战斗的形式记述遭遇过程为止.这通常发生在最后一个敌人被击败或逃逸时,或是最后一个玩家被击败或逃逸时.当某生物的敌人决定不再继续追击他,或者没有令人信服的机会能够抓到他,此生物即算作已经从遭遇中逃逸.

吟游诗人

Q:吟游诗人的破咒曲究竟是用来对抗什么效果的?它对于不允许豁免掷骰的效果有作用吗?它能用来对抗爆雷石吗?
A:破咒曲用来对抗音波形式的魔法效果--即任何有[音波]或[语言]标注的法术,超自然能力,类法术能力.但是不能用来对抗特异能力或者非魔法的声音,比如爆雷石.
因为破咒曲允许你把吟游诗人的表演技能检定结果作为自己豁免检定的结果,所以它对无豁免检定的法术或效果无用.

Q:是否必须听到吟游诗人的破咒曲才能从中获益?
A:不.你只须距离吟游诗人30尺以内(破咒曲适用扩散效果的规则),而且遭受的法术效果必须是破咒曲可以破除的(参看前一个问题).要注意如果你聋了,那些破咒曲能够破除的效果大概本来就影响不了你.

牧师

Q:死亡领域的神授力量"死神之触",是否有豁免检定?
A:没有.

Q:当使用幸运领域的神授力量时,你是必须在知道结果之前决定是否重掷,还是可以在知道检定成功与否之后再决定重掷?例如,我掷出18,但是要成功至少需要19.我在决定是否重掷之前能不能知道18失败了?
A:理论上讲,你必须在知道掷骰成功或者失败之前做出重掷的决定;所以此项神授力量的说明中要指出:你必须接受重掷后的结果,即使它比你原来的结果还糟. DM有责任给玩家一点时间来考虑是否使用此能力.如果DM马上脱口说出结果,可以让玩家重掷.

Q: 牧师职业说明中有关阵营一节(PHB31页)提到:大部分信仰勇者之神海若尼斯(守序善良)的牧师,阵营也是守序善良,但仍有部分勇者之神的牧师是守序中立或中立善良阵营.这似乎与"除非信仰神祗为中立,否则牧师不能选择中立阵营"的说明相矛盾.我不知道这个限制究竟意指什么?(*Astinus注: PHB原文为"a cleric may not be neutral unless his deity is neutral.",中文PHB将此句中neutral直接译作"绝对中立",故中文版读者应该不会误解.)
A:在这里,"中立"指的是在善良与邪恶之间,守序与混乱之间均保持中立,也即"真正的中立"(PHB93页).牧师的阵营须和他所信仰的神祗相同,或者和他信仰神祗的阵营相距一步之内;这就是说在阵营表上(参看表6-1)和神祗的领域相邻(不包括对角线方向相邻).绝对中立阵营是个例外,绝对中立阵营的牧师不能信奉非绝对中立阵营的神祗.要注意守序中立的神祗圣·库斯伯特,只接受守序善良或者守序中立的牧师.尽管守序邪恶阵营与其相距也在一步之内.

Q:PHB中提到前牧师将失去所有职业特性,我想这应该不包括盔甲和盾牌熟练,也不包括武器熟练(除去领域武器),而这两项都列在牧师的职业特性内.
A:盔甲,盾牌和武器的熟练确实属于牧师以及其它职业的职业特性.然而,你是对的.前牧师失去法术,领域的神授力量(包括领域武器),自发施法,以及对付不死生物的能力.他们仍保有对简易武器和各种盔甲与盾牌的熟练.

Q:信奉绝对中立神祗,比如法兰恩的绝对中立牧师,可以施放混乱,邪恶,善良,或者守序类型的法术吗?绝对中立的牧师选择驱散还是斥喝不死生物对他能施放何种法术有否影响?
A:绝对中立的牧师可以施放任何混乱,邪恶,善良,或者守序领域的法术,只要该法术在这牧师的法术列表上(参看PHB168-171页)或者在该牧师选择的领域法术列表上.牧师选择驱散还是斥喝不死生物对他能准备何种法术没有影响,但是会影响到他自发施法时放出什么法术,参看PHB33页.

Q:PHB94页提到这样的规则:特定种族的主神,其牧师只能由该种族的角色担任.例如,只有矮人才能成为摩拉丁的牧师.此规则对于其它神术施法职业--比如巡林客或圣武士--也适用吗?
A:不.此规则只针对牧师.理论上讲,PHB31页有关牧师阵营限制的规则也只针对牧师.举例来讲,巡林客与圣武士的阵营可以与其所信仰的神祗有相当的差异(尽管圣武士实际须信奉善神--通常是守序善良的神祗).

Q:善良牧师可以将准备好的法术自发转化为治疗类法术.没有选择医疗领域的善良牧师也可以这样做吗?如果是的话,为何还存在医疗领域呢?
A:自发转化施法与牧师选择的领域无关,而只与牧师的阵营有关(若牧师为中立阵营,则与牧师所奉神祗的阵营有关).参看PHB33页.
医疗领域的存在是因为很多神祗关注医疗.选择医疗领域的牧师不但可以获得治疗类的领域法术,他们施放治疗类法术时,施法者等级也会提升,这使得他们治疗的效果比其他牧师略好.还有,他们5级以上的领域法术并非治疗类法术,因而其他牧师不能通过自发转化来施放这些法术.

Q:我队伍里的其他玩家坚持认为我的守序善良牧师不能施放一级法术"丧志术",这对吗?我知道我的角色不能施放"造成轻伤"法术,但是哪条规则禁止我施放"丧志术"?
A:没有这种规则.或许你队伍里的其他玩家想到的是以下的一般性规则:牧师无法施展某些带有阵营标注的特定法术(参看PHB34页,混乱,邪恶,善良和守序法术).但是"丧志术"并没有阵营标注,任何阵营的牧师都可以施放它.
"造成轻伤"法术也没有阵营标注,任何阵营的牧师同样也都可以施放它.只不过你的守序善良牧师不能通过自发转化施法来施放此法术.作为善良牧师,你只能自发转化施放治疗类法术.

Q:某些牧师领域的神授力量(例如旅行和魔法领域)特别指出其效果和你的牧师等级相关联.而其它一些领域(比如保护和力量领域)则不是这样;它们只是说"你的等级".对于兼职牧师来说,那些没有特别声明"牧师"等级的领域神授力量,计算其效果时,是否要代之以角色的等级?
A:牧师的领域能力是职业能力,所以只能基于牧师等级计算.

Q:我想知道牧师可否驱散异界生物.(例如,守序善良的牧师可以试图驱散恶魔吗?) 在旧版规则中,这是可以的(不过很困难),但是我在新版核心书中找不到相关规则.
A:驱散针对不死生物起作用.某些牧师领域可以让你驱散,斥喝,或者命令不死生物以外的生物.参看PHB171-177页.但是没有哪个领域能授予你驱散善良,邪恶,混乱,或者守序异界生物的能力.
你可以通过创造新专长或者新进阶职业的办法来将此种能力引入你的战役.

Q:如果你的领域神授力量允许你驱散或者斥喝某些不死生物以外的生物,使用此能力的次数是否要计入牧师每日驱散不死生物的次数中?你可以将某次对不死生物的驱散换成驱散其它生物吗?或者反之?
A:都不行.领域驱散能力独立于牧师驱散不死生物的能力.你须分别计算每种驱散的次数,而且不能互换.

Q:假设你的牧师选择了太阳和水两个领域.如果此牧师试图驱散一个火系生物,她可否使用强力驱散(太阳领域神授力量)来摧毁此生物?强力驱散的说明中提到,原本会被驱散的不死生物将被摧毁.这适用于牧师其它类型的驱散吗,例如火或者水领域给予牧师的神授力量?
A:强力驱散只影响不死生物,不包括牧师有可能驱散的其它生物.

Q:当不死生物在驱散中被摧毁会怎样?不死生物被普通驱散所摧毁与被强力驱散摧毁有何不同?
A:两种情况下,不死生物都是身体被摧毁,化为灰烬.DM可以随自己喜好来描述这一过程.我建议引用"灰飞烟灭"法术的效果来描述:此生物被杀死,神圣之火将遗骸完全烧尽.

Q:关于在哪些时候生物的驱散抗力值要加在生命骰数上,我有点疑问.此能力的说明中提到,拥有驱散抗力的生物,在抵抗驱散时视作拥有更高生命骰数.究竟在驱散过程中的哪一步可以适用此规则呢?
A:在每一个涉及受驱散生物的生命骰数的步骤中,此规则都适用.当某角色作初始驱散检定时,涉及被驱散生物的生命骰数.此驱散检定结果必须足以影响生命骰修正后的生物.例如,缚灵的生命骰数为5而驱散抗力为2,除非驱散检定结果足以影响生命骰为7的生物,否则将无法驱散缚灵.
驱散伤害检定也涉及受驱散生物的生命骰数.例如,驱散一只缚灵需要7点驱散伤害.
判定牧师能否摧毁不死生物时也涉及受驱散生物的生命骰数.例如,14级以上的牧师才能在驱散中摧毁缚灵.
判定牧师能够控制多少不死生物时也涉及受驱散生物的生命骰数.例如,计算牧师控制的不死生物生命骰数总值时,缚灵计作生命骰数为7的生物.

德鲁伊

Q:德鲁伊的自然智识能力能提供关于某生物的多少信息?此能力适用于其种类为植物的生物吗?自然智识能力适用于蕈类,霉菌,烂绿泥,以及类似生物吗?
A:此能力适用于动物(即是任何其种类为动物的生物),以及普通的植物(不包括种类为植物的生物).对于此生物,你可以获得类似百科全书条目的基本信息, 诸如生物的通用名(例如橡树,毒藤,狗).你可以得知生物的食性(如果该生物属于动物),它有什么显著的能力,例如性情,特殊的攻击和防御能力,你还能知道它能否食用.
你可以用此能力来鉴别那些分类学上不归于植物,其种类也不是植物的生物,诸如蕈,烂绿泥.

Q:具备自然变身能力的德鲁伊需要象法师准备法术那样事先决定要变成什么外形吗?
A:不需要.每次使用此能力前临时选择外形.

武僧

Q:何时武僧可以将他的感知修正加到AC上?我知道这加值可以加在普通AC,措手不及AC,以及接触AC上.当武僧中载或重载时也要考虑此加值吗?当武僧被突袭或措手不及时呢?
A:武僧AC的感知加值在任何时候都适用,除非武僧处于无助状态.

Q:PHB表3-11给出了小体型武僧的速度和伤害值.看起来这张表似乎是基于速度20尺的小体型人物来计算的,如果某武僧其种族的速度既不是20尺也不是30尺,如何确定该武僧的速度?如果某武僧既非小体型又非中体型,如何确定他的伤害值?
A:参看下表.这是S&F中类似表格的扩展版本.
不同级别和基本速度*的武僧速度
70 60 50 40 30 20 15 10 5
1-2 70 60 50 40 30 20 15 10 5
3-5 90 80 65 50 40 25 20 15 10
6-8 110 100 80 60 50 35 25 20 15
9-11 130 120 95 70 60 40 30 25 20
12-14 150 140 115 80 70 45 35 30 25
15-17 170 160 125 90 80 55 40 35 30
18-20 190 180 140 100 90 60 45 40 25
*如果基本速度介于表格中两值之间,则按照较小的一个计算.例如,某6级武僧,其种族的基本速度为45,则该武僧的速度为60.
如果基本速度大于等于65,则用不大于且最接近此值的10的倍数,减去60,再加上"60"一列中相应等级的数值即可."70"一列就是示例.
下表为S&F中类似表格的扩展版本,给出了不同体型武僧的徒手伤害值:

不同级别和体型的武僧徒手伤害
1-3 4-7 8-11 12-15 16-20
超微型 1 1d2 1d3 1d4 1d6
微型 1d2 1d3 1d4 1d6 1d8
超小型 1d3 1d4 1d6 1d8 1d10
小型 1d4 1d6 1d8 1d10 2d6
中型 1d6 1d8 1d10 1d12 1d20
大型 1d8 1d10 1d12 2d8 2d10
超大型 1d10 1d12 2d8 2d10 2d12
巨型 1d12 2d8 2d10 2d12 4d8
超巨型 2d8 2d10 2d12 4d8 4d10

Q: 武僧可以使用其副手从而在每回合中获得一次额外的徒手攻击机会吗?武僧职业说明中提到,对于武僧徒手作战而言,使用副手攻击没有意义.我推测,当武僧徒手作战时,无论他使用哪只手(或哪只脚),都被视作使用主手攻击.书上这一段文字暗示徒手武僧用副手攻击是可行的,但是并不明智.用副手做徒手攻击对武僧的极速连击能力有何影响?
A:不存在武僧在徒手格斗中使用副手这种概念,因为武僧在徒手战斗中已经尽可能的使用了他身体的各个部位.对于徒手武僧而言,极速连击能力代替了副手徒手攻击的作用.

Q:武僧可以在擒抱以外的情况下用徒手攻击造成淤伤吗?如果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受到-4罚值,就象其它角色试图用徒手造成正常伤害时那样?
A:通常情况下,武僧徒手攻击造成一般伤害,但武僧也可以选择造成淤伤,攻击掷骰不受到罚值.在擒抱中,武僧同样可以选择造成一般伤害还是淤伤(参看PHB143-144页有关擒抱的说明).

Q:武僧或其它掌握精通徒手击打的角色开始擒抱时是否会招致借机攻击?
A:是的.擒抱并定住对手比简单地击中对手要多冒些风险.

Q:武僧AC的感知加值可以保护武僧免遭游荡者偷袭吗(类似直觉闪避能力)?
A:不能.如果武僧获得直觉闪避或与之相当的能力,其职业说明中会明确指出的.

Q:武僧不能将她的基本攻击加值加到她的徒手攻击加值上,是这样吗?当我读到武僧职业说明中极速连击一节时感到有点困惑.这段讲6级武僧可以做+7/+4的两次徒手攻击.而表格显示6级武僧的两次攻击为+4和+1.
A:不,你不能将武僧的基本攻击加值加到她的徒手攻击加值上.武僧使用武器时适用表3-10中基本攻击加值一栏,而武僧不持用武器时适用徒手攻击加值一栏.
早期版本的PHB中徒手攻击的例子有误;实际上那是基于武僧代表人物amber的某个未发布版本的设定得出的,在那个版本中,有些额外的加值计入了她的攻击值里面(在新发行的版本中,此错误已经修正).没有其它加值的6级武僧通常其徒手攻击加值为+4/+1,而非例子中所示的+5/+2.如果她使用极速连击,她额外得到一次徒手攻击的机会,此次攻击应用她的最高徒手攻击加值,但是她全部攻击都须受-2罚值,这使得她可以做3次攻击,其加值为+2/+2/- 1.

Q:武僧徒手攻击时,必须始终应用她的徒手攻击加值吗?如果某10级战士兼职1级武僧会怎样?是否此角色徒手攻击时,其攻击加值为+0?
A:不,武僧徒手攻击时,并非始终必须应用其徒手攻击加值.武僧可以使用她最佳的攻击加值继之以徒手伤害值,也可以只用徒手攻击加值和徒手伤害.例如, 10级战士/1级武僧的基本攻击加值为+10/+5,这比1级武僧的徒手攻击加值+0好得多.此角色可以做两次徒手攻击,而仍使用1级武僧的徒手伤害值 1d6.
你可能被PHB57页有关兼职武僧的文字搞糊涂了.这段文字仅仅是指出武僧徒手攻击时,可以选择只用她的徒手攻击加值.例如,某10级武僧/1级战士其总攻击加值为+8/+3(1级战士+1,10级武僧+7).当徒手攻击时,此武僧可以做+8/+3的两次攻击,她也可以使用10级武僧的徒手攻击加值+7/ +4/+1,因为这样攻击次数较多.

Q:在PHB上,我找不到关于武僧徒手攻击重击X2的说法.但是,在武僧起始套组中,确实这样列出来了.准确的数值是多少?还有,徒手攻击在什么情况下算作形成了重击威胁?
A: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武器(包括徒手攻击以及怪物的天生武器)都在攻击掷出20时形成重击威胁,而当造成重击时,伤害值X2.

Q:武僧使用混元体疗伤需要多长时间?在战斗中,这是否视为类法术能力?在防魔法力场中它还有作用吗?
A:混元体是超自然能力.超自然能力在防魔法力场中无效.使用此能力也不会招致借机攻击.使用混元体能力是标准动作(使用任何超自然能力都是标准动作,除非其描述中另有特别说明)

Q: 是否只要武僧持用的是武技类型武器,她就可以将武器攻击和徒手攻击混合使用?例如,某某武僧可以做两次徒手攻击(比方说+4/+1),而且她持用一把短拐.此武僧可否用徒手来做第一次攻击,造成徒手伤害,而后用她的短拐做第二次攻击?还是说她一回合中必须要么只用武器攻击,要么只用徒手攻击?
A:武僧可以随意地在徒手攻击过程中使用特殊武僧武器.武僧可以全部攻击都用武器,也可以都用徒手攻击,也可以二者混用.

Q:如果某武僧装备单手武器,她可否用脚踢或者头槌的方式给对手造成徒手伤害?还是武僧必须真正徒手才能造成徒手伤害?武僧持用双手武器又会怎样?
A:武僧持用单手武器(不属于特殊武僧武器)可以适用双武器战斗的规则,以徒手击打作来做副手攻击,此时须受到所有双武器攻击的标准减值(参看PHB40页).徒手击打视作轻型武器.
虽然PHB里只提到以徒手攻击作为副手攻击的情况,但是没有理由禁止武僧将徒手击打用作主手攻击.这种情况下,武僧仍须使用她(较低的)武装攻击的攻击次数.
如果武僧持用双手武器,她可以用脚踢或者其它类似的攻击方式来做副手攻击,这同单手持用武器时使用副手攻击的情况相类似.

Q:如果武僧手里拿着东西(比如提灯,火把,甚至十字弓),她还能做正常的徒手攻击吗?
A:当徒手攻击时,一般认为武僧会使用整个身体--手,脚,膝,肘等等.单手拿着东西只会给徒手攻击造成少许困难.
若武僧单手拿着物品(非武器)时打算做多次攻击,她可以放弃加值最高的那次徒手攻击,而做她一回合中剩余的那些次攻击.例如,某武僧徒手攻击加值+8/+5/+2,若她握着火把,她可以做+5/+2的两次攻击.
此例中的武僧也可以选择使用极速连击,放弃她加值最高的一次极速连击.此例中,若她握着火把,级速连击的加值为+6/+3/+0.
如果武僧不想放弃她加值最高的一次攻击,她可以舍弃较快的徒手攻击频率,代之以正常攻击的频率.例如,基本攻击加值为+8的武僧可以简单地做+8/+3的两次攻击.

Q:PHB137页提到,武僧要在擒抱中造成一般伤害不必受-4的攻击罚值.是否可以因此得出结论:武僧拥有OA63页上的精通擒抱专长?虽然这一点并未明确声明.
A:否.武僧在擒抱攻击中可以造成一般伤害而不承受罚值(正如武僧可以用徒手攻击造成淤伤而不承受罚值一样),但是武僧仍须应用常规步骤来擒抱,在尝试定住对手之前,必须先要抓住他(这会招致借机攻击).

Q:关于武僧混元体能力在战斗中的使用,在我们的团中引发了一场小小的争论.我们认定使用此能力需要一个动作.但我们不能确定它究竟可以医治多少点生命值.是武僧的最大生命值,还是武僧当前的全部生命值?或者其它?
A:混元体是超自然能力,需要一个标准动作来使用.
混元体是一种医疗能力,类似圣武士的圣疗,只不过混元体只能用于武僧本人.每天武僧可以为自己治疗相当于其武僧等级2倍的伤害值;例如7级武僧每天可以治疗14点伤害.武僧不必一次用掉所有治疗点数,她可以将治疗点数分开使用,只要总数不超过她一天的总点数限制即可.
混元体是一种医疗能力,因此若武僧没有受伤,此能力就没有任何效用,它不能让武僧的生命值高过她正常的最大生命值.超出的部分会浪费掉.

Q:影舞者的影藏是超自然能力,所以根据此定义,使用影藏需要一个标准动作,是这样吧?在9级时武僧的健步如飞成为超自然能力.武僧要在一个动作中移动超过50尺是否也须花费一个标准动作?
A:虽然超自然能力通常需要一个标准动作,但也有个别例外.例如,影藏与其它使用躲藏技能的情况相类似,所以你可以将其用作移动动作,或者用作移动动作的一部分.
只要武僧移动,她超自然的速度都有效.通常来说,若某超自然能力是改变角色的动作方式,那么此能力的作用方式就是:视同角色的动作已经被修正过了.

圣武士

Q:魅力修正值非正数的圣武士是否无法使用圣疗?
A:是的.圣武士的圣疗能力由他的魅力修正值所决定.如果你没有魅力加值,你就不能使用圣疗,所以一定要给你的圣武士人物分配一个较好的魅力值.

Q:如果我是5级圣武士/4级圣殿骑士,我现在有两种威力打击能力(包括破邪斩),对吗?假设我有一把强化威力打击特性的武器(出自OA),此武器会每天提供给我两次额外的威力打击吗?
A:不会.首先,圣武士/圣殿骑士兼职人物只有一种威力打击能力,此能力每天可以使用两次或以上.就你例中的人物而言,他每天可以使用两次破邪斩(参看 DotF中圣殿武士的说明).强化威力打击特性的武器每天给此人物一次额外的破邪斩能力.
另一方面,若角色兼有圣武士和拥有破坏领域的牧师职业,她可能有两种以上的威力打击能力.作为圣武士,她拥有破邪斩能力,每天一次;而作为牧师,她拥有威力打击(可以针对任何敌人),每天一次.这种情况下,破邪斩的伤害加值只由角色的圣武士等级决定,而领域神授力量:威力打击的伤害加值只由角色的牧师等级决定.
任何增加角色威力打击次数的能力或效果,只能适用于角色多种威力打击能力中的一种.例如,如果此圣武士/牧师人物进阶为圣殿武士,她要么将圣殿武士的威力打击能力与圣武士的破邪斩结合,要么与牧师的威力打击结合(一旦选定,不能更改).如果此人物后来捡到一件强化威力打击特性的武器,她每天得到一次额外的威力打击能力--要么一次额外的破邪斩,要么一次额外的牧师威力打击--但是她每天都可以自由选择使用哪一种.

巡林客

Q: 既然不死生物对于重击免疫,我推测以不死生物为宿敌的巡林客对不死生物也不能获得伤害加值.但是,我倾向于给予此伤害奖励.所有的不死生物都对重击免疫, 大多数不死生物还对唬骗免疫,而且野外求生技能对付不死生物也没有太大用处.("快跑!这些是僵尸松鼠!").在我看来,比诸其它选择,选择不死生物作为宿敌要格外的弱.
A:不死生物确实对重击免疫,而且也对偷袭伤害与巡林客的宿敌伤害加值免疫.(构装生物,元素生物,泥形生物也一样.) 以这些类型生物为宿敌的巡林客等于放弃了一部分能力.(设计者有意如此.) 选泥形生物或许是最弱的选择,因为这种生物都没有思想,难以被唬骗(对泥形生物察言观色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巡林客仍保有对这些生物在聆听,侦察,以及野外求生检定上的加值.别忘了你用野外求生检定来追踪生物.

Q:巡林客职业的说明中提到,巡林客持用"double-headed weapons"时,失去其双武器战斗的特殊能力.究竟何谓"double-headed weapons"?术语索引中有"double weapon"这一条目,但是没有"double-headed weapons".木棍是"double-headed weapons"吗?
A:虽然巡林客职业的说明中提到的是"double-headed weapons",但是确切的说法应该是"double weapon"即双头武器("double-ended weapons"也算双头武器).所有双头武器均列于表7-4.如果某武器有用斜线隔开的两个伤害值,那它就属于双头武器.木棍是双头武器.
角色可以使用双头武器的两端,就如同它们是两件武器一样;也可以只使用其中一端.(如果你双手持用且只用其中一端,你要把力量加值的一倍半加在伤害上.) 但是,巡林客不能把他们特殊的双武器战斗能力用在双头武器上--木棍也不行.

游荡者

Q: 我不知道游荡者一回合中偷袭的次数有没有限制.假设某高等级游荡者正躲藏着.两个恶棍走到她5尺距离之内.游荡者可不可以先用借机攻击来偷袭,而后如果她先攻权比对方高,她一回合能攻击多少次,就再做多少次偷袭攻击?她可以分别偷袭两个恶棍吗?如果此游荡者有弓会怎样?如果她有快速射击专长,能否增加她偷袭攻击的次数?
A:只要目标失去AC的敏捷加值或者游荡者夹击目标,游荡者就可以用偷袭造成额外伤害,无论游荡者攻击多少次都不例外.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发生在借机攻击中,不过一旦发生(例如目标看不见游荡者),游荡者也会获得偷袭伤害加值.游荡者使用远程武器时也是如此(但要参看下一个问题),前提是游荡者距目标30 尺以内.注意若游荡者看不见目标,就不能偷袭.

Q:假设游荡者试图偷袭某个被夹击的目标,此目标正和别人交战,但是他已经注意到了游荡者.此时游荡者可以获得偷袭的额外伤害骰吗?我的DM认为若对手已经发现游荡者,他就能够保护自己免受偷袭伤害.我不同意这个看法.
A:当游荡者攻击被此游荡者本人夹击的目标,或者目标失去AC的敏捷加值时(比如措手不及状态),游荡者的攻击为偷袭攻击.无论游荡者攻击多少次,也无论目标是否察觉游荡者,都没有区别.(注意不会被重击的生物,诸如构装生物,元素生物,泥形生物,植物,以及不死生物,也不会被偷袭) 要注意,在早期版本的游戏规则中,只有游荡者每回合的第一次攻击才有可能是偷袭,现在已经无此规定.

术士

Q:PHB提到术士依靠纯粹的魔法潜质或天赋来施放奥术,这有别于法师要通过理论化,系统化的学习来掌握法术.如果这样的话,术士可否不借助法术材料和器材来施放原本需要法术材料与器材的法术呢?
A:不行.术士对于奥术有天然的潜质或天赋,但是这潜质或天赋只能让术士不须预先准备就可以施放法术.如果你观察某法师和某术士施放同一个法术,单凭观看你无法分辨哪个是法师,哪个是术士.(即使是成功的辨识法术检定也无法分辨.) 术士使用法术所需的全部成分(言语,姿势,以及材料),而且使用这些成分的方法与法师并无二致.当然,术士可以利用专长来省掉某些成分,例如利用法术定发来省掉法术的姿势成分.

法师

Q:预言师可否因为"侦测魔法"属于预言类法术而将其作为专精奖励法术来准备,还是说此法术属于通用法术而不算预言类法术?
A:"侦测魔法"属于通用法术,而不属于预言学派,所以预言师不能将其作为专精学派奖励法术.

魔宠

Q:若主人拥有类法术能力或者超自然能力,她能与魔宠(或者圣武士坐骑)共享这些能力吗?主人可以与魔宠共享她受到的法术效果吗?还是只有她自己施放的法术才可以?
A:主人与魔宠(或者圣武士坐骑)只能共享主人自己施放的法术.(就是说,必须由主人施法,而且法术目标必须是她自己). 类法术能力与超自然能力也可以共享,前提是由主人使用此能力,而且须以她自己为目标.详见T&B第一章.

Q:魔宠能力列表中提到魔宠可以使用同种类生物的技能,或主人的技能,视何者更佳.何谓"更佳"的技能?如何比较技能?
A:如果主人拥有某技能而魔宠没有,则主人的"更佳",魔宠即可以使用此技能,前提是魔宠的身体允许它使用(比如,让猫使用手艺技能就太困难了).此种情况下,使用主人的技能级数以及魔宠的相关属性加值.
如果主人与魔宠拥有同一项技能,魔宠使用主人该技能的级数,或者它自己的级数,视何者更高.

Q:PHB上说魔宠的生命值为主人的一半.主人的生命值包括那些部分?主人的体质修正要计入吗?健壮专长呢?"援助术"之类效果带来的临时生命值,或者"坚韧术"之类临时增加体质值的法术带来的额外生命值又该如何呢?
A:魔宠获得主人(未受伤时的)生命值的一半,取整.体质加值和健壮专长要计入,主人获得的其它永久性生命值,比如主人升级或者永久提升体质,也一样要计入.主人获得的临时生命值不会影响魔宠的生命值.

Q: 某生物成为魔宠,它原先的天生防御值是否与它成为魔宠后得到的天生防御值累加?在T&B的例子中似乎指明了这一点,但是在T&B11页上的一些文字似乎又有其它解释.换句话讲,某个7级术士的伪龙魔宠(通过改良魔宠专长得到的)的AC值是多少?此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
A:作为7级术士的魔宠,伪龙的天生防御值增加4点.对于伪龙,最终其AC值为22.这正是16页例子里面伪龙魔宠数据中给出的值.11页的文字只是指出这种天生防御值的增加不属于魔法加值,而仅仅视作魔宠的天生防御值增加了.因为这种增加并非一种加值,你就不须担心它会在"防魔法力场"中失去,也不必费神考虑它与各种加值叠加的问题.例如,某7级人物的伪龙魔宠如果受到"法师护甲"法术的影响,它的AC将变为26(体型+2,天生防御+10,"法师护甲 "+4).

Q:我想拥有一只猫头鹰魔宠.在怪物手册上列出的猫头鹰的伤害为1d2-2.如果这没错的话,猫头鹰最多也只能造成0点伤害.这么解释对吗?猫头鹰的攻击是怎样的?
A:成功的攻击至少能造成1点伤害;参看怪物手册第7页有关伤害的说明(这对角色也同样适用,参看PHB125页).

Q:猫头鹰确切的技能加值究竟是多少?怪物手册中的文字似乎与表中列出的数值相矛盾.还是说其中一个说法源于另一个?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究竟如何计算的?
A:正如怪物手册中所列,猫头鹰的技能如下:聆听+14,潜行+20,侦察+6*.如猫头鹰条目中技能一节所述,这些数值中包括聆听检定的+8种族加值, 潜行检定的+14种族检定加值.在夜间,猫头鹰的侦察检定得到额外的+8加值,总值为+14.(侦察加值后面的星号表明此技能会得到特定环境修正值.)
怪物手册中许多怪物都有类似的技能条目.参看怪物手册13页有关技能的说明.

Q:所有的魔宠都可以给主人精通反射闪避的能力吗?还是只有魔宠自身拥有这项能力?我这样问是因为T&B13页似乎在说魔宠可以给主人精通反射闪避能力.
A:PHB和T&B里面没有哪种魔宠可以给主人精通反射闪避的能力(虽然它们自身都拥有此能力).T&B13-14页(*Astinus注:我的T&B版本中是在15页:Granted Abilities)给予主人能力一段文字有个错误,你大概是被误导了.这段应该是这样的:
给予主人能力:在1级时,除了以上列出的特定能力外,所有魔宠都能使主人获得警觉专长(魔宠须在主人5尺距离之内),情感连结,以及法术共享.

Q:既然1级时主人就可以和魔宠做心灵沟通(通过情感连结),那么5级时魔宠与主人语言交谈的能力还有什么优点呢?
A:首先,魔宠现在聪明到可以开口说话的地步,所以魔宠作为主人的耳目,与1级时相比,其想法更容易被主人所理解.魔宠能够和主人清晰准确地沟通,主要还是它智力提升的结果.但是之所以将5级时魔宠的语言能力单独列出来,是为了提醒玩家和DM,此时魔宠可以进行正常的交谈了.此外,魔宠的语言能力并非超自然能力,因此在防魔法的区域依然有效.主人以外的其它角色,借助"巧言术"或者"通晓语言"法术,也可以听懂魔宠的话.

Q:我考虑设计一个法师角色,兼1级牧师职业.此法师有一只魔宠.当这法师兼有牧师职业等级时,魔宠可以传递接触类牧师法术吗?
A:如果此角色已经是3级以上的法师,他就拥有"接触"能力,可以让魔宠来传递他所施放的任何接触类法术,法术属于什么类别都没关系.魔宠也可与主人共享主人施放的任何类别法术,但也都须受法术共享能力的前提条件限制.但是,主人的牧师等级,不能增加魔宠的天生防御值,智力值,以及特殊能力.

兼职角色

Q: 兼职人物如何增加技能点?所有的例子都是基于单一职业人物的.那如果游荡者Leopard,其智力值为14,从1级升级时选择兼职战士会怎样?现在 Leopard成为1级游荡者/1级战士,对吗?作为战士,他得到2个技能点,再加上智力修正的2个技能点,对吗?若他选择做战斗型人物(如巡林客或者野蛮人),他是否因此得到4个技能点?作为1级角色,他是否还能得到4倍技能点?而若Leopard是人类,他是否能再得到人类奖励的+1技能点?
A:Leopard提升战士等级获得2个技能点,因其智力加值又获得2个技能点,作为人类再获得1个技能点.你只有在1级选择初始技能时,才获得4倍技能点,作为1级游荡者/1级战士,Leopard实际上是2级人物.当提升某职业等级时,你须按PHB表4-1所示,按此职业来分配技能点,然后再加上种族和智力的修正.如果Leopard提升一级巡林客或者野蛮人,他从职业上获得4点技能点,再加上种族与智力的3点技能点.

Q:我有个兼职矮人角色,她是6级战士/1级游荡者.我打算提升一级牧师等级.我的角色不会招致XP减值,因为战士是她的天赋职业,而她的其它职业彼此相差不超过1级.我这样想对吗?
A:是的,你是对的.确定人物是否受到兼职XP减值时,其天赋职业等级不计入.

Q:我有个兼职人物,拥有直觉闪避能力和拨挡飞箭专长,在突袭轮中,若我被突袭,我可以使用拨挡飞箭专长吗?
A:不行.你被突袭时,你处于措手不及状态,而你措手不及时,不能使用拨挡飞箭专长.直觉闪避使你在措手不及时保有敏捷加值,但是并非使你免于措手不及状态.要注意直觉闪避也不能让你在措手不及时做借机攻击.

Q:我准备扮演一个兼职角色.先选取哪个职业很要紧吗?
A:以什么次序选都是可以的,但是你最初选择何种职业对你的影响会很大.例如,角色的第一个生命骰是满值的,所以有时候让第一个生命骰尽可能大会比较明智,尤其当你准备让你的角色频繁战斗时就更是如此(多一些生命值还意味着你活到2级的机会更大).另一方面,角色的第一个职业获得4倍的初始技能点,所以如果你乐于拥有很多技能,就要先选择有最多技能点的职业.
试想两种不同的游荡者兼战士,等级均为1/1:假定此角色的体质和智力都是12,如果她先选战士,她将有21个技能点数和13-18的生命值(平均 15).如果同一角色先选游荡者,她将有39个技能点数和9-18的生命值(平均13).
如果你的职业之一是圣武士或者武僧,你会面临兼职限制的问题.一旦你脱离了圣武士或者武僧职业,你就不能再做回来.不要把圣武士或武僧作为你的第一个职业,除非你准备和这职业说再见或者打算长期从事这一职业(对于人类来说,选择会容易一些).
你的第一个职业还将决定你角色的年龄(参看PHB表6-4).

Q:术士只会那么几个法术.如果术士兼职法师会怎样?她可以把法术书里的法术用作术士法术吗?还是她只能用术士法术位来施放术士法术?她可以把她的术士法术转抄到法术书上去吗?
A:你在每个职业上分别有独立的法术列表.术士/法师兼职人物不能用她的术士法术位来施放她法师法术书上的法术,除非该法术也在她作为术士所知的法术之列.此规则对于其他兼职施法者也同样适用.同样的,此角色法师法术位上准备的也只能是她法术书上的法术,而不能将她作为术士所知的法术当成法师法术来施放,除非此法术也抄录在她的法术书上.
术士/法师兼职角色不能简单地将她的术士法术转抄到法术书上.她必须从卷轴或其它法术书上找到这个法术,或者升级时选取它,或者从草稿上研究出此法术.

Q:假定Odo是11级咒法师和3级吟游诗人,其智力为18,魅力为16.他找到一只使一级法术加倍的巫术戒指.现在他可以准备多少个1级法术?
A:此戒指使每个职业的1级奥术数目加倍.因属性值或专精而额外增加的法术数量不会加倍.(参看此物品说明第一段最后一句)
注意Odo的吟游诗人法术并不需要准备,但是此戒指仍然会加倍他的诗人1级法术,因为吟游诗人也属于奥术施法者.作为3级吟游诗人,Odo有两个1级法术位.戒指将其加倍为4个.Odo的魅力16,这奖励给他1个1级法术位,总计5个吟游诗人1级法术位.
作为11级法师,Odo有4个1级法术位,戒指加倍为8个.身为咒法师,Odo得到一个奖励的1级咒法系法术,而他智力18,这奖励给他另一个任意学派的法术位,总计10个法师1级法术位.
Odo的吟游诗人和法师的法术位不可互换.

Q:如果你已经拥有某本职技能,他还能将其作为跨职技能来提升吗?反之可以吗?例如某3级法师,其专注技能级数为6,可否选取1级战士职业并将专注作为跨职技能来提升?如果此技能没有超出上限是否可以?技能的最高级数是由此角色的职业等级还是总等级决定的?
A:兼职角色技能的最高级数基于他的总人物等级;如果此技能是人物任一职业的专职技能,则最高级数为人物等级+3,若此技能是人物全部职业的跨职技能,则最高级数减半(参看PHB61页).
对3级法师/1级战士来说,专注和其它法师或战士专职技能的最高级数为7(4+3).你例中角色须花费2个技能点来获得1级专注技能,因为他是在用战士职业的技能点购买此技能等级.

Q: 如何处理兼职人物的专长?比如我有个战士/法师兼职角色.我知道每个角色,无论其职业为何,每3级获得1个专长.而职业的额外专长该怎样处理?战士1级时获得1个额外专长,此后每2等级再获得1个.法师1级时获得抄录卷轴专长,此后每5等级再获得1个专长.所有这些专长是否累计?前述的战士/法师人物是否可以获得全部这些专长?
A:所有角色每3个人物等级即获得1个专长(人物等级是你全部职业等级之和).而角色按照其职业等级来获得职业的额外专长.例如,5级战士/5级法师因其人物等级(*Astinus注:原文为class levels,疑为character level之误)而获得4个专长(在1级,3级,6级,9级时各获得1个),加上战士的3个额外专长(在成为1级,2级,4级战士时获得),再加法师的2 个专长(1级法师的抄录卷轴专长,以及5级法师的1个额外专长),总计9项专长.

Q: 在人类与半精灵的说明中分别列出这两个种族的天赋职业为所有职业,并解释说人类兼职时,其最高等级职业不计入XP减值.半精灵也有同样特性.按"所有职业 "的意思,人类或半精灵能否在计算XP减值时忽略最低等级职业?还是只能忽略最高等级职业?如果只能忽略最高等级职业,若某8级武僧/7级圣武士兼职野蛮人,他是否要受到-20%的XP减值?而同样情况下,即使是8级武僧/7级圣武士职业的半兽人都不会受到XP减值.
A:是的.你例中的人类角色确实要受到XP减值,半精灵在此情况中也一样.从这个角度讲,"所有职业"实际指的是这两个种族并不特别偏好于某一个特定职业.如果人类和半精灵可以任意选择想要的天赋职业,而又可以任意地按自己需要改变此选择,规则上会明确指出的.而实际上兼职的人类和半精灵只能选择忽略其最高等级的职业.注意若兼职的人类和半精灵若只有两个职业,就不会受到XP减值.但是,如果想有第三个职业,要避免XP减值就得事先盘算盘算.

Q:兼职游荡者或者额外学习了武器熟练专长的游荡者可以用游荡者武器列表以外的武器来做偷袭吗?例如,战士/盗贼兼职角色可否使用阔剑来偷袭?
A:游荡者可以使用任何武器来偷袭(参看PHB48页有关偷袭限制的说明).

Q: 我的角色刚刚成为5级的神拳使.此进阶职业给他直觉闪避(不会遭受夹击)的能力,他的总等级现在达到14级.这是否意味着18级以上的游荡者才能通过夹击来偷袭他?还是说因为他在给他此能力的职业上只有5级,所以9级的游荡者就可以夹击偷袭他?假定偷袭他的游荡者是个兼职角色,其新职业和旧职业都给他偷袭的能力.是否需要将这两个职业的等级合并计算来确定偷袭和直觉闪避哪一方会占上风?
A:将攻击方所有提供偷袭能力的职业的等级相加.再将防御方所有提供直觉闪避能力的职业的等级相加.然后将两个结果作正常比较即可.
假设例中人物只有这一个职业提供直觉闪避能力,则9级游荡者(或者其可以提供偷袭能力的职业等级合计达到9的角色)即可夹击偷袭他.

Q:既能施放神术又能施放奥术的兼职角色,能否用他一个职业的法术来影响另一个职业的法术?例如,一个牧师/法师兼职人物能否施放"幽灵手"来传递接触类牧师法术?
A:除非法术说明中特别说明只作用于特定类别的法术,否则此法术对于该角色施放的任何法术都有效."幽灵手"的说明中指出:此法术作用于任何4级或以下的接触类法术,其效果并不限于奥术.

Q:能否兼职两种不同类型的牧师以获得4个领域的神授力量.
A:不行.同一个职业你只能选择一次.

Q:兼职施法者能否将其职业等级合并计算来满足制造物品专长的先决条件?例如,锻造戒指专长需要12级以上的施法者.如果我是6级牧师/6级法师,我是否满足此条件?还是我需要在其中一个职业上达到12级才行?
A:你需要在单个施法职业上达到所要求的等级才行.对于锻造戒指专长而言,你需要在某个施法职业上达到12级.注意如果你拥有的某进阶职业可以增进你其它职业的施法能力,你可以应用你的有效施法者等级来满足此先决条件.例如,某10级法师/2级博学士为12级施法者,可以满足锻造戒指的先决条件.

Q:假设我有个1级战士/7级牧师角色.如果此角色被某种能使人损失等级的生物击中,并因而变为0级战士/7级牧师,她可以选取第三种职业而不受任何XP减值吗?
A:若你损失等级,你损失的是你的最高职业等级.如果你所有职业的等级都一样,你须随机确定损失的是哪个职业的等级.这样,你例子中的角色将变为1级战士 /6级牧师.假如某兼职角色的任一职业等级被降为0,此角色即不再是该职业的从业者.例如,某1级战士/1级牧师损失1级的结果是:他也许变为1级战士, 也许变成1级牧师(各占50%几率).

进阶职业

Q:关于进阶职业施法者可以通晓多少法术的问题,我没找到任何说明.我一向认为那些能额外增加原有职业每日法术的进阶职业(例如博学士和魔剑士),当其等级提升的时候不能自动在法术书上获得新法术.
A:他们确实会获得新法术.例如,当某法师/博学士角色增加博学士等级从而提升施法能力的时候,她的法术书上将增加两个新法术.术士/博学士同样也会学到新法术.增加法术书上法术或者个人所知法术的数量,这属于施法能力的一部分.

Q:如果你进阶某职业从而成为兼职角色,你是否必须让这两个职业的等级保持大致相等以避免XP减值?
A:选取进阶职业不会造成XP减值,参看DMG29页.

Q:你可以在多个进阶职业上提升等级吗?这些等级对你的经验值有何影响?
A:你可以选取任意多个进阶职业,只要你能满足这些职业的先决条件.进阶职业不会导致XP减值,无论你选取了多少个进阶职业.

Q:若某进阶职业拥有其自己的法术列表,比如刺客,暗黑卫士,或者剑咏者,我该如何确定此角色通晓多少法术,又如何确定这些法术的豁免DC呢?有这方面的规则吗?
A:进阶职业的说明中会给出相关信息.例如,若某角色象法师一样施法,则她作为施法者其法术作用也与法师相类似.刺客与剑咏者施法与获得法术的方式都类似于法师;他们有法术书,并且每当升级时就在法术书上增加两个新法术,这点和法师一致.他们的智力值决定了他们额外的法术和法术的豁免DC(参看http: //www.wizards.com/dnd/article..../we/we20010713a附注上有关剑咏者的修正和增补). (*Astinus注:具体在http://www.wizards.com/dnd/files/TB_Enh.zip,此文档的20页:The Complete Bladesinger)
暗黑卫士是神术施法者,"通晓"所有暗黑卫士法术列表上的法术;任何施放神术的进阶职业都如此.

Q:若某进阶职业可以提升原有职业的施法等级,但不能增进原职业的其它能力,魔宠能力的提升包含在其内吗?或者说这有益于魔宠能力的提升吗?
A:提升魔宠的能力是最初能让你获得魔宠的那个职业的职业奖励,而仅仅增加你施法等级的职业并不能同时使你的魔宠有所进益.举例来说,某10级法师/5级博学士,其魔宠只有10级的能力.

Q:刺客这个进阶职业的职业需求之一是在躲藏技能上拥有8个级数.所谓8个级数指的是用技能点买8个级数还是总计要有+8的加值?换句话说,如果我的角色敏捷值为26(躲藏检定敏捷修正+8),我是否满足刺客的职业需求?如果我的种族在躲藏检定上有+8加值呢?
A:这两种情况下,你都不能满足刺客的职业需求.你必须在躲藏技能上购买8个级数才算数--所以职业需求上写的是"级数",而非"数值"或者"加值".

Q: 在<<巨龙志>>杂志287期82-83页上,详细给出了dreadmaster进阶职业的说明.我打算让一个6级的班恩牧师 (NPC)进阶1级dreadmaster,我给这牧师选择了破坏和憎恨两个领域.当他进阶为dreadmaster的时候,他能否继续提升他的神授力量:威力打击(破坏领域)的效果吗(换句话说,伤害加值变为+7还是仍为+6)?
A:角色的任何牧师职业能力都不会随dreadmaster职业提升,神授力量也不例外.

Q:某些进阶职业的说明中特别指明了你可否任意兼职你的原有职业,而另一些进阶职业的说明则没有提到这一点.若某进阶职业的说明中不涉及兼职的问题,你能否回头再提升原有(一个或多个)职业的等级?
A:除非你的旧职业特别说明禁止你兼职后再回头,圣武士和武僧即属此例,否则你始终可以回来再提升其职业等级.某些进阶职业不受圣武士和武僧的此种限制.

责任编辑: dexter_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