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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无胆匪类,这样腐臭的烂猪肉也敢卖这么贵,我今日就要你在我的正义铁拳之下,仆街当场!他妈的!我今日必定要将你轰杀!这块最大的猪肉便廉价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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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难十日谈
日期:2004-09-11  作者:马伯庸  来自:  点击: 4926
 
 

 

第一章 吟游诗人朗泰斯的故事

第一章 吟游诗人朗泰斯的故事

  勇敢的骑士啊,宛如那飞翔的雄鹰
  长矛是如此的尖锐
  长剑是何等的锋利
  那镌刻在黄金盔甲上的百合
  闪耀着圣洁的光辉
  代表着他高贵的灵魂
  当恶龙苏醒,生灵涂炭的时候
  圣骑士挺身而出,他是神的爱子
  那被囚禁在邪恶之塔上的公主
  正期待着她心上人的到来
  岩浆喷涌,黑云翻动
  即使面对的是巨大的黑龙啊
  骑士的勇气也如花岗岩般坚韧
  他头顶的星斗
  是神永恒的眷顾
  ……
  我亲爱的朋友,这是一首赞颂屠龙英雄马克西米利安的诗歌,名字叫做《神之骑士》,记述的是圣骑士马克西米利安如何击败恶龙,拯救他的爱人的故事。我想你们都曾经在乡间的小路、都市的街头或者贵族们华丽的宴会上欣赏过这篇杰作。并且深深为其所感动吧。今天的故事,就是关于一个崇拜这位英雄的青年的事迹。
  很久以前,在横断大山脉西侧山麓下,有一座名字叫勒芒的城市,这个城市规模不大,但是历史颇为悠久,据说早在神话时代就有这个城市的记录,大陆战争时代也出过几个有名的将军与魔法师,所以当地居民跟外乡人聊天的时候,都或多或少带些骄傲的派头。“我们勒芒”这句口头禅经常被市民们挂在嘴边。
  在勒芒城里,有一家名声显赫的贵族,家主法尔斯贝格伯爵年近七十,是个性格温和的老头子,除了养花与下棋以外没什么其他嗜好,家里的一切事务都交给他忠心的管家帕普去打理。伯爵没什么亲戚,妻子在他六十岁那年病死了,剩下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独子于连·德·法尔斯贝格。
  于连·德·法尔斯贝格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注定是要继承这个家族以及他父亲的贵族头衔的。所以每当勒芒的居民们谈论起他时,总会谨慎地措辞,表现出他们对贵族们“为尊者讳”的良好品德。按照居民们的标准,这个未来的法尔斯贝格家的主人实在是一个“奇特”的人。
  一般的贵族子弟,比较喜欢的运动无外乎骑马、打猎、跳舞或者玩玩纸牌什么的,也有人偏好文学或者绘画之类的高雅艺术,学习剑技与魔法的人也有。只要这些纨绔子弟没胡来的太过分,人们对他们的行为往往抱着宽容的态度。“嗨,那些公子哥哟!”大家最多耸耸肩,然后各自去做该做的事情。
  但是这位于连·德·法尔斯贝格先生却不同,他最喜欢做的事,既不是学时髦的踢踏舞,也不是练习在马上射箭的技巧,他的兴趣——是做一名屠龙的勇者!
  “我要做一个拯救世界的勇者!”
  这是小法尔斯贝格经常说的一句话。他对大陆的各类冒险传说了如指掌。在家里他收藏了数量惊人的冒险小说,诗歌以及历史记录。大多数都是关于一个英勇的骑士或者一个伟大的剑士如何击败恶魔的过程,再不就是神秘的魔法师与巨龙的传说。他还不惜重金去购买英雄穿过的靴子、勇者的鼻烟壶之类的古董。于连整天痴迷在这些华丽宏大的传说中,对这世界上其他的一切都毫不关心。他最崇拜的就是《神之骑士——马克西米利安》,还专门给自己订作了一个“百合圣骑士”的徽章,整天挂在胸口神气地走来走去。
  在务实的勒芒人的眼里,这实在是不折不扣的怪人。只不过这样的爱好并不给别人惹麻烦,于是他们也就把这当做贵族青年的新花样,不去理睬。
  老法尔斯贝格伯爵毕竟老了,生了一场大病,病情日渐沉重起来。这一日,他把管家帕普叫到床边,对他说:“我的儿子于连在哪里?”忠心的管家回答说:“少爷在书房画地图,他说要将大陆的魔物分布区域重新勘测一遍。”老伯爵叹了一口气,管家以为他要生气,做到了为少爷说情的准备。结果过了半天,老伯爵才缓缓吐出一句话来:“这么安稳地过一辈子,也算不错,请帮我照顾他吧。”
  当天晚上,老伯爵就去世了,家产与爵位理所当然地由于连·德·小法尔斯贝格继承。当律师宣布遗产分配的时候,他却表现的很焦虑,别人都以为是父亲去世对他的打击太大,只有管家帕普知道其实那是因为浪费了他写作冒险故事的时间。
  小法尔斯贝格在葬礼上只露了一次面,就立刻回到自己的书房,葬礼全都靠管家帕普一个人主持。这在勒芒城里引起一些议论,居民们本来对这个既没有遗产纠纷也没有死因悬疑的葬礼没什么兴趣,但小法尔斯贝格的举动让他们有了新的谈资。
  老伯爵死后的第三天,小法尔斯贝格把管家叫到房里,表情痛苦地对他说:“啊,帕普,我现在遇到困难了。”
  “少爷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了呢?”管家恭敬地回答。小法尔斯贝格接着说:“你知道的,我一直致力于创作一部宏大的冒险史诗作品,现在我却发现我写不下去了。”
  管家心里十分清楚主人的“冒险史诗作品”是什么,那是一些拥有华丽夸张的背景设定与贫瘠故事情节的草稿。他的主人热中于设计宏大的故事背景,但实际上连一封致谢信都写不好。他的那些手稿虽然煞有其事地标记着“第一部之第一卷之第一册之第一章之第一节”,但是实际上写出来的只是字数廖廖无几的开头。这样的开头草稿有十多篇,没有一篇能够完成哪怕是序章的部分。
  “少爷如果需要,我可以为您找一位文学方面的家庭教师来。”管家这样说。小法尔斯贝格摇摇头:“不,不,重点不在这里,我反复痛苦地思考过,发现我之所以无法写出可以媲美那些大师作品,不是因为我缺乏艺术的感悟,而是缺乏真实的经历。艺术是来源于真实的生活呀。”
  聪明的管家大概已经猜到自己的主人想要做什么了,于是他问道:“少爷是不是想出去散散心,我这就去安排马车。”
  “喔!不,我亲爱的帕普,我所希望的不是一次普通的远足或者野餐。我需要的是一次真正的冒险,这将有助我完成我的史诗。史诗中的英雄亲自撰些史诗,这多美妙!”
  小法尔斯贝格似乎对自己的想法非常着迷,但是管家却皱起眉头,在他看来少爷的想法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那么,少爷您想要什么样的真正冒险呢?”管家又问,小法尔斯贝格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地图端详一阵,然后说:“当然是要去有危害人类的魔物或者龙出没的地方,然后打败他们,救出公主。”
  “您怎么能确定一定有公主被龙囚禁了呢?”
  “这是当然的呀,所有的冒险故事,都是从恶龙抢走了美丽的公主开始的,所以有龙的地方必然有公主在等候着勇者。”小法尔斯贝格耐心地解释。管家很想提醒自己的主人,这块大陆已经确认了的龙的数量,在两千头左右,而大陆诸国有资格称为公主的女性则不超过五十位,他的等式是不成立的。
  “请您慎重考虑一下,这件事很危险,也许您会象吉尔斯或者瓦拉克拉斯坦那样战死。”吉尔斯与瓦拉克拉斯坦都是著名冒险故事中的人物,他们在主角之前去挑战魔王,然后都战死了。管家也对冒险故事略有了解,否则的话,简直无法同主人交谈。
  “怎么可能呢,我是被神加护的百合骑士。”小法尔斯贝格得意地拍拍胸口的百合徽章。“你去准备一下我的盔甲武器和坐骑,我明天告诉你我们该去哪个地方。”
  管家忧心忡忡地退出书房,对于主人异想天开的主意他实在是非常地头疼。姑且不论大陆现在是否真的有被龙囚禁的公主,就算真的存在魔王,以他主人的能力,也绝对打不过——小法尔斯贝格恐怕连只地精都打不死。但是,忤逆主人也是管家帕普的自尊心所绝不允许的,老人在自己的房间了思考了很久。这实在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第二天清晨,小法尔斯贝格早早起了床,发现床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套银色的锁子甲和一把黄金剑柄的阔剑。他很高兴地把这套装备穿起来,发觉自己穿上这么重的装备,居然还是能够行走自如,这让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有自信,显然他没注意到这些东西都是空心的。虽然他觉得这盔甲与剑对于救世的勇者来说有些寒酸,但是“圣剑”与“神之甲胄”这样的东西往往要到最后的战斗前才会得到,所以他不急。
  小法尔斯贝格走到正门的庭院,发现那里已经有两匹上等的马匹与一辆四轮马车,管家帕普正在指挥仆人们往马车上搬运东西,看到主人出来了,管家恭敬地行了个礼,然后说道:“主人,我已经准备好了您的坐骑,公主的马车也装修好了。我将做为扈从跟随着您,去实践这场真正的冒险。”
  “太好了,帕普,你做的太棒了,那么我们就去……”
  管家打断了小法尔斯贝格的话,抢先说道:“我刚刚听到一个传闻,听说在距离勒芒几十里以外的蓝山上,有一只恶魔绑架了一位公主,出于对您声望与功绩的考虑,我想这是个好机会。”
  “好呀!”小法尔斯贝格喜气洋洋地大喊:“这是天赐的良机!看来神有意让我成就一番大事业。”于是这主仆二人迫不及待地上了路,一个仆人在前面举着法尔斯贝格家族的纹章旗帜,还有几名仆人赶着马车与辎重跟在后面。这样一支队伍走在勒芒的街头,居民们看到法尔斯贝格家的少爷全副武装的摸样,都大吃一惊,不禁议论纷纷,以为又发生了战争。小孩子跟着花哨的马车一边跑一边喊叫,也有人拉住队伍里的仆人询问,那些仆人老老实实地回答:“俺不知道,可能主人是去哪里旅游吧。”听到这个回答的人有些气绥,觉得实在不够威风,不具备传播的价值,于是不明就里的居民都带着些莫名的敬意与嘲笑凑过来围观。
  小法尔斯贝格把群众这一切反应都当成一位勇者骑士的崇拜,骑在马上飘飘欲然,感觉就好象是所有的冒险故事开头一样:在欢呼声中出发的勇士。等他们走到城门,当地的治安长官闻讯赶来,恭敬地称呼他为“正直的法尔斯贝格爵士”,然后问他打扮的如此正式,是要去哪里。小法尔斯贝格把头仰起,右手握成拳放在左胸,大声说:“我听说一位高贵的公主被邪恶所囚禁,我的正义之心不容许我象女人一样躲在家里发抖,神赐予了我圣洁的精神,有鉴于此,我有义务去维护这个世界的和平,就象伟大的马克西米利安一样!”
  治安长官早就听过这个勇者狂的传闻,所以并没表现出太大的惊讶,只是赞美了一番,然后代表勒芒的全体市民祝福他一切顺利。两个人的对话被旁边的人听到一清二楚,随即以极快的速度传遍街道两旁,大家全都知道那位骑士是想去救被恶魔绑架的公主。有四分之一的人信以为真,开始由衷地赞美小法尔斯贝格爵士的勇气;也有四分之一的人不屑一顾,认为这又是贵族公子哥儿的妄想;还有四分之一的人——大多是商人——听到这与自己的铺子无关,也没什么商业价值,就不再围观。剩下的四分之一则对治安长官的讲话不满,质问他这个外地人凭什么代表勒芒的全体市民。
  这些事小法尔斯贝格都没去管,他迫不及待地想赶去蓝山,并且深信自己就是那个可以拯救公主的勇士。这一行人出了勒芒城,顺着驿路向蓝山的方向走去。这一路上天气晴朗,气候湿润,除了沿途偶尔有几个目瞪口呆的农夫与旅行者以外,非常地平静。
  这一天只走了二十里,因为小法尔斯贝格坚持要穿着甲胄,挺着长枪骑马,这让他的马有些不堪重负。于是这一支勇者的队伍就来到附近的小村子,在一家小旅馆里住下。管家说这样比较安全,小法尔斯贝格很赞同这个说法,并且做了补充:“所有的勇者都是在酒店里结识到伙伴,获取关于恶魔的情报的。”
  旅店老板对这些奇怪的旅客很是热情,因为他觉得即使这些人没带够钱,也可以拿那身盔甲和武器来抵帐。他为爵士准备了丰盛的食物,包括一整只烤乳猪,几只烤的恰到好处的鹌鹑,上等的白面包,涂满奶油的草莓甜点和一瓶在储藏室里存放了二十年的葡萄酒。
  小法尔斯贝格酒足饭饱以后,就问老板是否了解一些关于蓝山恶魔的事情。老板听到后连连摇头:“这位爵爷,咱们这个小地方一向都与世无争,平静的很,托您的福,怎么会有恶魔这种东西。”小法尔斯贝格一楞,刚要继续问,就听到身后有一个人爽朗地大笑道:“怎么又有勇士要去挑战那该死的魔兽了吗?”
  小法尔斯贝格听到以后非常高兴,转过身去,一个身穿剑士服装的大汉坐在他后面的桌子旁,他身边还有一个穿黑袍的魔法师和一个年轻的女祭司。
  “请问这几位尊敬的朋友,你们也知道蓝山上居住的那个大魔头吗?”小法尔斯贝格凑过去,尽量用一种正直的语气询问。那个大汉点点头,一举手里的大剑,说:这个魔兽多恶多端,前几天居然将我国的露西雅公主抢走!我们三个人受国王的差遣,前去营救公主。”
  “哎呀,多么邪恶肮脏的东西啊,我以神的权仗起誓,我一定要打败那家伙!”魔法师也激动地嚷道。而女祭司则面带忧色地继续说道:“可惜的是,我们的力量不够,寻常的刀剑都无法伤害到那个恶魔。只有被神祝福过的,拥有圣洁血统的骑士才能给予它致命的一击。”
  小法尔斯贝格听到这里,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挺胸骄傲地大声对他们三个说:“那么我需要向你们三位说声恭喜,因为你们所要找的人,此刻就站在你们面前!”
  三个人楞住了,小法尔斯贝格以为他们不信,急忙把胸口的百合徽章给他们看,并且说这是继承自马克西米利安的遗物。那三个人大喜过望,连忙说他们昨天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老人告诉他们说这一天会遇到一位勇者,那将是他们的希望,想不到这个梦居然真的实现了。于是他们向小法尔斯贝格行礼,并且做了自我介绍,那个剑士是宫廷卫队的队长巴顿,魔法师则是宫廷魔法顾问米莱加,而那个女祭司则是神殿的一名高阶神官莱娅。
  这时候管家恰好从马厩回来,小法尔斯贝格爵士给他们做了介绍,彼此已经开始用你来称呼。于是小法尔斯贝格又让老板多上些酒,嘴里不停地唠叨着“这都是神的眷顾,冒险队伍应有的伙伴这下子全都齐了。“而管家则耐心地在一旁为他们四个人斟酒,那三个人放开胃口大嚼一通,吃的非常痛快,并没显露出多少公主被虏走的悲伤。旅店老板有些莫名其妙,觉得这些都是怪人,不过好在钱都已经付清,所以怪就让他们怪去好了。
  次日那三位新加入的伙伴也加入了小法尔斯贝格的队伍,一起朝蓝山走去。当他们路过一个湖边的时候,管家帕普说要去探望一位老朋友,要离开几个小时,于是队伍就停在湖边休息,宫廷卫队长巴顿忽然对小法尔斯贝格说:“我尊敬的法尔斯贝格爵士,我忽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对我们的旅程将会有很大意义,只是我不好启齿。”
  小法尔斯贝格让他说下去,于是巴顿接着说:“据说那个魔鬼的身体异常坚硬,即使是圣骑士,没有好的刀剑,也无法伤害到他。一般的铁匠根本无法铸造出足够锋利的武器,我认识一位神秘的隐者,他可以帮助我们打造出最强的圣剑,只是他的价钱开的非常之高,我恐怕您……”
  小法尔斯贝格一听到有圣剑可以拿,立刻睁圆了眼睛,哪里管什么价钱,连声问道:“钱不成问题,我来付好了,那个隐者在哪里!”巴顿回答:“那位隐者除了米莱加不见任何人。您可以写一封信,让米莱加用移动魔法赶回勒芒,取出钱来再去隐者那里铸剑,我想应该刚好等我们到达蓝山的时候,他就能带着剑赶回来了。”
  “这太好了,圣剑是无价的宝物,我想那个自大的魔王现在一定不知道我们的计划。”小法尔斯贝格接过米莱加递过来的信纸,填写了一个数额接近三分之一家产的数字。女祭司莱娅建议在圣剑里融合进一些宝石,那会增加神圣的力量,于是小法尔斯贝格爵士又多写了一行,允许他们从自己家里提取十几枚收藏的宝石首饰出来。最后他拿起印泥,在信上盖上了家族的印记。“您真是个慷慨的人。”其他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赞美道。
  米莱加把信折好,行过礼后,念了一段咒语,整个人立刻消失了。巴顿又对小法尔斯贝格说:这件事情请对帕普先生保密,因为无关的人恐怕会泄露这个秘密计划。“小法尔斯贝格连连点头称是。等到管家帕普回来,他果然只字不提,只说米莱加有些事情要先处理,约定好大家在蓝山山脚下碰头。
  于是这一行人再次上路,一路上他们看到几只大地精出没,四个人漂亮地解决掉它们,并且将功劳都归功于小法尔斯贝格。小法尔斯贝格非常得意,于是就为他们朗诵了一段《神之骑士》,并且告诫自己的伙伴,地精的出现意味着他们越来越靠近恶魔的巢穴了。
  第三天的中午,他们终于来到了蓝山的山脚下,米莱加早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小法尔斯贝格看到他之后,特别地兴奋,总想迫不及待地把他怀里用布包着的那把圣剑取出来挥舞几下。但是他提醒自己,这个秘密是要留到最后对付恶魔的,于是强忍住这个念头,免得管家起了疑心。米莱加悄悄告诉他,这个圣剑有神奇的效果,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看得到。
  管家帕普并没注意到这件事,这位老人一路上似乎都非常地忙碌,经常与一些奇怪的人交谈,还总是能收到没注明发信人的信件。小法尔斯贝格本打算直接一口气冲到山上去,但是帕普和巴顿几个人都劝他在山下多休息几天。本来小法尔斯贝格还坚持要立刻上山,但是半路却碰到一个路人,那个路人告诉他们,恶魔出门不在,要到三天后才回来,他与公主的婚礼将在他回来后立即举行。“要赶在婚礼的时机出现,这不仅对于恶魔是一个打击,并且对于后世的诗人来说,勇者在最后关头出现也会因为极富戏剧性而大受欢迎。”女祭司是这么说的,于是小法尔斯贝格不再坚持,一行人就在山脚下的村子里住下。
  等到第三天的凌晨,小法尔斯贝格那越燃越烈的正义感再也无法抑制,他不顾同伴的劝阻,一定要立刻上山。于是,管家和宫廷卫队长,宫廷魔法师和女祭司也只要随着他朝山上走去。蓝山并不是特别高,但是路却非常曲折,这五个人绕来两个多小时,仍旧还是在半山腰转悠。
  忽然,小法尔斯贝格指着远处山麓里的一个东西问道:“那好象是个房子。”大家全都精神一震,朝那个方向走去。当快接近那个房子时,小法尔斯贝格谨慎地让大家藏在草丛里,从近处观察。
  那栋房子非常简陋,只能说是一个粗坯,墙壁上的油漆涂抹的漫不经心,似乎还没干透,而房子周围散落着许多好象是建筑材料的材料。在房子的前面,站着一个女子与一只身材高大的可怕半兽人。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那只半兽人的可怕之处全在于他的装束,他戴着两只巨大的牛角与茅草帽子,脸上与身体上画满花纹,背后还不伦不类地披着一个白色的披风。而那名女子则是简单地穿着一袭白色长裙。两个人站在门口,那神情好象在等候着谁。
  “没错,爵士,这个恶魔的巢穴,那就是抢走公主的恶魔!”巴顿悄声对小法尔斯贝格说。后者点点头,轻轻咳嗽了一声,突然之间从草丛里跳出来,拔出长剑对着半兽人大喝一声:
  “你这无礼的恶魔!!今天就让我小法尔斯贝格爵士来主持正义!”
  半兽人与公主被他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半兽人走到小法尔斯贝格跟前,大吼一声:
  “你这小小的人类,也敢与我们伟大的魔族抗衡,太可笑了!”而公主在一旁尖叫起来:“勇者!快快来救我!”这个场景,小法尔斯贝格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多少勇者、恶魔与公主都是这样会面的。于是小法尔斯贝格轻车熟路地摆出斩击的姿势,半兽人则象所有的恶魔一样,咆哮着向勇者冲来。
  两个人你来我往地打了几个回合,旁边管家与宫廷的三个人围着他们两个呐喊,却都不上前助阵。大概持续了八分钟左右,小法尔斯贝格的体力有些不支了,他感到自己喘息的厉害,虽然不断提醒自己正义必胜,但缺乏锻炼的身体却拒绝对过度的运动产生回应。他想到手边还有圣剑,认为这是使用这把神圣武器的最好机会了,于是他把罩布扯掉,用尽全里大叫一声:
  “神啊,赐予我力量吧!”
  但是小法尔斯贝格却楞住了,因为他手里握着的圣剑,居然只有一个没有剑身的剑柄。还没等他发出疑问,旁边一直掠阵的巴顿对他大喊:“不要被虚假蒙蔽,这是把真正的勇者才能使用的武器,所以只有真正的勇者才看的到!”
  “难道我不是真正的勇者?”小法尔斯贝格无论如何都看不到那根本不存在的圣剑剑身。半兽人这时候惊恐地叫道:“天啊,你居然拥有这把唯一能克制我的圣器!”这个叫喊更让小法尔斯贝格坚信圣剑是确实存在的。
  这是不可能的,我怎么会不是真正的勇者!小法尔斯贝格心想,也许这只是恶魔的障眼法。于是他握着剑柄,摆出斩击的姿势,向半兽人冲去,他深信自己一定可以在这个勇敢的冲刺中达到真正的勇者境界。
  就在一瞬间,剑柄前端居然顶住了半兽人的小腹,半兽人惨叫一声,捂住肚子,倒在地上。这个结果大出小法尔斯贝格的意料,他没想到最终的大魔头居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他甚至还没将圣剑拔出来呢。不过这结局已经很令他欣喜了,因为管家与宫廷的三个人都在欢呼:“看呐,他居然打败了魔王!这个勇者,他打败了魔王!”这句话是《神之骑士》里,当主角马克西米利安击败巨龙后,他的伙伴们所喊出的台词。这时候使用这句话再适合不过,小法尔斯贝格的惊诧与遗憾全都转化为极度的自豪,他终于完成了一件伟业。
  他快步走到那女子身旁,单腿跪下,亲吻公主的手背,并且恭敬地说道:“贞洁的公主陛下啊,你谦卑的仆人听到了您的召唤,过来履行他应尽的职责。邪恶已被彻底的铲除,现在您已经自由了。”
  说完这番话他抬头望去,发觉这位公主并不象那些被恶魔掳走的公主们那样美丽,倒有些农家少女的神采与身材。小法尔斯贝格觉得有些失望,他在“尊重女性”与“诚实”这两个骑士的美好品德之间显的踌躇不定。最后他还是决定秉持骑士精神比较好,因为在一些冒险故事里,美丽的公主也有可能会被邪恶的法师诅咒成为丑陋的蟾蜍或者其他什么低级生物。
  当他重新站起身来后,宫廷里的三个人和管家都凑过来,一起大声称赞这个新的英雄,并且声称他们从来没见过一个骑士如他一般武勇。而公主也点头向他致谢,他看到了公主满脸的雀斑。
  “主人,您居然创造出如此伟大的业绩,我建议您应该立刻回到自己的宅邸,趁正义的热情还没消退的时候,把它记录下来。”
  “你说的对,然后我会去你们的国家,向你们的公主求婚。”小法尔斯贝格喜气洋洋地对巴顿与公主说,后者只是敷衍了事地点了点头,回答说他们尊敬的国王一定不会拒绝。
  正当他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忽然一阵阴冷的风吹过,随即一个巨大的身影落在那间屋子的上面,那是一条有着黄玉色瞳孔与紫色肉翼的大龙!公主尖叫一声,晕倒过去。
  “哦?看看这是什么?一队勇者?”
  龙的声音好象是炸雷从喉咙里滚出,那几个人全都吓呆了。龙张开嘴喷出硫磺,拍动巨大的肉翼:“正巧我飞过这里,据说勇者的肉对龙族来说很有营养。”说完龙转头去问巴顿:“请问您是勇者吗?”
  “不,不,我不是!”巴顿吓的脸都白了。
  小法尔斯贝格忍不住问道:“巴顿先生,您难道不是我,一位真正的勇者的同伴吗?”巴顿连连后退,看到龙又张开了嘴,以为要吃掉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歇斯底里的大喊:“我……我才不是什么勇者!也不是什么卫队长!”
  “您说什么?”小法尔斯贝格大为惊奇。龙则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巴顿指着管家帕普:“是他,是这个人给我们一袋钱,让我们三个和其他几个人陪这个贵族小子玩勇者游戏!!真的,我以我祖母的名义发誓。”同样脸色苍白的米莱加与莱娅连连点头。
  “你们不是真的勇者呀。”龙有些失望地说,挥了挥尾巴,“那你们走吧,普通人类的肉我已经吃厌了。”巴顿等三个人听到龙这么说,连掉在地上的武器也来不及捡,转身跌跌撞撞地朝山下跑,惟恐龙改变主意。刚刚跑出几米,原本躺在地上死去的半兽人突然翻身爬起来,把身上的牛角与披风甩在地上,一边悲鸣:“别让我一个人留在这鬼地方!”一边朝巴顿他们的方向慌张地跑过去,头也不敢回,那个勇者的圣剑柄就丢在地上。
  “那么你呢?”龙转过来问小法尔斯贝格,管家惟恐他的妄想症又发作,自称是什么勇者,最后葬身龙腹,急忙在一旁嚷道:“您还看不出来吗?这只是一个被人骗的傻瓜罢了!”小法尔斯贝格搔搔头,很有勇气地直视着龙说:“也许他们是骗子,但我确实是被神加护的百合勇者。”
  龙摇摇头
  “不象,看起来一点都不象。你知道,在我们龙族里面,一直很流行恶龙吃勇者的故事,恩……让我想想,那个最有名的被吃掉的勇者叫什么来着?哦,对了,马克西米利安。我喜欢听这故事,所以我也想模仿一下这类英雄业绩,飞到大陆各地,希望找到真正的勇者吃掉,这样我就会被承认是真正的恶龙了。不过很遗憾的是,到现在我都饿着肚子,人类的英雄似乎不如传闻中多哩,我是在浪费时间。”
  说完这番话,龙伸出爪子拍拍小法尔斯贝格的脑袋,小法尔斯贝格失望地问:
  “这么说你不认为我是勇者?”
  “你是个可爱的人类哩!”
  然后龙鼓动双翼飞到天空,变成一个小点消失不见了。这主仆二人面面相觑,也都转身走下山去。
  回到勒芒的时候,管家所担心的那种辱没法尔斯贝格家族的嘲笑并没有出现,因为人们早就淡忘了这件事。城里两个富商分别花重金买来了一个八音盒与一只夜莺,居民们如今的话题是到底哪一个的音色更加美妙。这让管家松了一口气,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高兴的太早了,因为他发现家里三分之一的金币和几乎全部的珠宝都被那三个扮演宫廷卫队的骗子在几天前提走,出示的凭据有他主人小法尔斯贝格亲笔签名与印章,而所有这些损失换来的,就只是一柄“只有真正的勇者才可以看到的”圣剑,小法尔斯贝格甚至打算佩着它去街上巡游。可怜的老管家一急之下生了病,再也没从床上起来过。
  在这之后,于连·德小法尔斯贝格先生是否收敛了他的冒险精神,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假如您有幸去勒芒旅行的话,说不定就会在某一家贵族的宅邸前面看到那一把剑柄。热情的当地人会告诉您:这是属于百合骑士法尔斯贝格爵士的圣剑。如果法尔斯贝格爵士没有再次出去冒险的话,那么那把圣剑现在一定还挂在那里。
  ※        ※        ※        ※        ※
  “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朗泰斯说完,用手指将七弦琴从低音区到高音区拨弄了一遍。听的入神的听众们都笑了起来,有的称赞吟游诗人的才艺,也有的回味法尔斯贝格爵士的笑话。只有凯茨亚姆拉德子爵显得闷闷不乐,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有些亵渎贵族的名誉。
  “要知道,我们从小就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冒险故事这样的读物可不会被允许阅读。”
  他一本正经地跟旁边的人解释,更引得大家一阵窃笑,好象他的清白值得怀疑似的。为了摆脱尴尬,子爵连忙说:“那么,下一个故事就由佣兵瑞安先生来讲吧。”
  “不,不,不。”瑞安涨红着脸,连连摆手,“我哪里会讲故事呀。”子爵拉着他的手,极力撺掇:“没关系,每个人都要讲一个故事的嘛。不一定要好笑,随便什么故事都可以呀。”
  “比如凄美的爱情悲剧。”魔法师约克故意开玩笑,这个粗壮的佣兵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与“凄美的爱情悲剧”沾不上关系。但是,瑞安听到约克这么说,露出一副忧郁的沉思表情,他搔搔头,用一种略带痛楚的低沉嗓音说道:
  “既然说到这个,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个故事吧。啊,不,这不是故事,而是我亲身经历到的一件事。”

责任编辑: dexter_yy

第二章 佣兵瑞安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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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沙华鱼人似乎注意到了你的疑惑:“阁下,如果你想对该文章评分,请先携带有效证件到Undertopia城管办事处登记,如果你还没有成为我们地下城的合法居民,请看头顶上方,那有一只丑陋的眼魔,它会给你把事情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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